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a建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一建筑安装公司,主要承接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因为建安企业的特性,a公司在异地的项目必须开具外管证,同时根据项目实际金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2019年1月该公司在省内异地有一建筑项目,a公司在电子税务局上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即外管证),同时根据项目地址完成报验后,需要进行该项目税款的预缴。一般建安项目需要预缴的税费为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标红为必填项,其中预征项目的销售额为含税金额,如果该项目有分包给其他建筑公司的话,扣除金额即填写分包金额。预征率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 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必须填写在通用申报表中。 a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其与客户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需预缴印花税,计税金额为合同金额,适用税率为0.03%。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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