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项目 乙方: 班组 责任人: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本工程施工中人身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合理方便的工作环境,包括提供安全合理的材料堆场。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规范的施工人员进行教 育,并阻止其继续违规施工。 3、甲方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施工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 责任。 5、甲方有责任提供安全的电源拉至施工现场给乙方使用,并经常检查乙方接驳电源的 机具设施是否符合安全。 (二)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施工现场非电工人员不得私拉和乱接电线。 3、不准在施工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物品。 4、不准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并不得在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 作业。 5、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工人不准操作机械。 7、作业高度超过楼、地面2米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带并防止坠落及坠物伤人; 8、不准在施工现场和防火禁区内吸烟。 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气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并积极配合救助工作。 12、发生以下情况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违章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人为造成施工现场、生活住宿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3、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 ,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 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不戴安全帽、赤脚、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3、乙方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4、在施工现场和防火禁区内吸烟,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5、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工完、料尽、场地清,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第五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无法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施工合同。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乙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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