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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炸弹是否会爆炸

 野田高梧 2019-02-23

石油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引起的纠纷和战争在世界历史上屡见不鲜,但今天随着全球水资源的日益紧张,水在某些国家之间很可能会成为恐怖的“定时炸弹”。

印度担忧中国水电站

2010年,中国政府开始在雅鲁藏布江修建藏木水电站,这一正常举措却遭到了印度国内的一片质疑,这是怎么回事?中国人自己修水电站与印度人有什么关系?

原来雅鲁藏布江发源于我国的青藏高原,流经中国的西藏和云南,然后转入印度,在印度这条河流被称为布拉马普特拉河。也就是说雅鲁藏布江是一条横跨中印的国际河流,其上游在我国西藏境内,其下游在印度境内,上游地势高,下游地势低,中国占有地理优势。在印度有6个邦的农作物需要这条河里的水去灌溉,但在多雨季节又容易造成洪水泛滥,给附近的老百姓造成灾难。中国在上游建立藏木水电站,令印度人担忧的不是会给下游造成洪涝灾害,而是担忧如果中国在上游把水拦住,印度境内的水资源会发生短缺,从而会给印度的农业带来负面影响。

更令印度人担忧的是,中国控制的水资源就像一颗水炸弹一样悬在他们的头上,直接威胁着他们的国家安全。一旦中印关系发生紧张,中国可以断水或者放水,都会给印度造成巨大灾难。

中国当然没有印度人想的那么阴暗,但是有关国际水资源的争端确实是世界性难题,世界上很多地区都因水资源的归属而纷争不休。


西亚的水资源纷扰

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是西亚地区两条著名的河流,其上游为山地和高原,主要在土耳其境内,其中游为荒漠,主要在叙利亚境内,下游为沼泽平原和三角洲,主要在伊拉克境内。这两条河流的降雨量分配不均,土耳其境内年降雨量800mm左右,而叙利亚、伊拉克境内的年降雨量不足200mm,属于严重缺水国家。两千年来,土耳其、叙利亚和伊拉克在两河流域一直是传统的农业灌溉国,但灌溉时间与降雨时间却极不协调,农作物灌溉一般在5月至9月,而降雨量却集中在10月到次年4月。在两河流域尤其是幼发拉底河上,土耳其、叙利亚和伊拉克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土耳其虽然起步较晚,但从大坝数量、水库库容和水电装机容量上看,土耳其都是叙利亚和伊拉克的两倍。土耳其在上游的水利建设对中下游的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遭到了叙利亚和伊拉克的强烈反对。

1987年,土耳其与叙利亚双方达成临时协议,从土耳其流入叙利亚的平均全年下泄流量不低于每秒500立方米。1989年,叙利亚与伊拉克也达成了临时协议,从土耳其下泄的水流总量42%归叙利亚,其他的58%归伊拉克。即便如此,1990年由于干旱和土耳其大坝蓄水,导致幼发拉底河断流9天,伊拉克忍无可忍,威胁要炸掉土耳其境内的大坝。

土耳其一直宣称它对境内的水资源拥有绝对主权,土耳其认为它对境内水资源的占有就像叙利亚和伊拉克对它们境内的石油资源占有一样,拥有绝对主权,其他任何国家不得干涉。而叙利亚和伊拉克坚决反对土耳其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它们认为2000多年的农业灌溉传统已经赋予了它们用水的权利,其他国家不得侵犯。但土耳其在上游掌握着主动权,两国希望能和土耳其协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配水资源,几次协商都没能达成最终协议。1997年,联合国通过《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此公约的主要精神是公平合理原则以及对其他国家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但土耳其是三个反对国之一,它没有加入此公约,因而不受此公约的约束,不过由于受到国际舆论的压力,土耳其的态度有所软化,在国际社会的斡旋下,三国之间的纠纷才逐渐缓和下来。


尼罗河:历史与现实的纠结

尼罗河可以说是东北非洲的母亲河,它流经布隆迪、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埃塞俄比亚、苏丹和埃及等国,最后注入地中海。在非洲的沙漠地带,尼罗河的水资源可以说是这些国家的生存之本,因此围绕着尼罗河水资源的划分,其沿岸国家纠纷四起。2010年,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肯尼亚五国签订了《尼罗河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规定埃塞俄比亚等5国均等地拥有尼罗河上游的水资源,他们不需要预先通知下游的埃及和苏丹就可以自主地进行水利建设,这5国的行为遭到了埃及和苏丹的强烈反对。

埃及处于尼罗河的最下游,其大部分国土是沙漠,几乎完全依赖尼罗河的水资源来滋养,尼罗河是埃及真正的生命河,因此埃及对其他五国的框架协议反对最为激烈。而且,埃及人还拥有法理上的优势,1929年,独立后的埃及与英国统治下的苏丹关于尼罗河水资源的使用达成了协议,埃及对尼罗河水资源的使用拥有优先权,上游国家不经过埃及的同意,无权在上游进行水利建设。1959年,埃及和苏丹关于尼罗河水资源的分配达成了新的协议,埃及拥有555亿立方米水的份额,而苏丹拥有185亿立方米水的份额。

但是,埃及在1929年签协议时,埃及独立了,苏丹还没有独立,埃塞俄比亚等5国也没有独立,根据国际法规定,新独立国家对宗主国或殖民地国家签订的协议有权拒绝继承,所以1929年协议对埃塞俄比亚等5国是无效的。而1959年的协议只是与苏丹签订的,埃塞俄比亚等5国一直都不承认,因而这协议对他们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埃塞俄比亚等5国反而认为,他们对国内的水资源拥有绝对的主权,他们有权决定如何利用自己的水资源,因而有权在自己的国家自主地进行水利建设。特别是埃塞俄比亚等5国在河流的上游,占有地理优势,掌握着主动权。

关于尼罗河的纠纷至今还没有停止的迹象,尼罗河丰富的水资源会不会演变成恐怖的水炸弹,将沿途国家拖进战祸之中?这是一个令世界忧心的问题。

确实,在这些地区,水资源已导致国家之间关系的紧张,如果处理不好,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冲突乃至战争,水资源真像一颗随时都有可能爆炸的水炸弹。如何拆除这样的不定时炸弹,需要有关国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运用政治智慧来谈判解决。

我们再来看一下前面提到的中印之间的水资源纠纷。印度的担忧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如果双方过于敌对,中印之间将摩擦频繁,对两国的发展都没有好处。如果印度不对中国采取敌视的心态,中国也愿意与邻为善,这个问题就能得到妥善解决:当印度地区干旱时,中国将会往下放水;当印度地区雨水过多时,中国将会在上游蓄水。真正的安全要靠双方的信任来维护,只要中印双方友好,大家都有个好的心态,中印之间的水资源纠纷就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水资源炸弹就会转化为水资源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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