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专项检查,发现环境检测机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变更、备案不及时。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方法标准等未及时变更、报备。 二是检测项目或方法超范围。分析项目超资质认定范围或分析方法超适用范围。 三是数据溯源上存在缺陷。数据逻辑关系不合理、谱图缺失、样品超期分析,部分机构电子版和纸质版方法依据不一致,原始记录数据与仪器记录数据不一致等。 四是分包管理实施不全面。分包较为随意,缺少相关信息。 五是资源配备不足、不规范。前处理设备、标准物质等的数量与检测工作不相适应。 六是分析操作不规范。项目监测未完全按标准规范规定进行操作。 七是质控措施不到位。质控手段缺乏,仪器设备的使用、样品管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八是内审、管评未落实到位。内审、管评参与人数少,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 其中: 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被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检测机构被责令1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南京市六合区环境监测站等6家检测机构被责令自行整改; 南京联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机构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各设区市环保局和质监局将根据此次检查结果,依法对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做出相应处罚,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江苏省环保厅和江苏省质监局要求,各环境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实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 End - 信息来源 | 新华报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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