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中一名男子躺在床上,周围还有人不停的盘问他,但是这名男子却一言不发,就在这时,旁边的人手里拿着好像电棍一样的工具不断的像男子的身上触碰,几次之后,男子便大喊救命, 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情得从前几天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接到的一起报案说起。 晚上23点左右,咱们中队接到110指派,在大学东路某宾馆430房间,报案人被4名男子1名女子抢劫。 民警所说的报案人就是新闻一开始那个被人围堵的男子孙某, 通过民警调查询问得知,孙某并不是呼市本地人,他从石家庄来呼市出差,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位女子,两人商定在孙某入住的酒店“见面”,可是孙某没想到此时一个设计好的“温柔陷阱”已经靠近了他。 当时我们到达现场以后,报案人浑身是血,具体问他什么情况,他说他在网上联系了一个小姐,发生关系后,进来四名男子,对他进行殴打敲诈,抢走两部手机。 据孙某讲述,他和这名女子见面不久后,几名自称是女子哥哥的男子突然冲进了房间里,以孙某欺负其妹妹为由,像孙某提出索要钱财。 他就是威逼受害人,花点钱处理,他们在商议不下去的情况下,就对受害人实施了殴打, 其中一个带的是劈斧一个是警棍,警棍都打烂了, 并抢走了两部手机,从手机支付宝里刷出3000元钱。 几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成功后立刻逃离现场,受害人孙某立刻报了案。民警经过询问走访以及对案发现场周围监控的 调查取证,初步认定这是一场典型的“仙人跳”案件。 就是在网上联系一名女子卖淫嫖娼,一名女子去了以后,在发生关系以后,几名男子冲进房间以后,冒充家人,进行敲诈勒索,敲诈勒索过程中,被害人没有给他们提供财务,他们将他进行殴打,抢走两部手机,从手机的支付宝里面转出3000元现金,这就转换成抢劫了。 鉴于案件性质恶劣,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办案民警的大量走访摸排,调取酒店以及周围的监控视频进行排查比对,最终在某超市内锁定几名犯罪嫌疑男子的体貌特征。 然后再通过他们做完案以后在酒店出来打车,通过车租车的GPS确定了路线,最终 将这几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他们交代,18年的10月份到2019年1月份期间共作案五起,其他几起还在核实当中。 一般像这种案件受害人如果说不是受伤或者侵财的太厉害,他不愿意报案,因为他(卖淫嫖娼)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从网上联系卖淫女,它本身就构成卖淫嫖娼。 据民警介绍, 四名男嫌疑人都是武川县人,平时都没有正式的职业,平时就靠这些违法的营生来维持生活。 双方联系好以后,嫌疑人约定,如果到房间以后感觉到被害人有钱以后,她会通过微信给他一个提示,发一个表情,他们就上去进行敲诈勒索,如果他感觉受害人不太有钱的话,她就正常进行卖淫嫖娼。 经过讯问,五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民警介绍,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敲诈勒索的过程中,因为没有达到他们想要得到的目的,通过暴力手段获取的财物就转换成抢劫罪。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当场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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