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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年前, 古人发明一种比砍头更羞辱人的刑罚, 你想自杀都不行

 云中无云 2019-02-11

每一个不同的社会制度,所拥有的法律也是不一样的,在一百多年前我们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包括在此之前的封建社会,那个时候的法律不像现在是服务人民的,而是只为了社会安定,甚至是维护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

但是不管怎么说,从有了社会开始,法律就产生了,它是一个和道德各司其职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利器,任何国家和社会乃至一些小组织,都要有法律或者规定来使自身能够正常运转。

不过几百年前的封建统治讲究的可不是人权,只要能够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就好了,所以我们经常能听到古时候有很多骇人听闻的刑罚,有一些很残忍,有一些会让犯人尊严尽失,还有一些甚至是毫无人道的。

其中有一种,相信大家在各种影视剧中都见到过,那就是枷号。这是什么呢?就是我们在电视剧中看到的犯人脖子上戴着的一种木板,手也要固定在上面,这样的做法会使犯人行动非常不方便,从而更有利于管理,而犯人也会毫无尊严。

这件刑具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从有了社会以来就有,要追溯到上古时期,也就是说有了制度和法律,就有了这样的刑具。

就这样各朝各代都在沿用着这样的东西,到了明朝初年,我们都知道,朱元璋是一个从底层一点点爬上来的人,所以他更加害怕自己的江山被人夺走,时间长了就比较暴戾,发明了很多刑罚和刑具,就是为了更好的统治。

不要以为那只是一块普通的木板,没有什么重量,但其实不是的,有明史记载,一个正常的枷锁重量一共有三十五斤之多,犯人带上不久就会全身乏力,肩膀和手腕也会磨出伤痕。

并且还要带着这样的东西游街示众,简直就是对人的侮辱。到了正德年间就更加过分了,枷锁和木板合起来一共有一百五十多斤。

经常有人身体比较弱,带上它之后身心俱疲,直接窒息死亡。到了清朝依然是这样,不过统治者将它分成了不同的重量,按照罪责的大小进行选择。

有些人还要根据犯罪的内容不同,带着不同的枷锁度过十几天甚至几十天。我们在电视剧上看到过有些人发配充军就是带着这么重的东西一直走。

还有更过分的是有些人被判处永久佩戴这个枷锁,其实这样就相当于人们直接被折磨至死,没有人能够承受这个很长时间,后来几乎都很快死去了。

还有就是站在囚车里游街示众的,这可没有我们想象的这么简单,那都是真正的酷日下暴晒,受到人们的指指点点,并且站的时间长了全身都会浮肿,有的时候脚下会垫上几块砖一直游街,有些人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就会踢下砖头自尽。

所以说古时候不管是有没有犯罪,都是会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的,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这样公正法制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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