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最高补偿超20万/平!广州11号线华师站、沙河站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城里的傻瓜 2019-02-16

日前,天河区政府公布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华师站沙河站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

文件显示,华师站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为6万元/平,非住宅房屋为13万元/平;

沙河站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为4.8万元/平,非住宅房屋则分为5.5万/平、6.5万/平、13.5万元/平三个标准。

其中,华师站更是以6万元/平的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刷新记录,成为11号线沿线站点补偿标准新高。

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补偿方案:

华师站

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60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5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8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13500元/平

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865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130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10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16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468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202800元/平

产权置换

沙河站

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48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5000元/平

●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8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13500元/平

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745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1)临先烈东路首层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135000元/平

(2)临先烈东路二层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65000元/平

(3)内巷街非住宅房屋补偿标准:55000元/平

●一次性给予征收奖励:10000元/平

●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弃产补助:16000元/平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移交房屋的,给予奖励:48300元/平

非住宅房屋补偿+奖励合计最高标准:209300元/平

产权置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