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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关怀】致退休干部刘向华同志的一封表扬信

 明明sn2m8xbx1l 2019-02-08

表 扬 信

 
刘向华同志

尊敬的刘向华同志:

您好!  

虽然您离院已一月有余,但您的身影似乎还徘徊在立案庭的各个窗口。您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计个人得失的奉献精神和对年轻同志倾囊相授的无私胸怀,值得我们全体干警学习。您虽然离开了二十多年的工作岗位,但是却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和精神财富。为感谢您对成武法院所作出的贡献,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由政治处牵头,研究室执笔,为您寄去这封信,既表达成武法院对您的一份感激之情,也表达了院党组对您个人的表扬之意。

(图左一刘向华同志)

感谢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从您负责全院卷宗上呈下达工作以来,为杜绝报送的卷宗出现瑕疵,您对各庭室的卷宗,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卷宗耐心修正,面对说情您坚持原则,面对指责您毫无怨言。为保证卷宗的质量,您坚持每周二晚上加班加点整理检查需报送的卷宗,周三上午定时送到市中院,风雨无阻,坚持数十年。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得到院领导和中院领导的肯定和赞扬,您所报送的卷宗被市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称为“免检产品”。这些荣誉离不开您的努力和付出,您的工作态度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这是成武法院的财富。

感谢您不计个人得失的奉献精神。您从部队转业后到成武法院工作,先后在天宫庙镇人民法庭、立案一庭工作。从事工作二十多年来,您从没有因为个人原因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在立案庭一干就是十几年,一直认真踏实的工作,虽然您的工作量很大,但您在干好自己工作的同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其他同志完成如查封、冻结、送达等工作。您是立案庭干警心目中的“前辈”、“老大哥”,也是院党组心中立案庭的“定海神针”,有您在立案庭,无论出现何种突发情况,都能从容应对,化解矛盾纠纷,平息当事人的火气。2014年,您到了退休年龄,院领导希望您能留下来继续工作,您没有找任何借口,也没有提任何要求,拿着聘用制人员的工资,一干就是三年,您说“不是因为房屋拆迁,我还会在法院继续干下去”。您不计个人得失的奉献精神可以说是全院干警的楷模,这也是成武法院的财富。

感谢您对年轻同志倾囊相授的无私胸怀。您得知自己的房子在今年七月份拆迁,为了不延误工作,您在年初就向院领导提出申请,希望院里选派一名干警来接替您的工作。对选派接替您工作的干警,您不辞辛苦,毫无保留,一点一点的教导,您的房子已经拆迁,但是考虑到工作还没有交接完毕,您即使租住在宾馆里,也要收好尾,保证了工作顺利进行。您可能不知道,我们向立案庭了解您的情况时,同事们是这样评价您的“工作特认真负责”、“刘庭长人特好”、“安全意识强,每天下班后都要检查一遍电源是否关闭”、“立案庭的定海神针”等等。这些评价是您留给立案庭干警的印象,更是值得我们学习和珍藏的精神财富。


您留下的东西太多太多,在这里就不一一表示感谢。虽然您现在远在千里之外的武汉,但是交通很便利,希望您能常回家看看,看看成武县美丽的风景,看看成武法院新的变化,还是那句话“成武法院的发展离不开您个人的贡献”。最后,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此致

成武县人民法院

张中斌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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