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推开地图,“有请。”至少这女孩没有失踪。简妮·维斯特林是罗柏·史塔克的王后,正是她导致他亡国灭身。若她肚子里怀有小狼崽的话,便比黑鱼危险一万倍。 她看起来并不危险。简妮身材苗条,十五六岁,动作有些笨拙,谈不上优雅。她臀部普通,乳房有苹果大小,一头栗色鬈发,温柔的棕色眼睛让人联想起母鹿。以孩子的标准而言长得挺俊俏,詹姆断定,但绝对不值得赔上一整个王国。 她的脸肿起来,前额有道擦伤,半掩在一髻棕色发卷后面。“怎么回事?”他问她。女孩别过头。“没什么,”她母亲说,这是位身着绿天鹅绒裙服、神态端庄的老妇人,长长的细脖子上挂着一串金海贝项链,“她不肯摘下叛徒送他的小冠冕,我亲自去拿,结果这任性的孩子居然反抗。” “那是我的!”简妮啜泣道,“你凭什么拿走它?那是罗柏专门为我打造的。我爱他。”母亲作势欲打,詹姆赶紧挡在中间。 “行了,”他警告希蓓儿夫人,“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女孩像受惊的动物一样蜷在椅子里,她母亲则高昂着头,坐得笔直。“你们要酒吗?”他问。女孩不出声。“不,谢了。”她母亲说。 “请随意,”詹姆转向女孩,“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我有切身体会,那男孩很勇敢。但有一个问题,我不得不问:你究竟有没有怀上他的孩子呢,夫人?” 简妮一下子从椅子上弹起来,奔向门外,却被门边的守卫及时抓住了胳膊。“她没有,”希蓓儿夫人一边看着女儿竭力挣扎,一边解释,“你父亲大人有指示,而我特意作了安排。” 詹姆点点头。泰温·兰尼斯特是不会忽略这样的细节的。“放开她,”他命令,“我想问她的问完了。”简妮飞奔下楼。他又转回面对她母亲,“国王赦免了维斯特林家族,你哥哥罗佛·斯派瑟爵士被提升为卡斯特梅伯爵。你还有什么要求?” “你父亲大人曾答应我要为简妮和她妹妹各找一户好人家。要么是领主,要么是领主的继承人,他信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决不会拿次子幼子或附庸骑士来搪塞。” 当然,父亲会拿领主或领主的继承人作诱饵。维斯特林家族虽然历史悠久,又极骄傲,但希蓓儿夫人本姓斯派瑟,祖上是做生意的暴发户,据传她祖母更是疯疯癫癫的东方巫婆。 此外,维斯特林家目前穷困潦倒,正常情况下,希蓓儿·斯派瑟的女儿最多找个领主的次子嫁出去,好在钱能通神,兰尼斯特的金子会让叛贼的寡妇具有跟高贵的处女同样的吸引力。 “你会得到婚约,”詹姆道,“但首先让简妮等上两年。”如果结婚太快,又产下子嗣,人们便会议论纷纷,宣扬少狼主才是孩子真正的父亲。 “我还有两个儿子,”维斯特林夫人提醒铁卫队长,“洛拉姆在我身边,但雷纳德身为骑士,跟随叛军去了孪河城。如果我知道那边的安排,肯定不让他去。”她言下有谴责的意味,“雷纳德丝毫不了解我跟……我跟你父亲大人达成的谅解。他或许仍被关在孪河城。” 他或许已经死了。瓦德·佛雷同样不清楚你们的谅解。“我会调查清楚。只要雷纳德爵士健在,我们帮你赎回他。” “你父亲大人还提出为他定亲。那将是一位来自凯岩城的新娘,你父亲大人说如果一切顺利,将把杰依许配给他。” 即便进了坟墓,泰温大人仍像操纵木偶一样操纵着我们。“杰依是我已故的叔叔吉利安的庶出女儿。你愿意的话,婚约可以立刻安排,完婚得再等等。我上次见到杰依时,她才九岁或十岁呢。” “他的私生女?”希蓓儿夫人的表情仿佛一口吞下了一整只柠檬,“你要维斯特林家的人娶个野种?” “我更无意让杰依嫁给某位阴险狡诈的变色龙婊子的种。她该有更好的人生。”詹姆很想用那串海贝项链勒死这老太婆,杰依天性甜美,生活却孤苦伶仃,她父亲是詹姆最欣赏的一位叔叔。 “你女儿比你高贵十倍,夫人。明天一大早,你们和艾德慕及佛勒爵士一起离开,在此之前,不要让我再看见你。”他高声呼唤守卫,希蓓儿夫人抿紧嘴唇退出门外。‘加文大人知道多少他老婆的诡计?我又知道多少? 艾德慕和维斯特林们起程时,卫兵增加到四百——詹姆在最后时刻将卫兵再翻了一番。他随队伍骑出几里路,仔细嘱咐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此人外套上有公牛头纹章,头盔上有两只牛角,本人却毫无牛的架势。他矮小、消瘦、性格坚韧,夹紧的鼻孔、光秃的头顶和灰褐色胡须令他看起来更像旅馆老板而不像骑士。 “我们不清楚黑鱼的去向,”詹姆一再提醒对方,“但他肯定会想尽办法释放艾德慕。” “他办不到,大人,”和大多数旅馆老板一样,佛勒爵士不傻,“我会派出斥候和骑兵四面警卫,晚上露营时会挖掘工事。我还让十个人日夜盯着徒利,寸步不离,他们是我麾下最好的长弓手。他敢逃离道路哪怕一尺远,我的人就会把他射成刺猬,叫他老妈都认不出来。” “很好,”将徒利顺利押解到凯岩城固然好,如若不能,宁肯宰了他也决不能放跑。“你还要派弓手看守维斯特林夫人的女儿。”佛勒爵士吃了一惊,“加文的女儿?她不过——” “——她是少狼主的寡妇,”詹姆替对方说完,“如果逃脱,其危险性远大于艾德慕。” “遵命,大人。我会加派人看守她。” 詹姆快马加鞭跑过维斯特林们身边,一路冲回奔流城。见到他,加文大人沉重地点点头,希蓓儿夫人冷如冰霜的目光则似乎要刺穿他。寡妇眼睛低垂,凄惨地裹在兜帽斗篷里,厚厚的斗篷下面,她精致的衣服全撕裂了。 她撕碎衣服,来表达悲哀,詹姆意识到,这举动必定惹恼了她母亲。他不禁想:如果自己死了,瑟曦会不会撕碎裙服呢? 他决定不直接回城,而是渡过腾石河,最后一次会见艾德温·佛雷,确定俘虏们的交割问题。奔流城投降后,佛雷方面开始撤军,最先离开的是从属于瓦德大人的封臣和自由骑手。佛雷家自己的队伍还在,詹姆发现艾德温在他私生叔叔的帐篷里。 这两人凑在一张地图前,大声争吵,但詹姆进门时,都住了口。“队长大人,”河文冷冰冰地打招呼,艾德温却冲口而出,“你害死了我父亲,爵士。” 詹姆有些迷惑,“怎么回事?” “是你把他送回家的,不是吗?” 总得有人赶他走。 “莱曼爵士路上出了意外?” “他,连同随从一起都被吊死了,”瓦德·河文声称,“土匪们在美人市集以南两里格的地方设下埋伏。” “唐德利恩?” “要么是他,要么是索罗斯,或者那个石心夫人。”詹姆皱紧眉头。莱曼爵士是个白痴、懦夫、酒鬼,没人会想念他——尤其是佛雷家的人。 如果艾德温那双干巴巴的眼睛里透露的信息不假,就连他——莱曼爵士的长子——也巴不得父亲早早去死。话说回来……土匪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居然在离孪河城不到一日骑程的地方吊死了瓦德大人的继承人。 “莱曼身边带了多少随从?”他问。 “三名骑士,十来个士兵,”河文吐露,“土匪们好像知道他什么时候返回孪河城,知道他身边卫兵不多。” 艾德温抿紧嘴唇,“我敢打赌,是我弟弟干的!当初土匪们吊死培提尔跟梅里之后,他绝对是故意放跑了他们,他们彼此有默契!现今父亲一死,在黑瓦德跟孪河城之间就只剩下我了!” “你没有证据。”瓦德·河文说。 “我不需要证据,我了解我弟弟。” “你弟弟人在海疆城,”河文坚持,“他怎么可能知道莱曼爵士何时返回孪河城呢?” “有人告密,”艾德温苦涩地道,“毫无疑问,他在我的大营中安插了间谍。” 而你在海疆城同样安插了间谍。詹姆清楚艾德温跟黑瓦德之间越来越深的敌意,但对于他们中谁会继承其祖父的位子,他是半点也不关心。 “打搅你们的哀悼,我很抱歉,”他干巴巴地说,“有件事得确认一下。等你们回到孪河城,务必通知瓦德大人,托曼国王要他交出在红色婚礼上俘虏的所有人质。” 瓦德爵士皱起眉头,“那些是很有价值的人质,爵士。” “国王不会索要无价值的东西。” 佛雷与河文交换一个眼神。艾德温道,“为这些俘虏,我祖父大人要求补偿。”除非能让我长出一只新手,否则他还是做梦去吧,詹姆心想。“哈,想想自是无妨。”他和蔼地说,“告诉我,雷纳德·维斯特林爵士在不在俘虏之列?” “那个海贝骑士?”艾德温讥笑道,“只怕已丢进绿叉河喂鱼了。” “我们的人去抓冰原狼时,他正在场子里,”瓦德·河文解释,“惠伦要他交出武器,他乖乖照办,直到十字弓手们放箭射狼时才突然发难。他一把夺过惠伦的斧头,砍破网子,放出那头怪物。惠伦说他肩膀和肚子各中了一箭,但还勉强跑到城墙步道上,投河自尽。” “城墙阶梯上都是他的血。”艾德温说。 “你们找到尸体没有?”詹姆追问。 “我们找到一千多具尸体。在水里泡过几天,他们全成了一个样。” “正如被吊死的人。”詹姆扔下这句话,抽身离开。 第二十天早上,佛雷家的营地只剩下苍蝇与马粪,还有莱曼爵士的绞架孤零零地矗立在腾石河畔。表弟询问该拿它,以及先前建造的大批攻城器械,包括撞锤、云梯、塔楼和投石机之类怎么办。达冯的建议是将它们拖去鸦树城攻城,詹姆则要他烧个精光,从绞架开始。 “我会亲自应付泰陀斯大人,无须攻城塔。”达冯透过茂密的胡须露出笑容,“一对一决斗,老表?不太公平哦,泰陀斯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 一个有两只手的老头子。 当晚他和伊林爵士打了三个钟头,是他表现最佳的夜晚之一。换算成真实战斗,派恩只杀了他两次,而平时一晚上能杀他六七次,甚至更多。 “我再练习一年,便能赶上小派的水平了。”詹姆宣称,伊林爵士发出那种类似笑声的粗嘎声音。“来吧,让我们干一杯霍斯特·徒利的极品红酒。” 喝红酒成了他们每晚都履行的仪式。伊林爵士是个完美的酒友,他从不打断你的话,从不否定你的意见,从不抱怨从不拍马屁从不无休无止地讲述无聊的故事。他只会一边喝酒一边听。 “我真该把朋友们的舌头都拔掉,”詹姆灌满酒杯,“包括我的亲戚们。不会说话的瑟曦该多么甜美啊。不过等接吻的时候,我就会怀念她的舌头了。”他一饮而尽。 红酒度数很高,但口感爽利,让他从头到脚暖洋洋的。“我记不得我们第十次接吻是什么时候了。只晓得原本是游戏,后来却不是。” 他推开酒杯。“提利昂曾对我说大多数妓女都不会吻你,她们只会闭上眼睛干你,他说你感觉不到她们的唇上有任何情绪。哎,你觉得我老姐吻过凯特布莱克吗?” 伊林爵士不回答。 “我觉得,杀自己的誓言兄弟不合适,我只能阉了他,再把他送去长城。知道吗?他们就是这么对付‘好色之徒’卢卡默的,当然啦,奥斯尼爵士可不会乖乖服从,他还有兄弟撑腰呢。兄弟,兄弟是很危险的东西。 ‘庸王’伊耿因为特伦斯·托因爵士跟自己的情妇上床而宰了他,结果托因的兄弟想尽办法为他复仇,最后是龙骑士以性命保护了国王。白典记录了所有这些事,所有的事,除开没教我怎么对付瑟曦。” 伊林爵士伸出一根指头,在脖子上比画。 “不,”詹姆拒绝,“托曼已经失去了哥哥,失去了他自以为是父亲的人,如果我再把他母亲杀了,他会恨我一辈子……他那可爱的小王后则会将这种恨转化为高庭服务。” 伊林爵士露出詹姆不喜欢的那种笑。丑陋的笑,丑陋的灵魂。“你说得太多了。”他告诫对方。 第二十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两手空空地返回。他报告如下:“什么也没找到,除了几百只该死的野狼。” 他手下有两名哨兵被黑暗中冲出的狼群扑倒,呜呼哀哉。“哨兵们穿着锁甲和煮沸皮甲,可那些怪物毫不惧怕。杰特死前说狼群首领是一只巨型母狼,一只冰原狼。后来这群狼又冲进马群,妈的,它们杀了我最爱的一匹母马。” “晚上记得在营地周围燃起一圈火炬。”不晓得德莫特爵士口中的冰原狼和当初在十字路口伤乔佛里的是不是同一只? 不管有没有狼,德莫特爵士次日清晨仍在他严令敦促下换好新马,带上更多人手出发,继续搜索布林登·徒利。下午,三河诸侯结伴前来辞行,詹姆一一准许。派柏大人反复追问儿子马柯的情况。 “所有俘虏都会被赎回。”詹姆承诺。卡列尔·凡斯伯爵特意多逗留了一会儿,“詹姆大人,您一定要亲自前往鸦树城。只要城外是杰诺斯带队,泰陀斯便说什么也不肯投降,但我知道,他会屈膝臣服于您。”詹姆感谢他的谏言。 接着来辞行的是壮猪,他要如约返回戴瑞城,清剿土匪。“妈的,我们骑了一半个国家,为了什么?为了看你把艾德慕吓得尿裤子?没人会歌颂这个。我想打仗!我想要猎狗的头,詹姆,或是那个边疆地伯爵的头。” “猎狗的人头你尽可以去取,”詹姆指示,“但必须保住贝里·唐德利恩的性命。我要把他带回君临,当着全国百姓的面处决,否则没人相信他死了。” 壮猪嘟哝了半天,最后只得接受。次日,他带走麾下的侍从与亲兵,外加“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此人觉得追剿土匪好歹比回家面对他那著名的丑老婆舒坦些。他没胡子,据说他老婆却有胡子。 詹姆开始遣散从前徒利家的守备队。这些人异口同声地宣称对布林登爵士的计划或去向一无所知。 “他们撒谎!”艾蒙·佛雷认定。詹姆不以为然,“不泄露计划,便无人能背叛你,这样才最保险。”吉娜夫人要审讯守备队中几位头目。他拒绝了,“我答应过艾德慕,只要投降,就准他们自由离开。” “你为人高尚,”姑妈评论,“但统治者不需要高尚,需要的是力量。” 你去问问艾德慕我高不高尚,詹姆心想,去问他投石机的事。他很确定,未来的学士是决不会把他跟龙骑士伊蒙王子写在一起的。他原本也不在乎。 战争总算胜利告终。龙石岛陷落,风息堡指日可待,史坦尼斯要逃往长城的话,欢迎他去。可以想见,北方佬跟风暴之地的领主一样不喜欢他,而即便卢斯·波顿失败了,冬天也会把他彻底摧毁。 欣慰的是,他在奔流城下没流一滴血,也没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只等找到黑鱼,就算大功告成,可以返回君临。我应该待在国王身边,待在我儿子身边。 托曼了解我的心情吗?真相会导致他丢失王位。你想要父亲还是那把丑椅子,孩子?詹姆希望自己知道答案。迄今为止,这孩子最喜欢的是在纸上盖印章。他甚至不会相信我的话。 至少瑟曦会坚决否认。我亲爱的老姐,骗子,大骗子。他必须想个办法把托曼夺过来,赶在瑟曦将他变成第二十个乔佛里之前,到时候,他还要组建一个崭新的御前会议来辅佐孩子。 瑟曦让位,凯冯爵士应会同意担任首相。他不愿吃回头草也没什么,七国有的是人才。佛勒·普莱斯特就是不错的选择,或者罗兰德·克雷赫,如果提利尔家不满意西境人,他也可以推举马图斯·罗宛…… 甚至培提尔·贝里席。是的,小指头虽然机灵圆滑,但出身太低,没有自己的武装,大诸侯们不会拿他当威胁。他是完美的首相人选。 第二十天早晨,徒利家的守卫们离开奔流城。詹姆剥夺了他们所有的武器与盔甲,但允许每人带走三天的食物和随身衣物,他还让他们庄严宣誓决不拿起武器反对艾蒙伯爵或兰尼斯特家族。 “幸运的话,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会遵守誓言。”吉娜夫人道。 “棒极了。九个人比十个好对付,你知道,那第十位或许正是干掉我的人呢。” “九个人一样能干掉你。” “在战场上被人干掉总比莫名其妙死在床上强。”或是蹲厕所时叫一个侏儒射死。 有两人不肯解甲归田——奔流城的老教头戴斯蒙·格瑞尔爵士和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他们要求穿上黑衣。“第四十十年来,城堡就是我的家,”格瑞尔表示,“你放我自由,我能上哪儿去呢?我又老又胖,当不了雇佣骑士。好歹长城总是缺人手。” “如你所愿。”善后工作又多出一桩麻烦事。詹姆允许他们保留盔甲与武器,再安排格雷果手下的十多个兵护送他们一路前往女泉城。指挥权交给拉夫德,外号“甜嘴”。 “将这两位先生平安送到,”詹姆威胁道,“否则格雷果爵士对付山羊的手段和我对付你们的手段相比,那就是笑话了。” 又过了好几天,艾蒙老爷要奔流城全体居民——包括原先的仆人和他带来的人——到院子里集合,听他发表长达三小时的演讲,内容是强调他伯爵领主的身份,要人们恭顺服从。他不时挥舞授权状,马房小弟、女仆和铁匠们闷闷不乐地看着他。小雨点落下来。 詹姆从莱曼·佛雷爵士身边要来的歌手也在听。他站在敞开的门口,那里是干的。“大人应该转行当歌手才对,”歌手评价,“他的演讲比边疆地的民谣还长,而且他说话几乎不换气。” 詹姆不由笑了,“艾蒙老爷只消有叶子嚼,就可以不换气。怎么,你想为他写首歌吗?” “写首顶幽默的歌。《鳟鱼教导录》怎么样?” “别在我姑妈面前唱就好。”詹姆以前没大关注这名歌手。他个子小,穿槛褛的绿马裤和褪色的绿外套,衣服上到处用棕色皮革打补丁。他鼻子又长又尖,嘴巴张得很宽,稀疏的棕发垂到脖子,乱莲蓬的,多时未洗。他大概第五十十岁,詹姆断定,是个浪迹天涯的雇佣琴手。 “你以前就跟着莱曼爵士?”他问。 “只跟了半个月而已。” “我还以为你会随佛雷家一起离开呢。” “这位不就是佛雷么,”歌手边说边朝艾蒙老爷点头,“而这座城堡看来是个过冬的好地方。‘白色微笑’渥特加入佛勒爵士的队伍返乡了,我想赢得他的位置。纵然我没有渥特甜美的高音,会唱的下流小曲儿却比他多出一倍不止——啊哈,大人请原谅。” “你会成为我姑妈驾前的红人,”詹姆道,“假如你想留下来过冬,记得讨好吉娜夫人。她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您不留下来?” “我应该留在国王身边,我很快就会回去了。” “真遗憾,大人。我会唱的远不止《卡斯特梅的雨季》,我很想为您表演……噢,各种各样的东西。” “以后再说吧,”詹姆道,“你叫什么?” “七弦汤姆,大人。”歌手摘下帽子,“人们也叫我七神汤姆。” “祝你好运,七弦汤姆。” 当晚,他梦见自己又回到贝勒大圣堂,继续为父亲守夜。圣堂黑暗沉寂,一位女人从阴影中浮现,缓缓地向棺材走来。“姐姐?”他问。 她不是瑟曦。她全身灰衣,乃是静默姐妹,兜帽与面纱遮住了面容,但烛光在两只犹如绿池塘的眼睛里舞蹈。“姐姐,”他再问,“你要我做什么?”话音在圣堂里回响。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要我。 “我不是你姐姐,詹姆,”她用苍白柔软的手掀开兜帽,“你忘了我吗?”我根本不认识你,谈何忘记?他说不出口。噢,我当然认识她,好久好久以前…… “你忘了我也罢,连你父亲也忘了吗?不过,我认为你从来没有真正了解他。”她眼睛是翡翠的颜色,头发则是亮金色,他辨不出她的年纪。十五岁?他心想,第五十十岁?她登上阶梯,站到棺材前面。“他不能忍受别人嘲笑他。那是他最痛恨的事。” “你究竟是谁?”他害怕她的答案。 “我问你,你又是谁?” “这只是一个梦。” “是吗?”她伤感地笑道,“看看你的手,孩子。” 一只手。只有一只手,紧紧握着剑柄。只有一只手。“在梦中,我总是有两只手。”他抬起右臂,难以理解地望着丑陋的断肢。 “我们梦想着我们得不到的东西。泰温梦想他儿子能成为伟大的骑士,梦想他女儿能当上王后。他梦想他们强大、勇敢又美丽,没人可以嘲笑他们。” “我成了骑士,”他告诉她,“而瑟曦是王后。” 一粒珠泪滚过她的脸颊。女人重新戴起兜帽,转身离开。詹姆呼唤她,但她充耳不闻,裙裾发出轻微的婆娑声,擦着地板渐行渐远。别离开我,他想大喊,可实际上,很多年以前,她就离开他们了。 他在黑暗中颤抖着醒来。卧室冷如玄冰。詹姆用断肢掀开毯子,炉火已灭,窗户被风吹开。他走过漆黑的房间,要去关好窄窗,赤脚踏在地上,感觉到某种湿湿的东西,令他下意识地退缩。他起初以为是血,但血从来不会这么冷。 雪,窗外飘来的是雪。 于是他把窗户完全打开。下面的院子已罩上一层薄薄的洁白地毯,而且正越变越沉。城齿蒙上兜帽。雪花静静地飘啊飘,其中一些飘到他脸上融化。詹姆看到自己的呼吸结成霜。 河间地下雪了。这里下雪,那么兰尼斯港或君临也在下雪。冬天自北方横扫南下,全国一半的谷仓却还空空如也。所有没收割的作物已经毁了,再也不可能播种,再也没有最后一次丰收的希望。他不知父亲该如何来养活全国老百姓,想着想着才想起父亲已经死了。 清晨,积雪已深达脚踝,神木林中,雪花堆在树下,积得更深。在这种冰冷的白魔法影响下,侍从、马房小弟和贵族出身的侍酒们都重新变回了孩子,他们在城垛上,在院子里到处打雪仗,闹成一团。 詹姆听着他们欢笑。不久之前,他也有过那么一段快乐时光,他在兄妹三人中雪球做得最棒,他会拿它们去砸蹒跚追来的提利昂,他会把它们放进瑟曦的裙服背后。要做最棒的雪球,你得有两只手才行。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去开门,小派。” 来者是奔流城的老学士,他历经风霜、爬满皱纹的手上握着一封信。韦曼师傅的脸色白如新雪。“我知道,”詹姆抢先说,“学城的白鸦到了,冬天来了。” “不,大人。这只鸟是从君临来的。我擅自拆了……我不知道……”他递出信。 詹姆坐在窗边读信,就着冰冷苍白的晨光。科本的字句言简意赅,瑟曦的感情澎湃激昂。立刻回来吧,她说,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 韦曼等在门边,小派也在看。 “大人要回复吗?”长久的沉默之后,学士问。一朵雪花飘落在信纸上,慢慢地融化,慢慢地模糊了信上的字眼。詹姆将它卷起来,用一只手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接着,他将它递给小派。 “不必,”他说,“把它烧了吧。” 第四十六章山姆威尔 最危险的一段航程是末尾。正如在泰洛西收到的警告,雷德温海峡挤满了长船,而青亭岛的主力舰队此刻尚远在维斯特洛另一侧。铁岛人洗劫了莱安港,并将蔓藤镇和海星港据为己有,以此为巢穴打劫前往旧镇的船只。 船顶鸦巢上的人们三次观察到长船。有两次是远远跟在船尾,月桂风号很快便甩掉了它们,第三十艘出现在日落时分,企图挡住前往低语湾的去路。他们看着她的船桨起起落落,将黄铜色水面搅成白色。 蔻佳·莫让弓箭手们登上前楼,他们巨大的金心木弓比多恩的紫衫木弓射得更远更准,等长船进入两百码距离,她才下令放箭。山姆跟他们一起射,这次他觉得自己的箭射到了船上。一次齐射足矣,长船转向南方,寻找更驯服的猎物。 进入低语湾时,深蓝的黄昏已经降临。吉莉抱着婴儿站在船首像边,凝视着悬崖上的城堡。“那是三塔堡,”山姆告诉她,“科托因家族的居城。”城堡镂刻在夜星之间,映衬着窗户里闪烁的火光。看着这副辉煌壮丽的景象,他却感到悲哀,因为他们的航程即将结束了。 “它好高啊。”吉莉道。 “等你看到参天塔再说吧。” 妲娜的婴儿开始哭闹。吉莉赶紧拉开上衣,把乳头塞给孩子。婴儿喝奶时,吉莉微笑着轻抚他的棕发。她喜欢这孩子跟喜欢留在长城那个一样了,山姆意识到。他希望诸神对这两个孩子都仁慈一些。 铁民们甚至潜入了低语湾中历来平和的水域。第二十天早上,随着月桂风号继续向旧镇前进,船只开始撞到顺流入海的浮尸。有些尸体上搭载着乌鸦,当天鹅船搅动这些肿胀畸形的“小舟”时,它们便飞入空中,吵闹着抗议。 岸边是焦灼的田野和焚毁的村庄,浅滩与沙洲上点缀着散架的船只,其中多数是商船和渔船,偶而也看见弃置的长船,甚至有两艘大帆船的残骸。一艘吃水线以上全被烧毁,另一艘船壳侧面有个撞裂的大洞。 “这儿打过仗,”崇说,“不久之前打的。” “谁会如此疯狂,把手伸到离旧镇这么近的地方?” 崇指指一艘半沉入浅滩的长船。船尾悬着一面旗帜的残骸,破破烂烂,沾染烟尘。上面的标记山姆从没见过:两只乌鸦撑起一顶黑铁冠,下面是一只黑瞳红眼。“那是谁的旗帜?”山姆问。崇耸耸肩。 次日阴冷多雾,月桂风号静悄悄地经过又一个遭遇洗劫的渔村。一艘划桨战舰从雾中驶出,缓缓地向他们划来。她的船首像是个纤瘦少女,以树叶蔽体,挥舞着长矛,船身上刻有“女猎人”的名字。 片刻之后,两艘较小的划桨船出现在她两侧,仿佛紧跟在主人身边的一对灰猎犬。令山姆欣慰的是,除了旧镇海塔尔家族的顶端为烽火台的阶梯状白塔旗,船上还飘扬着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女猎人号船长高高的个子,烟灰色披风边缘镶着火焰状的红缎子。他把自己的船并排靠在月桂风号旁边,然后收桨,呼喊说要登船。他的十字弓手和蔻佳·莫的弓箭手隔着狭窄的水面对峙,他带着六个骑士过来,朝库胡卢·莫点点头,要求查看货舱。父女俩商量片刻之后同意了。 “请原谅,”船长检查完毕之后说, “正派人不得不忍受失礼的待遇,真让我难过,但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不能让铁岛人混进旧镇。才两周前,那些混蛋在海峡中俘虏了一艘泰洛西商船,杀光船员后,穿上船员们的衣服,用找到的染料把胡子涂成五颜六色。 一旦混进城,他们打算放火焚烧码头,趁我们忙于救火时从里面赚开城门。这计划差点成功,幸亏教塔楼夫人号撞上,她的桨手长有个泰洛西老婆,他看到那么多绿胡子紫胡子,就用泰洛西语呼喊致意,然而对方没一个人懂得如何回话。” 山姆惊呆了,“他们竟想洗劫旧镇?” 女猎人号的船长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这些不是简单的掠夺者。铁民天生都是强盗,喜欢从海上突然袭来,抢走金钱和女人后驶回远处,一次袭击就一两艘长船,从不多于半打。然而这回不同,现在有数百艘船在侵扰我们,他们从盾牌列岛和青亭岛附近的礁石堆里驶出,夺取了石蟹礁、群猪岛、人鱼殿,甚至在马蹄岩和野种湾建立了基地。没有雷德温大人的舰队,我们对付不了他们。” “海塔尔大人在做什么?”山姆冲口而出,“我父亲常说他跟兰尼斯特家一样富有,能招募的武士是高庭属下任何一位领主的三倍。” “倾尽旧镇的财力,还能招募更多,”船长说,“但除非大伙儿学会在水上行走,否则无济于事。” “参天塔一定得行动起来。” “那是当然。雷顿大人跟‘疯女’一起关在塔顶研究魔法书,或许他能从深渊地底招出一支军队。贝勒在建造船只,冈梭尔负责港口,加尔斯训练新兵,亨佛利去里斯寻找雇佣舰队。 若他能从他的妓女姐姐琳妮丝那儿搞到一支像样的舰队,我们就可以以牙还牙。教训铁民。在此之前,充其量只能坚守阵地,等待君临的婊子太后解开拴住派克斯特大人的皮带。” 船长最后几句话的尖酸语气和他吐露的内容都令山姆倍感震惊。要是失去旧镇和青亭岛,整个国家就会瓦解,分崩离析,他一边寻思一边注视着女猎人号及其姐妹船离去。 他开始怀疑角陵是否真正安全。诚然,塔利家族的领地位于内陆树林繁茂的丘陵地带,在旧镇东北方一百里格处,远离海岸。即使他父亲大人远征三河流域,城堡守备薄弱,家里也应该不至于遭受铁民和长船的攻击。 但少狼主无疑也认为临冬城是安全的,直到某天晚上变色龙席恩爬上城墙。山姆很难想象,他为了让吉莉和婴儿免受伤害,带着他们长途跋涉,最后却将他们遗弃在战场。 余下的航程中,他始终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也许该让吉莉跟他一起留在旧镇,他心想,那儿的城墙远比父亲的城堡雄伟,难以逾越,还有数千卫兵,蓝道大人响应号召前往高庭时,或许没留几个人在角陵。 倘若如此,他得设法把她藏起来;学城不许学徒眷养妻子或情人,至少不能公开。可假如我跟吉莉在一起天长日久,如何能有决心离开她?他必须离开她,不然就得做逃兵。我立过誓,山姆提醒自己,当逃兵意味着掉脑袋,这对吉莉又有什么帮助呢? 他考虑恳求蔻佳和她父亲带野人女孩去他们的盛夏群岛。然而这条路也有危险。月桂风号离开旧镇后,需再次穿越雷德温海峡,这回也许没那么幸运。假如风停了,盛夏群岛人被困在无风的海面上怎么办?假如他听说的故事是真的,吉莉会被抓去当奴工或盐妾,婴儿则有可能因为碍手碍脚而被抛入海中。 只能去角陵,山姆最后决定,一到旧镇,我就雇辆车,几匹马,亲自送她去那儿。他可以顺路察看一下城堡及其守备情况,倘若所见所闻让他有任何疑虑,便立刻带吉莉回旧镇。 他们在一个阴冷潮湿的早晨抵达旧镇,雾气如此浓重,只能看见参天塔上的烽火。一条铁索横跨港口,连着第二十来艘破破烂烂的废船,后面挨着一排战舰,旁边还有三艘大帆船和海塔尔伯爵高耸的旗舰——四排桨的旧镇荣耀号。 在这里,月桂风号又被检查了一次,雷顿大人之子冈梭尔亲自登船。他身披银袍,穿灰色釉彩鳞甲。冈梭尔爵士在学城学过几年,会讲盛夏群岛语,因此他跟库忽鲁·莫去船长室私下交谈。 山姆利用这段时间向吉莉解释自己的计划。“先去学城,交付琼恩的信件,告诉他们伊蒙学士的死讯。我想博士们会派辆车来运他的尸体。然后我准备马匹和拖车,把你带去角陵我母亲那边。我尽量早点回来,不过也许得等到明天。” “明天哦。”她重复,然后给他一吻,祝他好运。 冈梭尔终于出来了,他示意打开铁索,让月桂风号进入码头。天鹅船系上缆绳后,山姆跟蔻佳·莫和她的三个弓箭手一起来到踏板边,盛夏群岛人披着只有上岸时才穿的绚丽羽毛披风,在他们身边,他感觉寒碜得很,还是一身肥大的黑衣、褪色的斗篷跟沾染盐渍的靴子。 “你们在港口待多久?” “两天,十天,谁说得准?等清空货舱,再把它填满,我们就走。”蔻佳笑嘻嘻地说。“我父亲一定也会去拜访灰衣学士们。他有好些书要卖。” “吉莉能留在船上等我吗?” “吉莉想待多久都行。”她戳戳山姆的肚子。“她不像某人那么贪吃。” “我没以前胖了,”山姆辩解。南行的航程导致了这一结果。他不停地值班干活,除了水果和鱼又没什么可吃的。盛夏群岛人喜爱水果和鱼。 山姆随弓箭手们走过踏板,但一到岸上,他们就分道扬镳。他希望自己仍记得去学城的路。旧镇是座迷宫,而他没时间迷路。 天气潮湿,脚下的鹅卵石又湿又滑,条条小巷全笼罩在迷雾之中。山姆尽可能避开它们,沿河边大路走,蜜酒河蜿蜒曲折,穿行于这座古老城市的中心地带。重新踩上坚实的地面,离开摇摇晃晃的甲板,感觉很美妙。 然而行路之间他仍然不自在,他感到人们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有的从阳台和窗户窥探下来,有的躲在黑暗的门洞里张望。在月桂风号上,他认识每一张脸,而这里都是陌生人。更糟的是,他担心被人认出来。 蓝道·塔利伯爵在旧镇人人皆知,却不受爱戴。山姆不知哪样更糟,是被父亲的敌人认出,还是被他的朋友认出。他只能拉起斗篷,加快步伐。 学城大门两侧有一对高大的绿色斯芬克斯像,狮身,鹰翼,蛇尾,其中一只有男人的脸,另一只为女人的脸。进门是文书台,旧镇人来这儿寻找助理学士,为他们写遗嘱,读信件。 五六个文书百无聊赖地坐在开放的摊位前等待顾客。另一些摊位可以买卖书籍。山姆在一个卖地图的摊位跟前停下,看了看一张手绘的学城地图,寻找去总管阁最近的路。 道路在戴伦一世的雕像前分叉,国王坐在高大的石马上,剑指多恩。此刻,一只海鸥停在少龙主头上,还有两只停在剑上。山姆走向左面,沿河边前进。在哭泣码头,他看着两名助理学士帮一个老人登上小船,准备去附近的血岛。 一位年轻母亲跟在老人后面爬进去,怀中抱着哇哇啼哭的婴儿,跟吉莉的孩子差不多大。码头下面,几个帮厨小弟在浅滩中涉水捕捞青蛙。一群脸色粉嫩的小学徒从他身边匆匆跑过,向圣堂而去。 我在他们这个年纪时,就该来这里,山姆心想,假如当时我偷偷逃走,换个假名字,也许可以消失在其他学徒之中。父亲会假装狄肯是他唯一的儿子,我怀疑他甚至不愿费神来找我,除非我骑骡子离开——他会追捕我,仅仅是为了骡子。 总管阁外,训导们正将某大龄学徒锁进储藏室。“从厨房偷东西。”其中一位训导向助理学士们解释,他们正等着用烂菜叶砸囚犯。山姆的黑斗篷如船帆一般在身后飘荡,他快步经过时,人们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门内是个大厅,石地板,高拱窗。大厅尽头有个脸瘦瘦的人坐在高台上,正用羽毛笔往一本册子上写字。此人虽身穿学士长袍,脖子上却没颈链。山姆清清嗓子,“早安。”那人抬头观看,对所见到的似乎并不满意,“你有学徒的味道。” “我希望能很快当上学徒。”山姆抽出琼恩·雪诺的信。“我来自长城,跟伊蒙学士一起来的,但他在航海途中去世了。我想跟总管谈谈……” “你的名字?” “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那人在册子里写下来,然后挥挥羽毛笔,指指靠墙的长凳。“坐下。轮到你,我会叫你名字。” 山姆在长凳上落座。其他人来来去去。有的带来消息后便告辞离去。有的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便直接进入他身后的门,走上螺旋阶梯。有的加入山姆的行列,坐在板凳上等待传召。 他几乎可以肯定,有几个被传召的人比他来得晚。当这种情况出现四五次之后,他站起身,再次走到大厅尽头。“还要等多久?” “总管事情多着呢。” “我千里迢迢从长城赶来。” “那再多等一会儿也没什么关系。”他挥挥羽毛笔。“去凳子上坐着,窗户下面。” 他回到长凳上。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别人跟高台上的人讲完话,略等片刻就可以进去,看门人却始终没再抬头看山姆一眼。外面的雾气渐渐散去,苍白的阳光通过窗户斜射进来。他凝视着阳光中舞蹈的灰尘,不由自主地打起一个又一个呵欠。他拨弄着手掌中一个破裂的水泡,脑袋斜靠着墙壁,闭上眼晴。 他一定是打了瞌睡,因为接下来,他听到高台后的看门人在叫名字。山姆一下子站起来,然后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名字,就又坐了回去。“你得塞给罗卡斯一个铜板,否则会等上三天,”一个声音在旁边说,“守夜人为什么来学城?” 说话者是位纤瘦清秀的年轻人,穿鹿皮马裤和镶铁钉的绿色紧身甲。他的肤色仿佛淡褐色麦酒,一头浓密的黑鬈发,尖额头底下是黑色的大眼睛。 “总司令正在修复废弃的城堡,”山姆解释,“我们需要更多学士来管理乌鸦……一个铜板,你刚才说一个铜板就行?” “一个铜板就行。如果你肯出一枚银鹿,罗卡斯会直接带你去见他身后的总管。他做了第五十十年的助理学士,最憎恨学徒,尤其是贵族出身的学徒。” “你怎么看出来我是贵族出身?” “就跟你能看出我有一半多恩血统一样。”他微笑着说,略微拖着多恩长音。 山姆摸出一个铜板。“你是学徒吗?” “我是助理学士拉蕾萨,有些人叫我斯芬克斯。”这名字让山姆吃了一惊。“‘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他脱口而出,“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这是个谜题吗?” “我知道就好了。我是山姆威尔·塔利。山姆。” “幸会。山姆威尔·塔利找席奥博德博士有什么事呢?” “他是总管?”山姆疑惑地问,“伊蒙师傅说总管叫诺伦。” “已过去两轮了。这里每年产生一位新总管,由博士们抽签决定,多数人认为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迫使自己远离正经工作。今年沃格雷夫博士抽到了黑石头,但沃格雷夫常常神志不清,因此席奥博德自愿代替他。他脾气坏,但是个好人。你刚才说伊蒙师傅?” “对啊。” “伊蒙·坦格利安?” “曾经是。人们大多就叫他伊蒙师傅。他在南行航程中去世了。你怎么会知道他?” “怎么会不知道?他不仅是活得最久的学士,更是维斯特洛最年长的人。他所经历的历史,比佩雷斯坦博士读过的还多。他可以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关于他父亲和他叔叔统治时期的事。他究竟多少岁了,你知道吗?” “一百零二。” “他这么大年纪去海上干吗?” 对这个问题山姆考虑了一会儿,不知该说多少。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伊蒙师傅是指这位斯芬克斯吗?似乎不太可能。“雪诺总司令为救他性命才把他送走。”他犹豫不决地开讲。 他笨嘴拙舌地说起史坦尼斯国王和亚夏的梅丽珊卓,本想就此打住,但一件事牵扯出另一件,他不由自主又讲到曼斯·雷德和野人们,讲到龙和国王之血,随后所有事情全涌了出来; 先民拳峰上的尸鬼,骑死马的异鬼,熊老在卡斯特堡垒被杀害,吉莉和他逃出来,白树村和小保罗,冷手与乌鸦,琼恩成为总司令,黑鸟号,戴利恩,布拉佛斯,崇在魁尔斯见到的龙,月桂风号,伊蒙师傅临终前的喃喃低语。 他只留出那些自己发誓保守的秘密,关于布兰·史塔克和他的伙伴们,还有琼恩调换的婴儿。“丹妮莉丝是唯一的希望,”他总结道,“伊蒙说学城必须立即派给她一名学士,将她及时带回家乡维斯特洛。” 拉蕾萨专心聆听。他不时眨眼睛,但从不发笑,也不从打断。山姆讲完后,他用纤瘦的褐色手掌轻触他的前臂,“省下铜板,山姆,席奥博德连一半都不会相信,但有人会信。你愿不愿跟我来?” “去哪里?” “去跟某位博士谈话。” 你必须转告他们,山姆,伊蒙学士说过,转告博士们。“好吧,”他明天也可以回来见总管,只需记得交一枚铜板,“有多远?” “不远。在群鸦岛。” 上群鸦岛无须小船,一座饱经风雨侵蚀的木吊桥连接着岛和东岸。“鸦楼是学城最古老的建筑,”跨越水流缓慢的蜜酒河时,拉蕾萨告诉他,“在英雄之纪元,那儿本是海盗领主的要塞,他坐镇于此,打劫顺流而下的船只。” 山姆看到青苔与蔓藤遮覆墙壁,城垛上,乌鸦代替了弓箭手。在人们的记忆中,吊桥从没升起来过。要塞围墙内阴凉昏暗。一棵古老的鱼梁木占据整个院子,它见证了这些石块最初的情景。 树干上雕出的人脸和苍白的树枝上都覆盖着厚厚一层紫色苔藓,半数枝权看上去已经枯死,其余地方仍有些许红叶婆娑,那便是乌鸦们喜欢的栖息地。只见树上落满了乌鸦,院子上方那一圈拱形窗户边还有更多。 地面撒满粪便。穿过院子时,其中一只拍着翅膀从他们头顶飞过,其他乌鸦互相聒噪。“沃格雷夫博士的套房在西塔,白鸦巢下面,”拉蕾萨告诉他,“白家伙和黑家伙吵起来就像多恩人和边疆地人,因此要将两种乌鸦分开。” “沃格雷夫博士会明白我的事吗?”山姆疑惑地说,“你说他常常神智不清。” “他时好时坏,”拉蕾萨道,“但你要见的不是沃格雷夫。”他打开通往北塔的门,开始攀爬。山姆跟在他后面登上阶梯。上方有翅膀拍打和嘀嘀咕咕的声音,时不时还传来一声愤怒的尖叫,那是乌鸦们抱怨被吵醒了。 阶梯顶端,有个肤色白皙的金发年轻人坐在一扇橡木铁门外。他跟山姆差不多年纪,正用右眼专心致志地凝视一支蜡烛的火焰,左眼则隐藏在一缕悬垂的浅金色头发后面。“你在寻找什么?”拉蕾萨问他,“你的命运?你的死期?” 金发年轻人的视线离开蜡烛,他转过头来,眨了眨眼。“裸女啊,”他说,“这位是谁?” “山姆威尔。求见‘魔法师’的新学徒。” “学城跟以前不同了,”金发年轻人抱怨,“如今什么货都照单全收。黑狗儿啦,多恩佬啦,更别提猪倌、残废,智障之类了,现在又来了一头黑衣鲸鱼。嗨,我还以为海兽都是灰色的呢。”他披一件绿金条纹披肩,面貌十分英俊,但眼神闪烁,嘴巴恶毒。 山姆认识他。“里奥·提利尔,”说出这名字让他感觉自己仿佛仍是个会尿裤子的七岁男孩,“我是角陵的山姆,蓝道·塔利伯爵之子。” “真的?”里奥又看了他一眼,“我想是的。你父亲告诉我们大家,你死了,看来他只是盼望你死?”他咧嘴笑笑。“你还是那么胆小如鼠?” “不,”山姆撒谎。毕竟,琼恩下过命令。“我去长城外打过仗,现在他们叫我‘杀手’山姆。”他不知自己为何要如此夸耀。 里奥哈哈大笑,但他还不及回答,身后的门就开了。“进来,杀手,”门里的人低沉地说,“还有你,斯芬克斯。快点。” “山姆,”拉蕾萨说,“这位便是马尔温博士。” 马尔温公牛般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由无数金属串成的链子,除此之外,他看上去更像码头恶棍,而不像学士。他的脑袋相对身体来说太大,从双肩之间突出来向前探出的模样外加石板般的下巴,让他看起来好像正准备拧下别人的脑袋。 尽管他生得矮胖,胸脯和肩膀却非常厚实。他不穿长袍,皮革上衣的带子被坚硬如石的浑圆酒肚子绷得紧紧的。挺立的白毛从他耳朵和鼻孔里钻出来。他额头突出,鼻梁断过不止一次,牙齿被酸草叶染成斑驳的红色。他有一双山姆毕生所见最大的手。 山姆还在犹豫,那双大手中的一只便抓住他胳膊,将他拉进门。里面是个圆形的大屋子,到处是书和卷轴,有些铺在桌面上,有些一摞一摞在地板上堆至四尺高。 褪色的织锦和破破烂烂的地图挂满了石墙。炉膛烧着火,上面有只铜水壶,不知在煮什么,但有股烧焦的味道。除此之外,唯一的光亮来自房间中央一支高高的黑蜡烛。 那支蜡烛亮得让人不适,令人不安。 马尔温博士用力关上门,把旁边桌上的纸都震了下去,蜡烛的火焰却没闪烁。火焰的颜色很古怪,白如新雪,黄如熔金,红似烈焰,但它留下的影子如此漆黑,仿佛世界的黑洞。山姆发现自己在盯着它看,蜡烛足有三尺高,细瘦似剑,螺旋状边沿锋利如刀,微微闪烁着黑光。 “这是……?” “……黑曜石。”屋里另一个人说。 这是位脸色苍白、胖胖的年轻人,圆肩膀,柔软的双手,两只眼睛靠得很近,袍子上有食物的污渍。“叫它龙晶。”马尔温博士看了一会儿蜡烛。“它会燃烧,但不损耗。” “那火焰没有燃料?”山姆惊奇地问。 “龙焰靠什么燃料?”马尔温坐到一张凳子上。“瓦雷利亚巫术基于血与火。利用这种玻璃蜡烛,古自由堡垒的巫师的视线可以穿越高山、海洋和沙漠;坐在这种蜡烛跟前,他们能进入别人梦中展示幻像,或隔着半个世界互通信息。你觉得这有用吗,杀手?” “我们就用不着乌鸦了。” “打完仗才需要。”博士从一包酸草叶中剥出一片塞进嘴里咀嚼。“把你跟多恩的斯芬克斯讲过的一切再说一遍。我知道了很多,但有些细枝末节或许被忽略了。” 他是那种无法拒绝的人。山姆犹豫片刻,然后再次将故事讲给马尔温、拉蕾萨和另一个学徒听。“伊蒙师傅相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印证了预言……是她,不是史坦尼斯,不是雷加王子,也不是脑袋被撞碎在墙上的小王子。” “诞生于盐与烟之地,伴随着泣血之星。我知道预言。”马尔温扭头,吐了一口红色的黏液到地上。“不过我不信它。古吉斯帝国的高艮曾写道,预言犹如狡诈的女人。 她会把你那玩意儿含在嘴里,让你愉悦地呻吟,脑子里想着,这是多么甜蜜,多么美妙,多么舒服……然后她骤然阖上牙齿,你的呻吟变成了尖叫。高艮认为这就是预言的本质,预言每次都会咬掉你的老二。”他咀嚼了几下。“话虽如此……” 拉蕾萨走到山姆身边。“倘若伊蒙尚有力气,他会亲自去找丹妮莉丝。他要我们派一个学士给她,辅佐她,教导她,保护她,带她安全回家。” “是吗?”马尔温博士耸耸肩。“也许他在抵达旧镇之前去世是件好事,否则灰衣绵羊们只好动手杀人,想必那帮可怜的老家伙会难过得绞紧自己满是皱褶的手。” “杀他?”山姆震惊地问,“为什么?” “若我将真相告诉你,他们或许只能把你也杀了。”马尔温惨笑一声,齿间带有酸草叶的红色汁液。“你以为龙是怎么绝种的?拿铁剑的屠龙勇士干的?” 他啐了一口。“学城企图构建的世界中没有巫术、预言和玻璃蜡烛的位置,更不用说龙了。你扪心自问,伊蒙·坦格利安早该晋升为博士,为何在长城浪费余生。因为血统。血统导致他不被信任。跟我一样。” “你打算怎么做?” 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问。 “我要代替伊蒙去奴隶湾。杀手搭乘的那艘天鹅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毫不怀疑,灰衣绵羊们会派人坐划桨船赶去,但假如风向顺遂,我可以先找到她。” 马尔温又皱眉瞥了山姆一眼。“你……你应该留下来铸造颈链。我要是你,就会抓紧一切时间,很快,长城上需要你。”他转向脸色苍白的学徒。“给杀手找间干燥的屋子。他先帮你照看乌鸦。” “可——可——可是,”山姆结结巴巴地说,“其他博士……总管……我怎么跟他们交代?” “赞美他们的博学和好意;告诉他们,伊蒙把你托付给了他们;告诉他们,你一直梦想有一天能戴上颈链,为大人物服务,因为效忠是至高的荣耀,服从是无上的美德。但绝口不提预言或龙,除非你想粥里面被人下毒。” 马尔温从门边木闩上取下一件褪色的皮斗篷,牢牢系到身上。“斯芬克斯,照顾好这家伙。” “好的。”拉蕾萨答应,但博士已离开了。他们听见他的靴子踏着楼梯走下去。 “他去哪儿?”山姆疑惑地问。 “去码头。魔法师向来雷厉风行。”拉蕾萨微笑。“我向你坦白,山姆,我们并非偶遇。是魔法师派我来找你,抢在你面见席奥博德之前。他知道你来了。” “他怎么会……” 拉蕾萨朝玻璃蜡烛点点头。山姆盯着那奇异苍白的火焰看了一会儿,眨眨眼,将视线移开。 窗外天色越来越黑。 “西塔我的房间下有间空卧室,里面有条楼梯一直通往楼上沃格雷夫的套房,”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说,“假如你不介意乌鸦聒噪,杀手,可以住那里,平时能欣赏蜜酒河的景色。这样好吗?” “好吧。”他总得有地方睡。 “我给你拿些羊毛被单。即使是旧镇,石墙在夜里也会变冷的。” “谢谢。”这个苍白柔弱的年轻人有种古怪的感觉,他不喜欢,但也不想失礼,因此补充道,“我不叫杀手。我是山姆。山姆威尔·塔利。” “我是佩特,”对方说,“照着故事里的猪倌‘雀斑’佩特取的名。”(本卷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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