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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个税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一尘buran 2019-02-14
一.新个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何时开始享受?

答:新个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

拓展须知:

二.员工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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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享受“专扣”政策只需三步

第一步:对条件;

将个人情况与6项“专扣”对照,看看自己符合几项;(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不足5000元的职工,可选择暂时不填报)

第二步:报信息;

无论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报“专扣”信息表相关信息即可;

第三步:留资料。

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留存必备资料。详见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2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途径?

1、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写;

①个人所得税APP下载

在此提醒各位纳税人,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和各省税务局官网,以及主要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警惕来历不明的二维码链接。

②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APP关于申报方式注意事项

③ 纳税人填写后扣缴义务人如何下载扣缴信息 

纳税人提交三天后,扣缴义务人可进入扣缴系统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任意子菜单下的“下载更新”即可获取到纳税人填写信息。

 

2、登录各省(区、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3、电子信息表填写;

电子信息表下载方式

 进入“扣缴客户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任意一项如“子女教育”模块, 点击“导入”下方的“模板下载”即可获取电子模板

 温馨提醒:若采取电子模板方式采集(如员工较多,可放至一个文件夹,无需压缩,导入时选择该文件夹批量导入),导入路径同上。

 

4、填写纸质信息表。

三.什么情形下需打印《扣除信息表》签字留存



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纳税人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扣除信息表》,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留存五年。

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谁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当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

更多政策解读请继续往下看哦!

  专项附加扣除总局问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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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继续教育篇


3.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大病医疗篇


4.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住房贷款利息篇


5.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住房租金篇


6.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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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教你如何使用新版个人所得税办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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