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禁止某些人员参加游行,需要得到法官准许,法案通过后,只需要得到行政长官省长同意。根据法案,省长如果认为某些抗议者对公共秩序造成威胁,或此前参加游行曾伤及他人,或对物件造成破坏,即使后者未被判刑,也可被禁止参加游行。这也是草案中最受质疑的一条。 此外,草案规定,警察可以对游行附近经过的车辆行人搜身和查看行李,不过他们无权进行身份检查。此前参议院提出的版本,提到在游行附近设立保护区,但国会议员未同意这一条。 原版草案曾提出为打砸抢分子建立资料库,虽然国会否决这一提议,但未放弃建立档案这一原则,预计将省长禁止游行者的信息列入被通缉者档案(FPR),禁止取消后,他们的信息也将随之取消。 此外,议会决定对游行时蒙面的人员进行严重惩罚。法案规定,如果示威者没有合理理由便蒙蔽面部,相关人员面临1年监禁和1.5万欧元罚款。 如今打砸抢事件发生后,国家负责对受害者进行补偿。新法生效后,打砸抢实施者即使未被定罪,也将被要求进行赔偿。此前参议院提议称,一些群体参加游行,出现打砸钱后,所有游行抗议人员都需要参加到补偿程序中,但这一提议被国民议员拒绝。 这也不是最终版本,参议院将在3月份对该法案进行审议。共和党占多数的参议院负责起草法案,可能重新设置多项措施。 (欧洲时报/春花 编译报道) 编辑:一碗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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