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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弗雷泽:金枝4

 老鄧子 2019-02-18

16禁忌的行为:禁忌露出面孔

前面所说事例,饮食之时绝对不让人见的目的也许更多的是为了防止邪恶进入体内,而不只在于防止本人的灵魂逃离体外。刚果地区土人恪守这些饮食习惯的动机肯定正是为此。


我们听说:“这些土人在饮酒之前没有不先驱赶鬼灵的。有人在饮酒时一直摇着铃;有人则蹲在地上左手按地;也有人用面纱盖在头上;还有人在头发上插一根草或一片树叶,或用泥土在前额画一线条作记号。这种盲目迷信的风俗,表现形式各种各样。其解释的理由是黑人认为这是驱灵的有力方式,并且为此感到满意。”


酋长每喝一口啤酒,一般总要摇一回铃,与此同时,站在他面前的一位少年就挥动枪矛“阻止在旁觊觎的鬼灵不得乘机随着啤酒钻进老酋长的腹内”。一些非洲的苏丹习惯用面纱遮脸大概也是出于阻挡邪恶鬼灵的目的。


达耳福尔的苏丹用一块白布包缠面孔,只剩下一双眼睛可看东西。在中非其他地区,据说国王也都遵此风俗,用纱布遮面,以为最高统治者的标志。瓦代的苏丹总是在布幕后面说话,除了少数亲信以外,任何人不得看国王脸容。

17禁忌的行为:禁忌离开王宫

上述禁忌的范围略微扩大,国王有时就被圈禁,不得离开王宫,如离开王宫,则其臣民都不得在宫外见到他。贝宁的国王被自己臣民奉若神明,不得离开王宫。卢安戈的国王一经加冕之后,必须幽居王宫之内,不得离开。


奥尼沙(今属尼日尔)的国王,“除非以人为牲向神祭祀求得神的宠眷之后,决不肯走出王宫到市区里去,为此,他从来不走出自己住宅区的范围。”


我们真的听说过这样的情况:国王不得擅自离开王宫,违者即予处死或将他的一个乃至几个奴隶处死以代之。由于国家的财富系按拥有奴隶人数的多寡来定,所以国王就必须特别注意不能犯这一法规。


可是每逢欢庆一年一度的雅姆人的节日时,国王是可以允许出来的,而且按照惯例国王必须出来,在王宫高大土墙的外面,当着众臣民的面舞蹈。舞蹈时他还必须身背重负,一般都是背上一袋沙土,借以证明他仍然有能力肩负国事重任。


假如他不能胜任,就立即被废黜,甚至被投石击毙。埃塞俄比亚的国王被自己的臣民当作神一样崇奉,大多数都是被关在王宫之内不得外出。蓬特斯①的多山的海岸上,曾经有野蛮好战的莫锡尼(或叫莫锡诺西)民族在那里住过。①小亚细亚东北古代一个王国,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66年为罗马帝国的一个省。


那著名的从亚洲到欧洲的万人撤迁便是经过这个崎岖的地区的。那些野蛮人就是把他们的国王禁闭在一座高楼之上,一旦他当选国王住进之后,便永远不许走下楼来。


他住在这里为人民执法;但是,假如他触怒了人民,人民便整天不送饭给他吃,甚至把他饿死。阿拉伯古香料之国沙巴或示巴①的国王,都被禁止走出王宫,如果走出,群聚的民众便投石把他们砸死。①古国名,在阿拉伯南部,即今也门地方,以做香料、宝石生意出名。


但是在王宫顶上有一扇窗子用链子连着拖在外面地上,任何人如果觉得有什么委屈,可以拉此链条,国王便召他入内觐见,予以审处。


18禁忌的人:酋长和国王的禁忌

我们发现日本天皇的饮食每天都换用新的器皿烹饪,用新的盘碟进御。这些盘碟器皿都是普通的陶土制品,为的是只用一次就把它们摔碎或弃置不再用了。而通常总是把它们摔碎。


因为据信除天皇本人外任何人如使用这些神圣餐具进食,其咽喉和嘴巴就一定要发炎肿大。凡未经天皇允许而私自穿了天皇穿过的衣服的人,也必将遭受遍身肿胀疼痛的恶果。


在斐济,有一个专门名词叫做卡纳拉玛(kanalama),指的是吃了酋长盘碟的饭莱、穿了酋长衣服而得的病。那不虔敬的人咽喉和全身隆肿,终于死亡。


有一个人给了我一条精致的垫席,据说瑟康波①的长子曾经出生在上面,所以他不敢使用。但是普通人民中总有一户人家或某个家族可能免遭这种危险。①斐济群岛一个最强大部落的酋长,1805年前后曾统辖全境大部地区,1874年在殖民者压力下将斐岛交英国统治。


一次我同瑟康波本人谈起此事。

“哦,是的!”他说,“来,某某!来给我背上搔搔痒!那人遵命地搔了痒,那是获得赦免可以接触禁忌的少数人中的一个。”获得这样特权的人们有一个尊称叫做楠都卡尼(Nandukani),意思是酋长的污垢。


从上述设想出的穿着或使用日本天皇及斐济酋长器皿服装带来的恶果,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神人”特质的另一方面。对此我们已经提请过读者加以注意了。这种神人既是造福也是降祸的根源。


对他不仅要加以保护,同时也要予以防卫。他的神圣肌体如此纤巧,稍一触及,便致混乱,好像充电似的具有强大的巫术的或神性的力量,凡与之接触,便会放射出来,造成严重后果。


相反地,如将这样的人神隔离起来,对于别人和对他本人的安全都是相当必要的。他的巫术性的特质,就极严格的意义说来,是触染;他的神性是火,在恰当的控制下可以造福无穷,如果掉以轻心,不加局限,便将烧毁与之相遇的一切。


因此,对其禁忌稍有违犯便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凡违犯者,如同把自己的手插入圣火之中一样,当即枯萎毁灭。


新西兰的土人对于酋长神性的敬畏,至少同通加人一样。酋长具有鬼神的能力,是从其祖先继承来的,凡他所触及的一切东西都可沾染,人若漫不经心地无意中触动了它,便会突然死亡。


例如,有一次,一位具有广大神性的高级酋长吃剩下的食物留在路旁,一个健壮的奴隶路过那里,肚子饿了,不问缘由拿了就吃。他正在吃着,旁边一个人见了吓得呆了,连忙告诉他说那是酋长吃剩的饭食。


“我熟识这个不幸犯了错误的人。他是出名勇敢的人,在本族历次战斗中表现非常突出”,可是“一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他马上就感到腹内绞肠刮肚似的剧疼不已,到当天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便死了。


他是个结实的人,年轻力壮,假如哪个欧洲自由思想者说此人不是死于酋长的‘大普’(神力),人们就会认为这是无知,连这样明白的直接的见证也不能理解”。


这并不是唯一的例子。

新西兰的毛利土人中有一个妇女也同样吃了酋长吃剩下的水果,后来别人告诉她那是从禁忌的地方拿来的,她便惊呼起来,说那受亵渎的酋长的神性一定要置她于死命。事情原来发生在下午,到了第二天中午,这个女人果真死了。


19禁忌的人:悼亡人的禁忌

未开化的原始人认为自己的酋长和国王具有一种神秘的神灵力量,一触即发,因此很自然地把他们列入社会危险的阶级,从而把对于杀人者、来月经的妇女以及自己畏惧害怕的人同样的限制也加于酋长和国王的身上。


例如,波利尼西亚的神圣国王和祭师就不许用自己的手触摸食物,因此必须由别人侍奉,而且,像我们刚才了解到了那样,他们用过的器皿,穿过的服装,以及其他用品别人都不得使用,否则必将遭受疾病或死亡的惩罚。


如今有些未开化的原始人对于月经初潮的女孩、产后的妇女、杀人者、悼亡者以及所有接触过死人的人,都遵守与这些完全相同的禁忌。例如,从后一类人说起吧,毛利人中任何处理过尸体并帮助送至坟地,或抚摸过死人骨头的人,几乎要同所有人断绝一切交往联系。


他不得进入任何人家,不得同任何人或任何东西接触,否则他所接触的人或物都将受阴魂困扰。他甚至不能用手接触食物,食物只要被他的手碰着就立即成为不洁,别人不得再去碰它。


给他吃的食物必须放在地上,他坐着或跪着,两手小心翼翼地背在身后,尽量匍匐地上用嘴啃那食物。也有时候有别人喂他。喂他的人也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臂,注意不碰到他这个不可接近的人身上,并且也要受到许多禁忌,几乎不亚于他本人。


几乎每个人口稠密的村子里都有一个低贱的人,卑贱者中的最卑贱者,专门靠侍候这样的禁忌者得一点少得可怜的钱过活。


这往往总是孤独、缄默、形容枯槁、干瘪的老人,他遍身褴褛,从头到脚都沾满了赭土和腥臭的鲨鱼油,像是半疯了似的,整天坐在离村庄通道很远的僻静地方,一动也不动,用呆滞的目光注视着他永远不能参与的纷繁的事物。


每天两次靠人们布施一点食物扔在他面前地上由他不用手只用嘴啃嚼。夜间,他收起身边破破烂烂的东西,爬进落满枯叶的垃圾堆里,又脏又冷又饿,在断续的鬼魅萦绕的梦寐中度过凄凉的长夜,然后又开始另一个苦恼的明天。


这就是那个被认为适合做向死者致最后友好敬意的人的唯一近侍。当悼亡人独居守丧的期限将满,快要回到亲友中去时,所有他在独居时期用过的碗碟都要细心地予以捣碎,穿过的服装都要慎重地扔掉,以免它们所沾的不洁在人群中传播。


这些做法正如神圣国王的酋长用过的衣服器皿,由于同一原因,必须毁弃一样。原始人或野蛮民族在这些方面对于神和鬼所具的神灵力量以及神圣的和腐朽的气味之间的类比是非常周密的。


凡接触过死人的人不得用手接触食物,这一点在波利尼西亚是普遍的。在萨摩亚群岛,凡处理过死者的人都特别注意不拿食物,若是婴儿,则由别人喂食很长一段日子。如有违反,必受家神惩罚,变成秃顶或牙齿尽落。


在汤加,任何接触已死酋长的人,都得守禁忌十个月,而酋长们也须分别守禁忌三个月、四个月或五个月不等,视刚逝去的酋长的地位高低而定。如果逝者是最高的神职酋长,那么最高的行政酋长也得守禁忌十个月……


任何人在守禁忌期间,都不得自己用手取食,必须由别人喂食,他自己甚至连牙签也不得使用,必须叫别人帮他拿着。假如他饿了,而身边无人帮忙,他必须双膝跪下,两手着地,用嘴叼起食物来吃。如果违犯了这些规矩,必将身躯肿胀而死。


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舒什瓦普人中,新死了丈夫或妻子的寡妇鳏夫必须离人独居,不得用手触及自己的身首,所用杯盏和烹饪器皿别人都不得使用。他们必须在溪流附近搭起一座汗浴小室,整夜躺在那里出汗,经常洗浴,浴后必须用云杉树枝揩擦身体。


这些树枝只能使用一次,用后便插在小屋四周的地上。任何猎人不得走近这些悼亡人,如果这样,便会带来不幸。如果这些悼亡人影子落在谁的身上,谁便要立刻得病。他们用带刺的灌木作床和枕头,为了使死者的鬼魂不得接近;同时他们还把卧铺四周也都放了带刺灌木。


这种防犯做法,明显地表明使得这些悼亡人与一般人隔绝的究竟是什么样的鬼魂的危险了。其实只不过是害怕那依恋他们不肯离去的死者鬼魂而已。


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墨克奥地区,死了妻子的男人丧失了一切公民权利,成了被社会遗弃的人,是人们害怕、恐惧的对象,人人都回避他,不敢接近他。


他不得栽种花草,不得在公众场所露面,不得在村里走过,也不得在大路或小道上行走,而必须像一头野兽那样潜行于草莽灌木丛中,如果看见或听到有人(特别是妇女)走近,就得躲到树后或潜伏在深草中。


他如想钓鱼或打猎,必须独自在夜间进行。如果想找任何人商量什么事,甚至找传教士,也必须夜间偷偷地前去,他好像嗓门嘶哑,只能低声悄语。他如果加入渔人或猎人一起渔猎,必将给那些人带来危害,他亡妻的鬼魂准要吓走那些被渔猎的鱼群和野兽。


他到处转悠,总是随身带着一把战斧作为防身武器:不仅防范丛林中的野熊,而且防范他亡妻的可怕的鬼魂可能加害于他,因为所有死者的鬼魂都很邪恶,专以加害生人为乐。


20禁忌的人:妇女月经和分娩期间的禁忌

一般地讲,我们可以说禁止使用某些人(无论其人是神圣的,还是所谓污秽不洁的)用过的器皿和服装等物,以及违反这一禁忌的严重后果,都完全一样。就像有神性的酋长接触过的服装会使后来拿它的人死去一样,那些被月经期中妇女触摸过的东西也会致人死亡。


一个澳大利亚的黑人发现他妻子月经期间躺在他的毯子上,便杀了他的妻子,他自己在半个月内也因害怕而死了。因此,澳大利亚的妇女在月经期间不许接触男人用的东西,甚至不得走在男人们经常走过的道路上,否则就要死亡。在分娩期间,也得隔离,期满以后,所用器皿全部销毁。


在乌干达,妇女分娩或月经期间接触过的壶盆等物都得毁掉;枪盾等物被亵渎的,虽不毁掉,也需加以洗涤净化。


“在德内(美洲)和大多数其他美洲氏族部落中,几乎没有任何人像来月经期间的妇女那样为人们所畏惧。一个少女只要一有出现这种情况的征兆,就立刻被谨慎地同一切异性人们隔开,独自住在为本村男人或来往行人中的男子看不见的偏僻小屋里。


在这样很不愉快的境况下,她甚至还不得触及任何属于男人用过的东西或任何猎获的鸟兽与其他动物的皮肉,以免因此玷污了这些东西,使猎人们下次行猎时无所猎获(因为这样被轻蔑的鸟兽非常忿怒)。


她的唯一食谱只能是干鱼,唯一饮料是通过饮水管吸吮的凉水。此外,她的形象的出现对人们也是一种危险。因此,即使月经过后恢复了正常状态,她也得戴上一种镶有边饰的薄皮软帽,从头上一直蒙到胸口,不让人们看见她的面孔。”


在哥斯达黎加的布赖印第安人中,把月经期间的妇女都看作是不洁净的。这期间,她只能用芭蕉叶代替盘碟吃饭,用过以后就扔到偏僻的地方。否则如果被牛发现并吃了它们,那牛就要羸瘦而亡。由于同样的理由,她只能使专用的器皿喝水,如果有人用她使过的杯子喝水,此人就肯定要死亡。


在许多民族中间,对于分娩后的妇女都有与上所说相似的限制,其理由显然也是一样的。妇女在此期间都被认为是处于危险的境况之中,她们可能污染她们接触的任何人和任何东西;因此她们被隔绝起来,直到健康和体力恢复,想像的危险期度过为止。


例如,在塔希提岛(位于大洋洲)上,妇女分娩以后要住在圣洁地方的临时小屋里隔离半个月或三个星期,在此期间,她们不得自己进用饮食,必须由别人喂食。


另外,这期间如果任何人接触了婴儿,也必须像母亲一样遵守那些限制,直到母亲举行“满月”仪式之后。同样,在阿拉斯加附近的卡迪亚克岛上,临产的妇女无论什么季节,都得住进用芦苇搭起的简陋茅舍,在那里养下孩子住满20天。


在此期间,她被认为是最不洁净,谁也不接近她,她吃的食物都是用棍子挑着送给她的。布赖布赖印第安人认为妇女分娩的污染亵渎比月经来潮更为严重。


妇女感觉快要临盆时,便告诉自己的丈夫,丈夫赶忙在偏僻无人的地方为她搭起一所小屋,让她一人独自居住,除了她母亲和另外一位妇人外,不得同任何人说话。


待她分娩以后,由巫医为她禳除不洁,在她身上吹气,还放上随便一个什么小动物。即使这样做了,也只是将她的不洁程度减低到相当于月经来潮时那样,而在阴历整整一个月内她必须跟原来同屋的人分居,在饮食方面也必须遵守月经期间的那些规矩。


假如她流产了或产下的是个死胎,那么她的情况就更糟,她的污秽不洁就更加严重了。在这样情况下,她更不得接近任何人,凡她用过的东西,别人稍一触及都格外危险,她吃的饮食都挂在长棍的一端递给她。这样一般须持续三个星期,然后才能回家,再按一般分娩后的禁忌行事就行了。


有些班图氏族对于妇女流产并加以隐瞒这种情况所招致的污染,怀有更为夸张的看法。一位有经验的观察家谈到这些民族时说,“在南非人眼里,产育婴儿所流的血比月事来潮的污秽更为危险,妇女做月子期间丈夫必须隔离八天,不得在家居住,主要是恐怕受污染。


婴儿出生后的前三个月内,他都不敢把婴儿抱在怀里。妇女小产,尤其是私自流产,所造成的污染就更为可怕了。如遇这种情况,不仅男的受到威胁或致死亡,而是全国,整个天空,都受污亵。由于思想概念上的奇怪联想,致使生理上的现象引起宇宙的纷扰!”


下面引述巴佩迪氏族的一位巫医和造雨者关于妇女流产可能给全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的言论:


“如果哪位妇女流产,让污血横流,又将婴儿隐藏,这些行为便足以引起炽热的熏风,烤得全国赤地千里。由于社会秩序紊乱,天也不再降雨。当雨水快要接近血水流过的地方时,便不敢向前,因为它害怕受沾染,所以要保持一段距离。


那位妇女犯了严重过失,败坏了酋长的国家,隐藏了尚未很好地凝长成人的精血,那种精血是受禁忌的,决不能滴在路上!酋长要把所有男人召集起来,询问他们:‘你们村里秩序正常么?’


有人会回答说:‘某某女人怀了孕,我们都还没见到她生下的孩子。’于是他们就去抓住这位妇女说:‘你把他藏在哪里了?快说出来。’他们拿着家什去到现场,把事先准备好的用树根煎熬的药水浇在坟穴里,从中掏出一小捧墓土扔进河里,装些河水回来洒在她流过血的地方。


她本人则每天都要用这种药水洗涤。这样以后,这个地区才能再有雨水滋润。此外,我们(巫医)还召集所有妇女,教她们每人准备一团沾有血迹的泥土在某天早上带来交给我们。


如果我们想用它制出药水在全乡喷洒,就把这些泥土碾成粉末,放进牛角,到第五天末了,派出童男童女(尚不懂人事,没和男人发生过关系的女孩),叫他们去到各处浅滩和各入境路口,


由一个小女孩用鹤嘴锄翻开泥土,别的孩子用树枝插进牛角将里面带血的土粉末洒进刚掘的洞内,一面说道:‘下雨!下雨!’这样我们就移动了妇女们在路上留下的祸害,天就会下雨,全境都净化了。”


21禁忌的人:杀人者的禁忌

如果读者仍然怀疑我们前面所谈的行为规则究竟是由于迷信的恐惧还是出于理智的考虑,那么,你们一旦了解到这同类的规则在那些已经赢得胜利、不再害怕活着的敌人的情况下,战士们还必须更加严格遵行,那些怀疑也就一定消失了。


在这样情况下,胜利者在胜利的时刻还要受到很不方便的限制,其动机之一大概是害怕被杀者的愤怒的鬼魂。而这种对于要复仇的鬼魂的恐惧,确实影响着杀人者的行为,这一点已经多次得到明显的证实。


对于神圣的酋长、悼亡者、产妇、出征中的男子等等所实行的禁忌,一般都是使受禁忌者同普通社会人士隔绝,采取各种措施使这些受禁忌的男女分别住在单独的小屋或露天里,禁止性交,避免使用别人的器皿,等等。


对于胜利了的战士们,尤其由于他们已经实际杀死了敌人,更须采取同样的措施以达禁忌的目的。在帝汶岛,每次军事远征、斩获敌人首级、胜利归来,按照宗教和习惯,其统帅必须立即到为他特别准备的房子去,在那里住满两个月,净洁身心。


在此期间,他不得与妻子同居,也不得自己进食,必须由别人喂他。遵守这些规矩,是由于害怕被杀者的鬼魂。这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了。


另一有关记载也说明了这一点,而在这同一岛上,每次出征猎取人头,凯旋后都要祭奠那些人头,以慰他们的鬼魂。如果不这样祭奠,必有灾祸。这种仪式,还包括一组音乐舞蹈,哀悼死者,祈求鬼魂原宥。


悼辞说:“请不要为你们的首级挂在我们这里而忿怒。我们如非侥幸,此刻首级也已曝置在你们村里了。我们谨向你们祭奠,愿你们的灵魂安息,不要骚扰。何必跟我们为敌呢?友好相处不是更好吗?如果过去彼此友好,你们就不致流血,也不致被斩首了!”


中西里伯斯的帕罗人在战争中斩获敌人首级,战后则在庙堂里祭奠死者,祈求宽宥。


在荷属新几内亚的温德西地方,每逢一伙猎取人头者成功归来,快近家园时,便吹起海螺宣告他们胜利归来。他们的小舟用树枝装饰起来,斩获人头者脸上都用木炭涂黑。


如果几个人共同斩获一个首级,这个首级便由这几个人平分。他们一路上计算里程,安排在清晨抵达家园。他们划着小船喧嚷着回到村边,妇女们早就站在屋前走廊上跳着舞迎接他们。


小舟从年轻人住的房子附近划过,斩获首级的人便将一端削尖的木棍或竹棍掷向墙上或屋顶,斩获多少首级就掷多少根。这一天很平静地度过,只是不时地打几下鼓或吹几声海螺,有时敲打墙壁,大声呼喊,驱赶被杀者的鬼魂。


新几内亚的雅宾人相信被杀者的鬼魂追逐杀害自己的人以求报复,因此他们击鼓呼噪来驱赶那些鬼魂。斐济人经常把人活埋,埋入以后,便在夜间击鼓吹螺极力喧噪,目的就是要吓跑鬼魂,恐怕它还要返回自己的故居。


为了使鬼魂不恋旧家,他们拆除屋内各种家具陈设,盖上种种他们认为令人厌恶的东西。美洲印第安人用酷刑折磨死囚犯以后,总是在当天晚上沿村怪声喊叫,用棍子敲打家具、墙壁、屋顶,防止遭难者的鬼魂待在那里,报复所受的痛楚。


有一位旅行者说道:“一次,我们夜间走过奥塔瓦人的一座村落,发现村里居民全都纷纷极力大声呼叫,刺耳难听,乱成一团。经过询问,原来奥塔瓦人新近同基卡坡人进行过一次战斗,现在这样呼噪是为了驱逐死亡战士的鬼魂不让它们进入村内。”


黎苏陀人,凡战役之后都要特别斋戒沐浴,战士们必须尽快洗净身上所染的血迹,否则那些战场上的亡魂就要不断地追逐他们,惊扰他们的睡眠。他们全副武装列队来到附近的溪流旁边,有时还有一位占卜者,站在高处向水中投进一些洁净剂,战士们便相继下水洗浴,连梭枪和战斧也都加以洗涤。


东非的巴格舒人,凡杀人者,当天晚上一律不得回自己家中过夜,只能在村里朋友家借宿。第二天,宰羊一头,取出羊的内脏涂抹胸口、右臂和头部,同时还把自己的孩子也叫来同样涂抹一遍,然后又用这些内脏涂抹门户两边,最后把剩下的内脏全部扔到屋顶上去。


那一整天他都不能用手接触食物,必须用两根箸子夹着送进嘴里。他的妻子可以不受这些限制,甚至只要她愿意的话,还可以去向他丈夫所杀的人哀悼一番。


赞比亚河以北的安戈尼人,其战士在征战中杀死过敌人者回来后都用灰涂抹身躯和脸部,把被杀死者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用树皮编的绳子套着自己的脖子,尾端拖在肩上或胸前,这样穿着三天,第四天拂晓起来跑遍全村,怪声呼叫,驱赶战场上被杀者的鬼魂。他们认为,如不这样把鬼赶走,就会给家里人造成疾病和灾祸。


上面一些记述,都没有说到任何加强隔离,至少在经过一定仪式进行净洁之后加强隔离的事例。南非有些部落,在战争中杀死过特别英勇的敌人的战士,战胜归来在流水中洗净身体之后仍须同自己的妻子家人隔离十天,其部落中的巫医还给他一种药物加在饭食里吃下。


东非的南迪人,如果杀死另一部落中的人,便将自己的身体、矛枪和刀剑,半边涂红,半边涂白。在杀人以后的四天内,身子不洁,不得回家,必须在河边搭一小棚暂住,不得同妻子或心上人聚会,除牛羊肉与稀粥以外,不得吃其他东西。


到第四天的末尾,服用一种叫做“瑟格特”(segetet)的树皮煎的泻剂和以血混和的羊奶来洗净自身。卡维兰多人①的班图部落中,如果谁在战争中杀死一个敌人,回家后便剃光头发,他的朋友用羊粪等物制成的药剂抹擦他的身体以防止被杀者的鬼魂困扰他。①聚居东非湖区地区,属班图族系统的东尼安萨支系。


东非的魏该亚人也有与此完全相同的风俗。卡维兰多的贾-卢奥人,习俗与此略有不同,战士们作战回来后第三天剃头,进村前必须在自己脖子上挂一只活的家禽,禽头向上,然后斩断禽首让它继续挂在战士的脖子上。回到家里,马上给被杀者摆上祭宴,奠祭死者鬼魂,求它不要苦苦相扰。


在帕罗群岛①,男人们征战归来,凡杀死过敌人的、第一次外出征战的年轻战士以及参与过杀人的,都要闭居在同一议会场所,成为禁忌不可接近的人,不得离开这所大屋,不得沐浴,不得接触女人,不得食鱼,只能吃椰子和糖浆。①大洋洲加罗林群岛中的一部分。


他们用施过符咒的树叶擦拭身体,咀嚼诅咒过的葫酱叶。三天以后一起前往最接近杀人的现场沐浴。


北美纳齐兹印第安人中的年轻勇士们第一次杀人并揭取其头皮归来后,必须遵守规戒禁欲半年;不得与妻子同眠,不得吃肉。在这期间唯一的食物就是鱼和粗糙的腊肠。


他们认为,如果违背这些规戒,被杀者的鬼魂就会借机置他们于死地,使他们所得的胜利付诸东流,死者鬼魂做出哪怕是最细微的伤害,也将是致命的。


乔克图人①杀死一个敌人,取下其头皮之后,便守哀一月,在此期间,不梳头发,如头皮发痒,便用腕上佩带的小木栉搔搔。像这样为自己所杀的人哀悼的做法,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是常见不鲜的。①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

我们已经了解了在战斗中杀死敌人的战士们都要暂时同自己的亲友,特别是自己的妻子隔离,并且要经过一定的净洁仪礼,才能受人们接待。


假如我们可以相信这种隔离和必须履行的赎罪仪礼,只是为了甩脱、吓走,或慰藉被杀者的忿怒的鬼魂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测:双手沾满同族亲人鲜血的杀人者和谋害者必须经过上述相同的净洁仪式,其用意最初也是一样。


那种认为通过洗礼、斋戒等等方式可以获得重生的信念,不过是后来人们的思想发展高于那些产生这种习俗的原始思想方式,而对这种习俗赋予的新的解释罢了。这一推测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证实。


未开化的原始人对于本氏族成员的杀人者都要切实施行禁忌的原因是害怕被杀者的鬼魂要来不断侵扰。北美的奥马哈人便是如此。在那里,被害者的亲人有权处死杀人者,不过有时也放弃行使这一权利,因为他们接受了他的很厚的赠礼。


杀人者虽然免于一死,却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二至四年不等)恪守严格的戒律,如:必须赤脚走路,不得吃热熟的食物,不得高声说话,不得向身前身后四周环视;


必须穿着长袍并且不得撩起衣襟,虽在盛夏也得把领口扣好,既不得松敞,也不许迎风吹得飘拂;两手必须紧贴身体不得随意动作,头发不得梳拢,也不得在风中吹拂;


当本氏族的人们出外狩猎时,他必须把自己的帐篷搭在距离族人四分之一英里左右的地方,否则被他杀死的那人的鬼魂,就会刮起大风造成危害。他只能有一个亲人同他一起住在他的帐篷里。


无人愿意同他一起吃饭,据说,“他是瓦甘达(waganda,死鬼)所恨的人,我们要是同他一起吃饭,那死鬼也要怀恨我们了。”


他有时夜间独自在外漫行,哀悼痛悔自己的错误行为。经过这样长期的孤独隔离,被害者的亲人听见了他的哀悼,对他说道:“够了,去吧,回到人群中去吧。穿上一件好袍子,着上鹿皮鞋吧。”


从这些传说中说的不许杀人者接近猎人的理由可以看出,对于凶手还有其他限制,其端由也在于:他是被受害者鬼魂追逐的人,因而也是危险的人。


古代希腊人相信,刚被杀死者的鬼魂对于杀他的人非常忿恨,总是侵袭报复。因此,即使无意中误杀人者也需要远避他乡一年左右,待死者鬼魂忿恨渐平以后方可回来,并且还要向被杀者献上祭奠,本身经过斋戒或净洁等仪礼。如被杀者是他乡异国人氏,则杀人者也得避开死者的故乡,同躲离自己的故乡一样。


有一则传说,说一个名叫奥列斯特①的人杀死了自己的母亲,被母亲的激怒的鬼魂追逐,到处流浪,在他的罪过涤除以前,没有人同他坐在一起吃饭,没有人家肯接纳他。这种传说,确实反映了古希腊人害怕忿怒的鬼魂追逐侵扰的情况。


①又译俄瑞斯忒斯,希腊传说中的英雄。瑞士学者巴霍芬对此传说有新的解释,恩格斯发展了他的见解,认为奥列斯特受复伊女神追逐并非由于杀了母亲,而是由于这些女神所维护的是母权制,这一传说正形象地表现了父权制代替母权制的激烈过程。


22杀死神王:神也死亡

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人是要死的,他自然认为他的创造物也处于同样可悲的境地。


所以,格陵兰人相信风能杀死他们最有力的神,神要是摸着狗也一定会死,他们听人说到基督教的上帝的时候,他们老是问他是否永远不死,听说上帝不死,他们很吃惊,并且说他必定真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神。


一位北美的印第安人回答道奇上校的询问时说道:世界是大神创造的。问他指的是哪个大神,是善的还是恶的?“哦,都不是,”他回答道,“创造世界的大神早已死了。他不可能活这么久。”


菲律宾群岛上有一个部落的人对西班牙的征服者说创世主的坟墓就在卡布尼安山顶上。霍屯督人有一尊神或有神性的英雄,叫赫兹-厄比,他死过好几次,又活了过来。山间的狭路上通常都能碰到他的那些坟墓。


当霍吞套特人走过他的坟墓时,都要朝坟上扔一块石头,祈求好运,有时还低低说一句:“给我们大量的牲口罢。”


希腊大神宙斯的坟墓一直到20世纪初还可指给来到克里特的游人凭吊。狄俄尼索斯的躯体葬在德尔斐,在阿波罗金像的旁边,他的墓上还有墓志铭:“此处是死去的狄俄尼索斯,塞墨勒的儿子。”


根据一种说法,阿波罗本身葬在德尔斐,因为,据说毕达哥拉斯给他的坟上刻了铭文,记叙这个神怎样被怪蛇杀死,葬在青铜祭坛下面。


埃及的那些大神自己也不能逃脱这一共同的命运。他们也要衰老死亡。后来发明了涂油防腐的技艺,可以防止死者尸体腐烂,给了死者魂魄以新的生命机会,神也分享了这一发明的好处,有了可以永生的合理希望。于是各地区都有了自己亡神的坟墓和木乃伊。


奥锡利斯①的木乃伊后来在门德斯见到;蒂尼斯以有安豪里的木乃伊而自豪;赫利奥波里斯以具有陶穆的木乃伊而感到高兴。①埃及的神名,相当于罗马酒神狄俄尼索斯。


巴比伦的那些大神,虽然只在他们崇拜者的梦中或幻景中出现,也都被认为具有人的体形,人的感情以及和人一样的命运;因为他们和人一样也是出生到这世上来,和人一样的恋爱、战斗和死亡。


23杀死神王:国王体衰被处死

如果高级的神住在远离尘世生活的忧烦和吵闹之外,人们还相信它们免不了一死,那就不能指望一个住在脆弱的肉身躯壳里的神会逃脱同样的命运,虽然我们听说非洲有一些国王以为身怀巫术可以长生不死。


我们已经谈到过,原始民族有时相信他们的安全甚至世界的安全是与这些神人或化为人身的神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很自然,出于对他们自己生命的关心,他们特别关心他的生命。


但是不管有多少关心和提防,总不能防止人神变老、衰弱并最后死去。他的崇拜者不得不预见到这个悲惨的不可避免的事,并尽可能地应付得好一些。这是非常可怕的危险,因为自然的进程如果有赖于人神的生命,则人神能力的逐渐衰退并最后消灭于死亡,该会带来怎样的灾祸呢?


防止危险的办法只有一个。人神的能力一露衰退的迹象,就必须马上将他杀死,必须在将要来的衰退产生严重损害之前,把它的灵魂转给一个精力充沛的继承者。使人神致死,而不让他死于老病,这样做的优点对原始人来说是相当明显的。


如果人神像我们所说的自然死去,照原始人看来,要么是他的灵魂自动离开他的躯体,拒绝回返,要么是按更常见的说法,他的灵魂被魔鬼或巫师摄走,不遗余力或是魔鬼或巫师阻碍了游魂返体。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人神的崇拜者都失去了人神的灵魂,他们也随之兴盛不起来了,甚至他们的生存都受到威胁。


即使他们能在将死的神的魂魄离开他嘴唇或他鼻孔时设法将它抓住,并将它转给继承者,那也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因为,既然死于疾病,他的灵魂必然是在衰弱枯竭的最后阶段离开他身体的,既然这么衰弱,转到任何人的身体里,它都会仍然是疲疲塌塌,不死不活的。


而将他杀掉,他的崇拜者就能,第一,在他的灵魂逃走时肯定会抓到并将它转给适当的继承者;第二,在他自然精力衰减之前将他处死,他们就能保证世界不会因人神的衰退而衰退。所以,杀掉人神并在其灵魂的壮年期将它转交给一个精力充沛的继承者,这样做,每个目的都达到了,一切灾难都消除了。


柬埔寨神秘的火王和水王是不许自然死去的。因而他们二者中谁要是得了重病,长老们认为他不能康复,就将他刺死。


我们已经谈到过,刚果人认为如果他们的大祭司契托姆自然死去,世界就要毁灭,大地只是依靠他的能力和特长才得以维持下去。遇此情况也会立即化为乌有。


因此,在他生病可能要死的时候,原定继承他职位的那个人就带一根绳子或一根棒子到他屋里去,将他勒死,或将他打死。美罗伊的埃塞俄比亚人的国王都被尊为神;但是,只要祭司们高兴,他们就差人到国王那里,命令他死去,并说这是神的旨谕,以作为他们发布命令的依据。


这种命令直到厄伽曼斯的统治之前诸王都是服从的,厄伽曼斯是埃及国王托勒米二世同时的人。厄伽曼斯受过希腊教育,使他从他本国人的迷信中解放出来,他敢于不顾祭司的命令,带了一队士兵走进黄金神殿,把祭司们都杀了。


这类风俗在非洲这一带似乎一直流行到现代,在法佐尔的某些部落里,国王每天要到一棵特定的树下审理事务。如果因为害病或任何其他原因一连三整天不能履行这项职务,他就被用绳圈吊在这棵树上,圈里按了两把小刀,国王身体的重量拉紧绳圈时,两把刀就割断他的喉咙。


神王初露体力衰弱或年老的迹象就被处死,这个风俗直到晚近还在白尼罗河的西卢克族中流行,只到现在才真正消灭无存了。对此,近年来C.G.塞利格曼博士进行过细心考察。


西卢克人尊敬他们的王看来主要是出于这样一种信念:王是尼阿康神灵的再世肉身,尼阿康是一个半人半神的英雄,他建立了这个王朝。使这个部落定居在他们现在住的土地上,神灵或半神灵的尼阿康的灵魂要附在现任国王身上,这是西卢克人信条里基本的一条,因而现任国王本身在某种程度上赋有了神的性质。


但是,希卢克人对他们的国王虽然的确怀着高度的宗教敬意,处处小心,以防他们意外地死去,然而他们持有“这样的信念:一定不能让国王病了或老了,恐怕随着他精力的减退,牲口会害病,不能增殖,庄稼会在地里烂掉,人们受疾病的折磨,会死得越来越多”。


为了防止这些灾难,希卢克人过去有个惯例,国王一旦表现健康不好或精力衰减,就把他处死。衰老的重要征兆之一就是他不能满足他妻子们的性欲,他的妻子非常多,分住在法修达的许多房屋里。


当这种衰弱的征兆表现出来的时候,妻子就向酋长报告。据说酋长必须将此噩耗通知国王,做法是当国王在下午的闷热中睡着的时候,在他脸上和膝盖上蒙一块白布。紧跟着就执行这一处死判决。


为此,专建一座小屋:国王被引进小屋里,躺下来,把头枕在一个成年姑娘的腿上,然后把小屋的门堵死;两人被留下,没有食物、水和火,活活饿死闷死。


这是老规矩,但在大约五个世纪以前这个老规矩已经取消了,因为有一个王这样死去时表现的痛苦太大。据说在酋长将国王的命运向他宣布之后,他就在为此特建的小屋里吊死了。


据塞利格曼博士的考察,希卢克王似乎不仅刚露衰老征兆时就被按一定的仪式杀掉,甚至在他还身强力壮的时候,也可能随时受到敌手的攻击,为了保住自己的王冠他不得不格斗到死。


根据希卢克部落的传统,现任国王的任何一个儿子都有权这样和国王格斗,如能杀了国王,就代替他统治。因为每一个王都有很多妻妾,很多儿子,所以有资格候补王位的人任何时候都不会很少,现任国王的性命必然是随时都有不测之虞的。


但是袭击他,要有任何成功的希望,都只能在晚上。因为白天国王周围总有他的朋友和警卫,企图王位的人很难希望逼近他,而一击成功。晚上就不同了。


这时卫士散去了,国王单独在宫院里和他心爱的妻子们在一起,附近只有几个牧人,没有人保护他,而牧人的小屋距他住处还有一段距离。所以,漆黑的夜晚是国王易遭危亡的时刻。


据说他常常持续警戒地度过这种时刻,全身武装,在住宅周围巡徊,注视最黑暗的阴影,或者像哨兵站岗一样,沉静机警地立在某个黑暗角落里。当敌手终于来到的时候,斗争则悄无声息地进行,只有矛和盾的撞击之声,国王并不唤牧人帮助他,因为这是荣誉所关的事。


像他们的创业人尼阿康本人一样,每个希卢克王死后都建有神祠,接受礼拜,神祠设在他的坟墓上,国王的坟墓总是在他出生的村子里。国王的墓地神祠与尼阿康的相似,由几个小屋围上篱笆组成,有一个屋是建在国王墓上,其余的由看守者居住。


尼阿康的神祠与国王神祠确是没有什么不同,在所有神祠里举行的宗教仪式形式都一样,只在细节上略有差异,其不同点显然是给予尼阿康神祠的尊严要大得多。


国王的墓地神祠由一些老年的男人或妇女看管,数量与那些尼阿康神祠的保卫者相同。这些人通常是已故国王的寡妻或年老的男仆,他们死后就由他们的子孙接替职位。还有,国王坟地神祠里要用牲口上供,跟尼阿康神祠的祭祀一样。


一般说来,希卢克人的宗教主要似乎就是对他们的圣王或神王的礼拜,不管是已死的还是活着的。他们认为这些王的肉体是由一个神灵赋予生命的,神灵将生命赋予该王朝的半神话的(也许实质是历史传说的)建立者,逐代遗传,直到今天。


希卢克人既然把他们的君王看成神灵的化身,人、畜、庄稼的兴旺都暗暗依赖于他们,自然要对他们表示最大的尊敬,对他们爱护得无微不至。所以神王的健康欠佳或体力稍现衰弱,也就要被处死。


希卢克人的这个风俗不管在我们看来多么奇怪,都是直接由于他们对神王的深厚敬意,由于他们急于要保存他最有效率的状态,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是急于要保存自己赖以生存的神灵;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地说,他们杀死国王的做法,正是他们崇敬自己国王的最好证明。


原因是我们已经谈到的,他们相信王的生命或精神是与整个国家的兴旺相一致的,王如果病了或老了,牲口就要生病,停止增殖,庄稼会在田里烂掉,人会死于疾病的大流行。


所以,在他们看来,消灾的唯一办法是在王还健壮的时候就将他杀死,使他从先辈继承的、还是精力充沛未被老病减弱的神灵再由他传给他的继承者。


在这方面,一般所说的决定王必须死亡的那个征兆就具有很大的意义;当他不再能满足他的许多妻子的性欲时,换句话说,当他部分地或完全地不能传种接代时,那就是他死亡的时刻,是他让位给更有精力的继承者的时刻。


与其他杀王的理由放在一起看,这一点就表示了人、畜、庄稼的繁盛是相应地依赖于王的生殖力,以致王身上这种力量的消失,就会引起人、畜、植物的相应消失,因此,不要多久,就会引起全部生命,人、动物、植物的生命完全消失。


毫不奇怪,希卢克人眼前既有这样的灾难,他们准会非常小心,不让他们的王因年老害病死去,就是我们所谓的自然地死去。


他们对王死亡的态度有一个特点,他们不说那是死亡,他们不说某王死了,只说他“离去了”,像他的神灵祖先、该王朝的头两个君主尼阿康和达格一样,据说他们两个都不是死了,而是失踪了。


别的地方如罗马和乌干达,早期的国王也神秘地消失了,这些类似的传说,却表明一个类似的风俗:杀死王,目的是保存其生命。


总的看来,希卢克人有关神王的理论和实践与内米的祭司——林中之王的理论和实践非常近似,假如我对后者的看法正确的话。在这两者中我们都见到这一情况,即:


人、畜以及植物的繁盛据信都依赖于神王的生命,并且神王都死于非命,不论是单独械斗或是其他办法,为的是要使他们的神性传给精力充沛的、未受老病衰颓影响的继承者,


因为,在神王的崇拜者看来,他如有任何这类的衰退,就会引起人、畜和庄稼相应的衰退。杀死神王的风俗,特别是将神王的神性转给继承者的方法,本书后面还要更充分地谈到。


下面且举例谈谈这种风俗的一般做法。

马蒂安孚是安哥拉内陆的一个强大的国王或皇帝。这个国家的较弱小的诸王之一卡拉向葡萄牙探险队讲述了马蒂安孚死的情况如下。


他说:“照惯例,我们的马蒂安孚要么是死于战争,要么是死于非命,现在的这位马蒂安孚,由于他的苛捐杂税,活得够久了,一定逃不了这最后的命运。当我们了解到这一点,并决定应该把他杀死时,


我们就请他与我们的敌人作战,这时我们都随着他和他的家属一起去打仗,我们牺牲了一些人。如果他还活着没有受伤,我们就回去再战。打个三四天,于是我们就突然离开他和他家属,把他留在敌人手里,让命运去摆布。


他见到自己被抛弃了,就设法立起御座,坐下后,把他的家属叫到他周围来。然后命令他母亲走上前去,跪在他脚边。他先是砍掉她的头,接着杀掉他的儿子、他的许多妻子和亲属,最后杀掉他最心爱的妻子安娜库罗。


接着,马蒂安妥就穿戴起豪华的衣服,等待他自己的死亡。他的死亡接着就来了,那是由一位军官来办的,他是附近强大的酋长卡尼钦哈和卡尼卡派遣来的。这个军官首先自关节处砍下他的腿和胳臂,最后砍掉他的头;这之后,军官也被斩首。


所有的大头儿都从营帐退出,避免看见他被杀死。我的职责是留下来看着他死,并标明两位大酋长,马蒂安孚的敌人,置放他的头和胳臂的地方去。他们还拿走了已故君主和他家属的全部财产,将它送到他们自己住的地方。


然后我就安排已故的马蒂安孚残体的葬仪,完事之后我回到他的首府,宣布新政府成立。然后我回到放置他的头、腿和胳臂的地方,用四十个奴隶赎回它们,以及死者的财物和其他财产。我把它们交给已经宣布接位的新马蒂安孚。这是许多马蒂安孚的遭遇,也是现任者将面临的遭遇。”


国王一出现任何体魄上的缺点就被杀的风俗,两个世纪以前在苏法拉的卡福王国也曾流行。我们已经谈到过,苏法拉这些国王被他们的人民视为神,要雨要晴都求他。


不过,我们从一位葡萄牙的老历史家下面这段话里知道,一个身体上的小缺点,像掉了一颗牙齿这样的事,都足以构成杀掉一个神人的原因:


“国王遭到任何灾害,或自然的生理缺陷,诸如不能生育,得了传染病,掉了门牙,体形变了样,或任何其他缺陷或不幸,照当地从前的风俗,国王就得服毒自杀。他们自杀是为了消除这种缺点,因为国王应该没有任何缺点,如果不是这样,为了他的荣誉他也最好死去,以便另外托生,求得完好的身躯,一切美满。


不过,我在那地方的时候,那在位的奎帝夫(国王)却不愿在这方面效法他的先辈。他这人又谨慎又可怕,他的一颗门牙掉了,便向全国宣布了这件事,让大家都知道他掉了一颗牙,见到他缺了门牙的时候也要承认他。


他的前辈们为这种事自杀,是很愚蠢的,他可不愿这么做,相反,到了他享尽天年而死的时候,他还会很感遗憾,因为他的生命对保存王国,为王国抵御敌人,是非常必要的,他还向继承者推荐,让他们效法他的榜样。”


这位掉了门牙还敢于继续活下去的苏法拉王,像埃塞俄比亚王厄伽曼斯一样,是一个勇敢的革新者。我们可以推定埃塞俄比亚的国王们被处死的原因跟祖鲁和苏法拉的国王们一样,都是由于出现了身体上的缺陷或衰弱的迹象。


还可以推定:祭司们恃以杀死国王的权威神谕,就是所谓身体有缺陷的国王统治国家会引起重大灾难,正如神谕警告斯巴达人的那样,不要“跛脚的统治”,也就是说,不要跛腿的国王统治。


这种处死国王的习俗虽然很久以前就废除了,但至今埃塞俄比亚人挑选国王还要注重他们的身体、体力和相貌。这就为我们上述推断作了一点证实。


直到今天,瓦代的苏丹还是不能有明显的身体缺陷,安哥伊王身上有一点缺陷,诸如掉了一颗或者半颗牙齿或者有个老伤疤,他就戴不成王冠。


根据阿凯尔的书以及许多其他权威资料,没有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国王能在塔拉(古代爱尔兰的首府)统治爱尔兰。所以当伟大的国王柯默克仿罂朔阿特由于偶然事故瞎了一只眼睛,就立即隐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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