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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西“星子县移尸案”全解

 金华303 2019-02-27

清代,郑祖琛曾出任江西星子县知县。时逢县内有一居民杨姓老汉,老来得子,十分心爱,早早就为儿子聘下一位童养媳,媳妇“性亦柔善”,两个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到了可以圆房的年龄,请来亲戚朋友,举办了一场婚礼,“是夕共寝,甚相得也”。

第二天一早,日上三竿,小两口还没起床,杨老汉敲门许久,也没人开门,他推门进去一看,发现儿媳竟赤身裸体地死在床上,儿子却消失不见!经过现场勘验,新娘全身没有伤痕,唯一清楚的是她确系当夜失去处女之身。杨老汉百思不得其解,又寻找不到儿子,只得派人通知儿媳娘家。

当时天气正热,杨老汉亲家三天之后才赶到星子县,不想杨老汉因大暑天热,怕儿媳尸身腐烂,已将她收敛下葬。但儿媳父亲心中怀疑另有内情,认为是杨老汉和儿子合谋害死自己的女儿,然后藏匿儿子、匆匆掩埋尸体以达到毁证灭迹的目的。据此他上告官府,请求开棺验尸,谁料等打开棺材后,里面根本没有女尸,代替的是一具六七十岁的老翁的尸体,死者须发皆白,后脑和后背上,有很明显被斧头砍剁的伤痕……

清代江西“星子县移尸案”全解

知县郑祖琛也是极为震惊,询问杨老汉怎么回事,杨老汉也是一脸茫然,问他儿子何在,也回答不知。郑知县只得令人将其带回县衙严加审讯,却没有得到任何线索,无奈之下,官府便将棺材重新下葬。

一个月后,杨老汉的儿子突然现身县衙投官自首,郑祖琛不敢含糊,连忙押下审讯。据杨老汉儿子供述,新婚之夜自己与新娘在床上戏耍,用手按摩她的下身,妻子笑得正厉害的时候,却忽然寂静不动,他点灯一看,发现妻子已死,登时吓得目瞪口呆,一时冲动惧罪而逃,前不久在邻县听闻老父亲替自己顶罪,受尽牢狱之苦,这才赶来投案。郑祖琛于是释放杨老汉回家,将杨子关入大牢。

不过棺材里的女尸怎么会换成男尸?是谁用斧头砍死那个白须老翁的?依然没有答案。郑祖琛便令人四处张贴白须老翁的画像,希望找到其家属来认领,从中破解此案真相。但过后很久,也无人前来认尸,不得已,郑知县上报抚院要求延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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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杨老汉回家一个多月,偶然因事前往建昌(今江西永修县),坐船途经周溪时,发现有个在河边洗衣服的少妇很是眼熟,渐渐靠近,越觉她像自己过世的儿媳,不禁喊出儿媳的名字。妇人闻言抬头看到杨老汉,惊讶道:“这不是公公吗?您如何到这里来了?”于是请船家赶紧靠岸。

杨老汉却惊魂未定:“孩子你到底是人是鬼?”儿媳惨笑道:“我当然不是鬼,暂且请您随我到家一叙。”杨老汉弃船登岸,随儿媳进入一间类似农家的草舍,询问她如何会在这里。

儿媳欲言又止,哭泣很久才道出原委,原来新婚之夜,杨子跟新娘“狎戏”,导致新娘突然休克,被误认为已死,草草装进棺材下葬,等她苏醒过来,发现自己竟躺在棺材里,心中大怖!一边拍打棺材盖子,一边放声求救,所幸匆匆掩埋,墓坑不深,埋土不厚,恰巧深夜有从建昌到星子县务工的木匠寇氏叔侄二人路过,听到呼救之声,“乃相与撬棺出之”,将儿媳带出。

清代江西“星子县移尸案”全解

“妇本少艾,又时方新婚,服饰华整,其侄乍见心动”。儿媳本就年轻漂亮,当时又逢新婚,身着衣饰光鲜夺目,更显她气静神雅,寇侄突然见到这样的姑娘,不禁动心,预备强行带她一起回建昌。不料寇叔得知侄儿之意坚决不许,且详问新娘家居何处,以便送她回家。

寇侄争执不得,恶从心起,趁叔不备,拔出斧头朝其后脑劈去,几下就要了叔叔的性命!寇侄随后将叔叔的尸体扔进棺材,稍加覆土掩盖,就强迫新娘随自己回到建昌,结为夫妇。儿媳不敢反拒绝,才得以流落在此。

她悲泣道:“幸好今天恶人出门去,才得以遇到您,经过就是这么回事,现在只希望能随您一起坐船回家,哪怕丢掉性命也知足了。”杨老汉听得其中曲折,也是老泪纵横,哽咽安慰道:“我孩不幸遭此强暴,有什么过错?只是你若不归案,这案子就没法了结,你夫君还押在大牢,赶紧随我回家,一旦晚了,只怕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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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俩快要到家时,远远地,一背负斧锯的年轻人脸色茫然、若有所思地走来,忽然瞥见杨老汉的儿媳,大为惊讶,上前拽住她的衣服,逼迫她顺从自己走。杨媳忍不可忍,啐道:“我因怕死被你所劫,忍辱偷生,所幸今日老天开眼,让我同家人重逢,你死在旦夕,还敢放肆作恶吗?”

一番争执,杨老汉才知这人便是那杀叔恶侄,气愤之余与其争斗,打闹声很快传到旁边村落,村里一大帮百姓聚集过来,“相与执缚诣县乎,并携妇为证”。公堂之上,稍加严讯,寇侄便如实招供,这起轰动一时的大案才算告结。知县郑祖琛下令释放杨老汉的儿子,“命翁携还,使复谐伉俪焉”。

单论恶侄的犯罪手法,确有“高明”之处,将一个杀死的人藏在病死的人的棺材里,几乎是万无一失的,因为利用人们意识上的盲点,所有人都以为,埋入地底的等于固态,绝无重新检查的必要,即便是后代发掘出来尸骨,也会以为此死者就是彼死者,不做深究。

清代江西“星子县移尸案”全解

《子不语》和《夜谭随录》记载的两起“换尸案”与此多有雷同之处,很可能是两位作家从不同的角度叙述的同一案件。由于《子不语》成书于乾隆五十三年,而《夜谭随录》成书于乾隆五十六年,亦有可能《夜谭随录》中的一则是根据《子不语》中所述改编而成,所以这里以《子不语》中的记录为主。

“京师顺承门(今宣武门)外有甲与乙口角相斗者,甲拳伤乙喉,气绝仆地”。路上围观的百姓将某甲绑缚到附近的兵营里,并将某乙的尸体交给一老一少两位营兵看守,等到天明一起交给相应的官员审理,然后纷纷散去。这时天色已晚,雨雪飘摇,老兵年龄大,耐不得饥寒,便对小兵说:“我回家一趟,添件衣服,吃点东西,去去就回。”谁知老兵一去,久久不归,小兵也买些酒肉取暖,在营房里睡下。

小兵这翌日早晨醒来一看,营房里的那具尸体竟然不见了,那位老兵回营言说自己昨晚到家,见雨雪太大,就没有再回,一早已将案子报给司坊官,小兵心思不定地说道:“那尸体不知为何消失不见,这下可拿什么见官啊!”老兵沉思良久:“我出家门时,见附近一处荒地,有人用车拉了一具棺材,刚刚下葬,我想那具尸体应该没坏,干脆咱俩趁天刚蒙亮,把那具棺材挖出,取尸扛到这冒充昨晚死去的某乙,或可蒙混过关。”

清代江西“星子县移尸案”全解

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于是两人依计而行。没多久,司坊官带仵作前来验尸,令两位营兵万万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那尸体额角上竟有长钉一条,深深楔进大脑内,以致死者满脸是血!俩人偷尸体时天还未大亮,也没敢验看死者正脸,竟完全忽视这一点,更加感到冤枉的是被押来的某甲,他大呼小叫:“某乙是我失手打死的,绝对没有用长钉钉杀他,街坊四邻都可为我作证,何况这死者的容貌根本就不是某乙!”

司坊官一时晕头转向,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突然从外面闯进一人,把某甲和那两个营兵吓了一跳,竟是已“死去”的某乙,他嚷嚷道:“此事与某甲无干,我乃被殴仆地之人。初时气绝仆地,既而苏醒还家,实未死也!”

司坊官这才捋清思路,他放掉某甲,“而查问荒地扛棺来厝之人,细加推究钉额之尸”,一番调查后,终于认定死者是一位染工,名叫刘况,“妻与人奸,乘刘醉,与奸夫钉杀之也”,如果不是某乙的“苏醒还家”,不是两个营兵的弄巧成拙,只怕这起谋杀案永远埋葬不见天日。

清代江西“星子县移尸案”全解

《夜谭随录》记载的案件与此极为相似,差异仅在于案件的发生地、死者的身份以及死亡方式:“有老人乘车入崇文门者,未及门,暴死于车中。”城门守军将尸体暂存附近的一间店铺里,第二天一早司坊官带仵作来验尸时,“于发辫内得一铁钉,入脑三寸余”,此后发生的事情,与《子不语》中的记载便完全一样。

有关移尸,《夜谭随录》文末有一段感慨,“借此事以雪彼冤,天诚巧也”,若论一个“巧”字,上述星子县移尸案当属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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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清稗类钞》中【星子子亡妇死之奇狱】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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