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建设,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差错、事故,避免医患纠纷,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学习 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质量意识。 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强化风险管理 提高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通过风险管理,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有效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差错及事故。 要经常组织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做到警钟长鸣,在保障病人安全的同时加强自我保护。 三、完善体系建设 发挥院、科两级体系的监督作用。 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同时检查结果与岗位工资、奖金发放挂钩,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充分发挥院、科两级质量体系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障安全措施与医院发展相适应和配套。 两级组织要定期召开医疗质量管理会议,将安全生产纳入会议主要议程。 四、以病人为中心 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同时要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医疗核心制度。 如:首诊、首问医生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案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等。 通过落实制度,始终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放在医院管理的核心。 五,三基三严训练 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加强临床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六、减小医患纠纷 落实病情告知和医患沟通。 精神病人大部分缺乏自知力,医院与病人是委托治疗关系,应尽可能地将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需作的特殊检查、治疗(如24小时动态脑电图、MECT治疗等)、治疗费用、治疗风险及其他应告知内容告知监护人,加强沟通,以减小医患纠纷。 七、加强病房巡视 精神病人在病态支配下大多缺乏主观主诉,难以沟通和表达实际、真切的感受,往往要靠医务人员细心观察、耐心发现其病情变化。 特别是病人的“三防”行为更具有隐蔽性和主观故意,通过加强病房巡视,注意病人服药情况,加强病人外送检查、外出活动等环节的监控,防范于未然,将医疗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
在医疗纠纷中,是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判明是非、分清责任的依据。 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九、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 《住院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一方面是使患者理解临床医学的风险,另一方面医生要针对这些风险,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和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措施。 家属签订同意书是理解可能发生的危险,但决不是容忍医护人员因失误所发生的意外,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 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十、加强部门检查协调和督导作用 医院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病房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了解科室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现场协调解决; 医护办要掌握各临床科室诊疗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医疗纠纷的苗头和隐患。 要改变过去单纯的宣传、教育、检查和发生医疗纠纷后再做回顾性调查、总结经验教训的被动管理办法,而是采取亲临一线。 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把医疗、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主动管理办法。 十一、加强医疗质量考核 医护办要加强对临床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及风险评估,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 同时,要加强对各临床科室进行每月或季度的质量考核,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进行堵截,以确保患者在医院能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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