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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问答

 爱满地 2019-02-04

1.如果有法院的判决就可以立即执行!如果经法院立即执行,仍不能清偿,则进入破产债权申报。

2.如果你不走这条路。就只能在宣告破产以后申报破产债权。如果没有担保就申报普通债权,如果有担保就申请执行别除权!但是要知道,破产债权的偿付只有10%左右,或者更少,甚至无法偿付。

3.债务人资产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其次清偿共益债务,之后清偿工人工资,社会保险,税费等,最后才会清偿债权人资产。一般前三个费用支付完之后,就财产所剩无几。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债权人债务就不再偿还。

4.如果你有能力,可以要求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追回一年以内…债务人所支付的不合理清偿,或者有到期债务或者有对外担保已经执行而不行使求偿权的。同时追回半年内非法清偿。这样你们可分得的财产数额将会增加。一般破产当中都会有个别人利用非法程序,提前清偿部分债务或者抵债,这是对其他债务人债权的一种侵犯。你懂法的话就可以要求追回这部分财产。

5.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对方申请破产以后。你们成立的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要求对方重组。这样虽然时间可能稍微长些,但是如果该企业存活,将对债权的偿还有利。

6.如果法院已经裁定破产终结。那对方就已经不存在对外偿还债权的义务。你也自然就不能申请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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