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要求,西安市部分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各类区最低工资标准随之调整。 地区类别 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二类,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由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鄠邑区、周至县由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蓝田县由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 调整后,西安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为:
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执行时间 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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