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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伙公司里,负责经营的合伙人有必要拿工资吗?

 田美风子 2019-02-05

我想这个问题可以从个税筹划和薪酬体系设计来说。


先说一个案例,可能有一些参考意义。

认识的一位朋友在做工程设计 ,他们公司是两位老板合伙开的,公司的绝大多数项目是这两位老板的资源,除了她公司还有5位做实际业务的同事,偶尔也会接到一些小项目。

他们公司的薪酬制度是这样的,公司只给他们6个每月发基本工资,社保也是按照比较低的标准交的。剩下的是项目的提成,做完一个项目,他们能拿到15%左右,剩下的是老板的。

这15%,老板是让他们代开发票去公司报销,这样公司不扣个税, 也不作为社保基数。

至于老板呢,据他们财务偷偷透露,也是会发工资,但不算很高 ,基本到10%的个税打住了,然后还会有一些年终奖,剩下的基本上是公司分红。

这个案例里的公司,其实把税务筹划发挥得很好。个税一直不是征收管理的重点,所以个人代开发票,一般就是代发发票的几个税点,而不用交个税。公司付的钱少了,员工拿到的钱反而变多了。当然在以后个税征收管理更严格后,这其实是公司在转嫁一些风险和成本给员工。


合伙公司有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公司分红不缴纳个税,只公司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很多地方政府会对企业所得税有优惠政策,比如一些高新园区,会有三年免征税的政策,或者是小微企业减免政策。利润得好,所得税会薪酬的个税低很多。

工资说白了就是在购买员工的劳动,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就是合伙人,用什么方式支付就不那么重要了,反正都是自己的公司,赚回来的都是自己的利润。关键是要提前对工资有约定,尤其是有多个合伙人的情况下,也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举债情况,因为合伙公司,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的债务最后需要合伙人自己承担。


新的个税政策下,其实是财务和人力资源的关系更密切了。薪酬体系设计和员工成本都可以用财务的损益视角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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