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强好胜是人的本性。
在遇到言语挑衅、尊严受损、观点相对的时候,往往会忍不住争辩一番。一开始争的可能是“理”,但随着交锋的深入,常常会演变成“情”; 一开始可能是“就事论事”,后来常常会变成“互揭老底”,“拔出萝卜带出泥”,在有“观众”的时候,这种情形尤甚。
其实,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口舌之争,其弊病远远大于收益。这种争辩完全不同于运动场上的竞技,后者所凭借的是各自的素质以及努力,是有“标准”的公平对决,总有个胜败,一旦“技不如人”,也没有啥可抱怨的。虽然也可能有心胸狭隘者会嫉妒,会有怒气,会耿耿于怀,但只能寄希望于继续奋斗,以便来日有机会一决雌雄。
可是,为了某个观点或者完全谈不上观点的事情进行争辩,却实在不是一件聪明的事情。因为这不是学术上的逻辑推理,也不同于谈判桌上的讨价还价,从一开始,双方就很难有通融的客观立场,争的,多是摆不上台的一点面子,一点虚荣,一点私下的利益。往往争来争去,就变成唇枪舌剑的互相攻击,人身攻讦。碰上气量狭窄的人,在口舌不济的情况下容易恼羞成怒,不再愣装君子的角色,干脆做成小人,从“动口”变成“动手”。
戴尔·卡耐基在基著作中早就明确地指出,“你无法赢得辩论”。有时候,你输了,当然是输了; 有时候,你表面上是赢了,你还是输了。因为,你认为那被你驳倒的人,会甘心认同你的观点,从而和你站在一条战线上吗?
完全不会。对于一个尊严受损的人来说,败于辩论有时候比损失巨款还要难受。
世界上有很多的悲剧都缘于简单的观点分歧引发的口舌之争,所以,既然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都无法赢得争论,那么,在遇到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时,就不要试图用嘴去说服他,而要学会迂回策略,学会改变立场,借助他人的力量灵活地达到目的,不必靠三寸之舌去解决问题。这才是真正的智慧。
有时候,争辩的危险性不亚于和一条疯狗去理论,如果被咬伤了,路人会笑话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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