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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最得要的变正法则和根本精神是什么?

 魯大師963 2019-02-23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易经》中的一个重要的辩证法则。《易经》自古就有“变经”的说法,所以王夫之说“《易》兼常变。”事物有变就有常,有常就有变,而《易经》就在这种“变动不居”中显示了恒常通久的不变法则,又在这种恒常通久中表现了“唯变所适”的可变规律,而这种规律也是天道运行的规律。

  古人认为世间万物都在变,唯有天道规律是不变的,这种天道规律永恒不变的最高表现就是天上地下,阳尊阴卑。所以事物变化必须遵循天道运行的规律,体现尊卑长幼的秩序,这种常变规律也是《易经》成卦的根本原则。

  《系辞》中的“生生之谓易”,是对“易是什么”的最好回答,也是对“易”的根本精神的最透彻说明。

  “易”以“生生”为基本的存在方式,而“生生”则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生成过程,没有一刻停息,它并没有由一个“主宰者”来创造生命,而是由自然界本身来不断地生成,不断地创造,而天地本来就是这个样子,以“生生”为基本的存在方式。

  “易”的这个生成过程表现的就是宇宙的生生化化。宇宙是从混沌未分的“太极”(——)发生出来的,而后有“阴”“阳”,再由阴阳两种性质分化出太阴、太阳、少阴、少阳等四象,四象分化而为八卦,由八卦又分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后仍可展开,所以六十四卦最后两卦为“既济”和“未济”,这说明事物发展到最后必然有一个终结,但此一终结又是另一新的开始,故((说卦》中说:“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天下万物就是这样生化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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