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实施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为基础,以骨干教师培训为引领,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学科名师在教师教育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师德建设工作 1、开展“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主题教育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引导广大教师以德施教,贯穿于教书育人全过程。(2019年3月) 2、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成年底师德考核工作。强化师德考评,从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学校考核四个层面对教师进行监察监督。(2019年12月) 3、遴选县级师德标兵、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市级师德先进集体。从严从细处着手,使真正优秀的学校和老师脱颖而出。(2019年8月、12月) 4、举办第十届中小学教师师德论坛征文活动。广泛宣传,组织做好师德论文的征集、审核及报送,给机会让广大教师说自己讲故事,确保落到实处。(2019年5月) 5、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继续做好违反教师职业准则查处案例月报告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义务补课登记备案和治理有偿补课月报工作。(2019年1月--12月) 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全体教职员工签订承诺书。(2019年3月、9月) 6、完成第35个教师节“为教师亮灯”等庆祝活动。(2019年9月) 二、落实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7、实施“肃宁县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有序进行,严格按时落实相关培训任务。 4月--9月完成领军校长集中研修。 9月--12月完成英才教师培养。 三、落实常规培训项目 8、完成局机关100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2019年10月、11月)。 督促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并完成省级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远程培训(2019年6月--12月)。 9、完成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26人的选拔工作。(2019年6月、7月) 10、组织完成“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学员大约300人的遴选、推荐及组织协调工作。(2019年6月、8月) 四、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11、完成省、市、县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按省市文件要求严格遴选符合条件的老师,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老师进行试讲、答辩,同时对材料严格把关。(2019年6月、10月、11月) 12、管理好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2019年5月) 五、小学全科教师相关工作 13、及时向广大学生及家长传达招生报名信息,组织协调入围考生面试,做好预录考生档案的整理、协议签订等事项,并协调录取学校、县编办、县人事部门对录取学生档案的存放工作。(2019年5月--8月) 六、教师资格注册工作 14、完成2019年3500名教师的资格注册工作。 2014年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对全县在编在岗教师进行了首次教师资格注册,五年一轮,2019年完成这些教师的第二次注册,同时对新入职符合年限要求的教师进行首次注册。(2019年3月--4月) 七、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5、春秋两季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县内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材料按网上流程进行现场确认,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2019年5月--7月、10月--12月) 八、语言文字工作 16、组织开展第22届全国推普周和河北省双推月宣传活动,协调安排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做好推普周和双推月的相关活动。(2019年9月) 17、完成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 2019年完成三所小学、两所中学的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创建、达标验收工作。(2019年8月--12月) 18、培训培养五名省级普通话测试员,促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2019年8月) 19、完成县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调查工作。做好调查人员的前期培训,帮助调查人员做好样本的选择和调查现场的环节安排及后续事项的整理。(2019年9月--10月) 20、完成2019年省级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2019年7月--11月) 21、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参加省市书法培训、比赛,经典诵读、古诗词大会等比赛。(按省市文件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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