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险是保险条款最复杂的险种之一,也是投保人选择困难症最多的,因为每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都不一样。 2007年4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组成“重疾险专家委员会”,制定并出台了官方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做了明确表述。同时保监会要求,自2007年8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新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防止重疾险产品华而不实。此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都必须保障这6种疾病。 6种必保疾病包括: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冠状动脉搭桥; 4、脑中风后遗症; 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 保监会的要求是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必须保障上述6种疾病,但实际上,目前我们能见到的在售的重大疾病保险,都已经包含了《规定》中统一描述的全部25种重大疾病。这25种重大疾病可以涵盖90%以上的重疾发病情况。在这个基础上,一款产品保50种重疾还是保100种重疾,对于消费者来说,并没有多大参考价值。 保险套路太多怎么办呢?关注我!保险一点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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