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年,一个黑奴,实在忍受不住欺凌,便从美洲殖民地偷渡出逃,不巧的是,他偷偷上的船,却是去英国的。 当时的英国也在蓄奴。 并且,贩卖黑奴一直是英国重要的经济来源。 买卖和奴役黑奴并不违法,而黑奴作为主人的私人财产,一旦私自逃跑,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会被处死。 所以这个黑奴,在轮船靠岸后,马上被逮捕了。 此案由曼斯菲尔德大法官亲自审理。 曼斯菲尔德大法官,对法制公平公正的坚守,在整个英国,几乎成为标杆,并最终成为同样案子的司法解释。 他这样一位权威和名声如日中天的法学人物,却是一个坚定的废奴主义者。 他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这个黑奴恢复自由,并以此案为起点,彻底废除奴隶制度。 但是,他要顶着怎样的压力啊? 英国曾经贩卖过四百多万黑奴,英国本岛也有几万黑奴在奴隶主的庄园中劳作,黑奴已经是英国最重要的劳动力了。 所以,一旦废除蓄奴制度,不仅仅是奴隶主的财产会有损失,整个英国的经济也会受到影响。 当时,朝野上下的意见是,把这个黑奴遣送回美洲殖民地,让他得到处罚,以此来震慑那些妄图逃跑的奴隶。 但曼斯菲尔德大法官却力排众议,做出了判决。 他在判词中这样写道: 奴隶制是如此的丑恶,以至除了明确的法律以外,不能容忍任何东西支持它的存在。 不管我今天的判决会造成何种不便,我都不能说奴隶制是英格兰法律所允许和肯定的。 英格兰的空气是自由的,每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有权融入和享受这种自由,都有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不管他在此之前受过何种压迫,他的皮肤是何种颜色,英格兰的自由都不能也不许被奴隶制玷污。 因此我宣布,释放这个黑人,从现在开始,他是自由的。 判决一出,在法庭旁听的奴隶主们一片哗然, 因为英国的法律,属于循例判决,曼斯菲尔德以法律的名义,宣布这个黑奴是自由人,就等于实质上宣布,奴隶制在英国是违法的,这些奴隶主必须释放黑奴,否则,一旦出现主奴纠纷,所有的法官就会以这个案例为范本,判决奴隶主们非法蓄奴。 奴隶主们气坏了,却没有一个人敢于藐视法庭。 奴隶主们不甘心,他们有钱,有权,有影响力,甚至他们还有枪,他们嚷嚷着聚集起来,找到查理斯伯爵商议对策。 伯爵也是大奴隶主,当时他还掌控着不小的军权,听到判决,伯爵气的浑身发抖,是啊,他将失去的是数亿的财产啊。 但是,当听到这些奴隶主要求他,用自己的权势,与曼斯菲尔德大法官的判决相对抗时,脸色顿时变的惨白。 他大声呵斥道:“英格兰的法律,神圣不可侵犯,依法判决是上帝的意愿,所有藐视法律的行为将不被允许,在这里,没有一种力量可以比法制更强大,难道还需要皇家军队来捍卫法律的尊严吗?” 说到这里,伯爵沉痛宣布:“我尊重法律,服从判决,黑奴恢复自由。” 曼斯菲尔德的判决,不但废除了英国本土的奴隶制,也对其他贩卖和蓄养黑奴的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英国拿着曼斯菲尔德大法官的判决,以人权为借口,向西班牙,葡萄牙,法国,美国等贩奴国施压,要求他们以自由和法制的名义释放黑奴。 为了解放黑奴,美国竟然打了一场南北战争。 纵观古今,环顾全球,也许只有英国,能在一纸判决的情况下,就轻易的废除了恶法。 那是一个贵族和绅士频出的地方,凭借的是对文明的坚守,还有难以抵抗的法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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