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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经济学

 JieZHoun 2019-02-11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

众所周知,经济学研究的是资源优化配置,而合理价格是引导资源配置的关键。

某种商品价格过高,说明该商品供不应求,从而吸引厂商加入,扩大供给,满足大家需求;价格过低,则说明供过于求,业内厂商无利可图甚至严重亏损(这意味着生产资料的浪费),开始退出,从而把生产资料转向其他更有效的行业。所以,一个合理的价格,能够引导合适的产量,既满足了大家需求,又不浪费生产资料。所以,关键是找到合理的价格。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一所谓的合理价格,由市场自发寻找。市场参与者们不断试错、议价,最后达到均衡,合理价格也就形成了。我们上学时,经济学老师都教我们一幅图,简洁地描述了这一价格的形成,它就是供需均衡曲线:

若市场真的如此聪慧,那么各国政府只管大手一挥,让市场自己去形成合理价格,完成资源优化配置就行了。

但是,现实世界没那么简单,很多场合,市场自己很难形成合理价格,甚至根本形成不了所谓的合理价格,乃至市场自己都形成不了。这样的例子很多,大家最熟悉的是垄断市场,市场机制会失灵,价格奇高,政府不得不出来修理垄断厂商。但还有另外一个例子,那就是多边市场。

银行卡产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多边市场。

双边市场:银行卡的出现

如果你进了一家餐馆,吃完饭发现没带钱(包括其他支付工具,比如手机等),会怎么办?如果你不想吃霸王餐,那么你就得电话联系家人或朋友,让他过来付钱。或者你和店主比较熟,允许你赊账,回头再来还钱。1949年的一天,美国商人弗兰克·麦克纳马拉在餐厅吃完饭发现没带钱包,他在等他的妻子赶来付款的时间,脑海中就产生了新的想法,让吃饭可以更方便地赊账。

于是,第二年,他创办了大莱俱乐部(DinersClub International,可以意译为饭友俱乐部,或者吃货俱乐部),现代信用卡就此诞生。

早在1910年,美国有些商家已经开始向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签账卡”,允许其在一定信用额度内赊账购物。二战后,签账卡已较流行,可以视为信用卡的雏形,但却是本店使用的(单用途),不是真正意义的信用卡。

大莱俱乐部成立后,不停地去拓展持卡人和签约商户。正如名字所言,大莱当时是一家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入会的持卡人可以在所有签约商户中实现赊账消费,而商户也因此获得了更多客户,且免去了寄账单的成本,加快回款(旧时美国商户每月向赊账客户寄账单,然后3-4个月后才收到款项,这成本远高于商户刷卡回佣)。双方均受益,大莱俱乐部便向双方收费,向持卡人收会员费(最初为每人每年18美元),并向商户收取7%的交易回佣。大莱俱乐部扩张很快,持卡人和商户快速增加,大莱获利丰厚。

马上,其他银行等机构加入发行信用卡。

大莱作为信用卡行业的首创者,奠定了银行卡产业的双边市场模式。即,信用卡发行商,一边要服务持卡人,一边要服务商户。这种模式不再是供需两条曲线一交叉,就能形成合理价格的,而是要做两边定价。

如今,双边市场已经很多,比如C2C电商网站(如淘宝网),也是一种典型的双边市场。书中经常举的例子还包括相亲俱乐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厂商(一边为软件使用者服务,一边为应用软件开发者服务)。

双边市场的本质,是服务商承担中介或平台角色,撮合两群客户之间的交易,自己从中收取服务费。而服务费的高低,取决于两群客户的议价地位。比如,某个发卡方拥有大量的高消费能力的持卡人,那么它就有底气向商户收取高费率。再比如,在剩男多的地方开相亲俱乐部,可实施男生收费女生免费制度。当然,也有最简单粗暴的,就是彻底免费,吸引两群客户。因为,在其他差异不大且迁移成本很低时(比如,互联网时代迁移成本极低),双边经济具有较强的集聚效应,强者恒强,因此做大规模抢占地盘是理性的市场策略。

竞合组织:卡组织的出现

双边经济撮合了两群客户的交易需求,并从中收取回报,信用卡产业在这一模式中起步。信用卡发行商(包括银行)自己拓展商户,为其建设受理端并提供收单服务,自己同时为持卡人发卡,两边都自行服务,封闭运作,称为“封闭式卡组织”。

这时,因为美国实行单一银行制,银行不得跨州经营,这对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的使用带来巨大不便。银行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业务根本竞争不过其他机构(我国仅允许银行发行信用卡)。比如,大莱等公司发行信用卡,在全国各地拓展持卡人和商户。

1966年,美国银行首先想到的解决方案,便是银行卡的联网通用。它找到别的州的银行,与它们签约,使它们的商户也能刷美国银行的卡,当然,他们的卡也能在美国银行的商户上刷。

这样,美国银行相当于又开办了一家“俱乐部”,所有入会的会员银行,可以共享大家的商户,让各银行的持卡人能够在各行的商户上刷卡。这一“俱乐部”甚至可以跨国,海外银行也可加入。持卡人出境时也能在境外加盟银行的商户那里刷卡。该“俱乐部”也向入会银行收费,起初美国银行向加盟银行收取每笔交易的0.5%的特许费,另外还要会员费。

这样,竞合关系出现了。所谓竞合,是指各加盟银行之间,既有竞争关系(他们要争取同一批持卡人或商户客户),又有合作关系(联网通用)。因为竞合关系比单纯竞争关系,更能让各方收益最大化。

按照这一竞合关系的思路,1967年,几家加州的银行合作建立了万事达(MasterCharge)联盟。1970年,美国银行将卡业务分拆,成立了一定会员制公司(未分拆前,相当于是小银行加入美国银行,小银行处于弱势地位,有较大抵触),全国美国银行卡公司(NBI),后来成为了我们熟悉的VISA。

于是,竞合关系以竞合组织的形式固定下来,“开放式卡组织”诞生。卡组织的主要功能,便是为会员银行的跨行刷卡交易提供资金的跨行清算,也就是A银行卡在B银行的商户上刷卡后,A银行要把资金付给B银行,B银行再把资金划给商户。

至此,银行卡产业的市场结构由双边市场更进一步,更加复杂,我们暂且笼统地称之为多边市场。这里,至少有五方参与人:

(1)卡组织(竞合组织,我国是银联),为发卡行、收单行提供跨行清算服务;

(2)发卡行(我国仅银行),为持卡人服务;

(3)收单行(银行或非银支付机构),为商户服务;

(4)持卡人;

(5)商户。

现代银行卡产业的模式基本奠定。

银行业分析师们或许已经想到了一个例子,就是兴业银行的银银平台。它其实也是一开始为实现联网通用而出现的竞合关系,而后为提高其第三方独立性,又分拆运营,成为竞合组织。

这时,经济学均衡模型变得极其复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画画看。

更复杂的地方在于,美国类似的开放式卡组织有好几家,而所有的银行均可加入多家卡组织。卡组织之间也有竞争关系,或合作关系。此外,目前美国依然有封闭式卡组织继续存在。所以,这种盘根错节的情况下,我已经画不出这个产业的经济学均衡模型……

市场定价的难点

经济学均衡模型不是用来装点论文用的,它的最大功能是用来研究市场定价,从而能够让我们确定哪种模式最符合各方福利最大化。如果画不出经济学均衡模型,可能使我们很难定价。

当然,也可以让市场自行定价,但这前提是市场有效。但正如我们前文所言,并不是所有的市场结构都是最有效的,比如卡产业这样的多边市场,参与方过多,利益交织,议价过程耗时耗力,自行定价并不一定是最经济的。

我国在最初引进这个卡产业模式时,就发现这个产业是很难像美国这样自发形成的(或者需要很久才会形成,而我们又等不起那么长时间),这就需要外力的推动。比如,起初没什么人持有银行卡,商户于是也没什么动机摆POS机。而想让银行客户办卡,又需要银行先去铺设ATM、POS机。这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最初得有外力。

所以,一开始政府主持推动,并实施政府定价,把利益倾斜给急需引进的那些参与方,提高其参与积极性,以便加快市场培育。等到市场基本成熟后,“无形的手”(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作用了,再适时放开政策定价,把定价权交回市场。

我国的经验:政策定价培育市场

我国的第一张银行卡,是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第二年他们还安装了我国第一台ATM机。

我国最初的银行卡,是典型的“封闭式卡系统”,某银行自己发行了银行卡,然后自己去拓展商户,商户摆上该行的POS机,只能刷该行的卡。最后的结果,就是收银台上摆上了每家银行自己的POS机,然后收银员会告诉你我们这可以刷某几家银行的卡……ATM也同理。

或许,若政府不加以干预,我国银行卡产业也能像美国一样,自发谋求联网通用,最终出现竞合组织,形成现代模式的银行卡产业。但这需要很长时间(美国用了几十年),中间还会经历艰苦的各方博弈,走很多弯路,造成资源浪费。

所以,政府着手推动联网通用,以有形的手帮助市场形成。1993年,在最高领导人推动下,金卡工程于6月启动,是发展我国电子货币为目的、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的各类卡基应用系统工程(当时还没有电子现金,平时把卡基支付也纳入电子货币。这一界定与现今不一样),以方便社会运行和居民生活。到了1997年底,首批试点的18省市全部实现了ATM、POS的同城跨行联网运行。在金卡工程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中国银联于2002年正式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卡组织。

我国卡产业建设初期,参考了美国的多边市场、竞合组织模式,但存在明显的政策推动,希望尽快培育起本土银行卡产业,创建自主银行卡品牌,应对即将到来的国际竞争(2004年我国将加入WTO)。因此,在定价上,在参考国外行业定价的基础上,基于“吸引市场参与者”的定价原则,给予一定的特许利润,旨在尽快培育起产业生态。

其中,刷卡手续费定价方面,大致有以下几个阶段:

1 金卡工程试点期间的探索

1993年,央行发布了《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银行卡产业的首份法规,但里面没规定收费。1993年6月金卡工程启动后,各试点省(市)自行探索刷卡手续费,有的收费还挺高的,比如3%。

2 统一制定刷卡费率

央行于1996年4月开始实施《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确定了境内人民币信用卡的刷卡手续费率为下限2%(境外卡在境内刷是下限4%,境内收单行分37.5%)。统一定价,不区别商户行业,也没规定发卡行、收单行、卡组织(当时是各城市的银行卡中心,即银联的前身)的分润比例。显然,这也还是一种粗放式的规定,可能是在第一阶段的试点基础上得出来的经验费率。这里规定的是下限,费率统一2%(和现在比不算低),有可能是在激励银行发放银行卡,但也导致薄利行业不愿铺设POS机。

3 行业分类、三方分润模式的确立

央行于1999年开始实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刷卡手续费分行业制定,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以下简称餐娱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1%。三方分润方式确立,未建卡中心的城市,发卡行、收单行各90%、10%(也可双方商议),已建卡中心的城市,则是发卡行、收单行、卡中心各80%、10%、10%。显然,收入的大部分仍然归属发卡行,能够继续激励银行发卡,提高发卡量是当时的头等大事。

4 放大收单机构收益

2001年,央行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条款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对刷卡交易费继续实施下限管理,仍然分为餐娱、其他两大行业,分别为2%、1%。首次突破了分润方式,而是将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也设定为交易金额的比例(也就是:餐娱业分别为1.6%、0.2%,其他行业分别为0.8%、0.1%),而手续费的剩余部分全归收单行。若手续费按下限(2%、1%)收取,折算回来后,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仍然占手续费的80%、10%,那么剩下10%归收单行,分润比例其实与此前未变。实际操作中,采取了向收单机构倾斜的政策,形成了发卡行、收单行、卡中心各70%、20%、10%的惯例,从而吸引更多收单机构加入,覆盖其POS机具等成本。因此,定价原则已经开始向收单机构倾斜,以培育银行卡受理环境。

5 商户行业划分进一步细化

2004年,根据央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商户的行业划分进一步细化,降低了部分商户的费率。除原有的餐娱、其他两大行业分法外,还规定了房地产、汽车消费的封顶数(因交易金额较大)、批发类消费的封顶数、航空加油超市等民生行业的减半、以及公益行业的免费。该政策初衷是对利润微薄的民生行业让利,对公益行业免费。但由于不同行业费率差异巨大,导致了“套码”现象严重。

8年后的2013年,发改委和央行发文,继续优化行业分类,并降低了大多行业的手续费率。

这几次行业费率调整,是为了降低商户成本,提高商户铺设POS机的积极性,根本上还是为了改善刷卡受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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