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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商用迎利好:民航局将接受特定场景运行申请

 昵称m5Gu5 2019-02-15

作者:陈静


2月13日,中国民航局例行发布会上,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向阳对《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做出详细解释,表示该咨询通告发布后,志愿申请人在某些典型运行场景下的无人机试运行,将得到批准实施。



据悉,在此次发布上,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向阳解读了对于发布《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的目的与意义。他表示,目前国际上对民用无人机运行还没有成熟的管理经验。为了促进民用无人机的应用和发展,逐步规范特定类无人机的运行管理,中国民航局本着促进发展、先试先行、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民用无人机发展实际需求,有序推进典型运行环境下的示范运行,逐步规范运行风险较高无人机的运行管理。


该咨询通告发布后,志愿申请人在某些典型运行场景下的无人机试运行,将得到批准实施。


据介绍,该咨询通告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起飞全重7公斤以下的无人机运行,以及植保无人机、无人飞艇以外的大部分无人机运行均可适用,涵盖绝大部分作业类无人机。


关于无人机试运行的审定工作,陈向阳表示,民航局统一管理全国民用无人机试运行的审定、监察工作,并由无人机运行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以减少各运行管理相关方(层级)的重复性评估,提高评估和审定效率。


审定流程包括受理申请、安全评估、运行验证、试运行批准四个主要步骤。由于无人机运行涉及空域、航空器及操控人员等诸方面,试运行审定小组通常包括飞标、适航、空管等方面人员,民航地区管理局参与无人机试运行审定小组工作。随着试运行时间和运行经验的积累,民航局将向志愿申请人签发不同阶段的试运行批准函,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包括地理范围、场景范围、时间范围等。


这一消息的发布,业内人士认为,无人机商业化应用再次迎来政策利好。



易瓦特董事长赵国成


规程其实就是简化了特定用途无人机的飞行审批手续,比如执行某些紧急任务的飞行需求,流程就简单多了。


他认为,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航局发布这一规定,对企业、对行业来说都是好事。


笔者了解到,根据研究机构预测,2017-2021年中国行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市场规模将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并大有在通用航空、货运航空等诸多领域替代现有的有人驾驶航空器的趋势。未来5-8年间,无人驾驶航空器有望实现初步普及。


在此背景下,民航局为特定用途的无人机设置此批准程序,适时修订有关管理规定,极大的方便了企业和用户。



星环航空市场总监王志鹏


在无人机应用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如果飞行管理还是老一套,那么无人机简单方便的优势就不存在了,也限制了市场的进一步开拓。


下一步,民航局将作出3点工作安排:


1、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来申请做志愿申请人,申请试运行。职责分工在民航局无人机运行工作组,需要咨询的,具体可找空管办联系,电话:010-64091659。


2、根据上述场景批准流程的完善,民航局相关部门适时发布相关信息通告。地区管理局可按照该信息通告,并依据本咨询通告,对相同场景的志愿申请人实施试运行审定和监察。


3、待相关法规(即:《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航空规章(CCAR-92部)出台后,上述信息通告将按运行风险和责任的大小,分别转化为相关法规要求或行业标准。


来源:宇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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