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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互联网时代下,To B如何完成数字化的转身

 昵称RD37e 2019-03-01

龚谨/文 “产业互联网”、“数字经济体”也好,“产业数字化”也罢,后互联网时代下to C向to B的换道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怎样换道才能让企业跑得更远、跑得更久、跑得不那么累,才是所有互联网科技企业都想要寻找的答案。

一、to C向to B的换道需要利用科技下沉到产业

电子皮带秤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趋势看,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正处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型的重要机遇期。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快速延伸,工业经济由数字化向网络化、智能化深度拓展。原来依托用户和数据的消费互联网时代的红利逐渐消失,对制造业进行数字化升级的机遇扑面而来。To B业务是一块新兴的蓝海市场,这是几乎所有互联网头部企业的共识。但与此同时,to B业务的个性化特点异常突出,很难找到一套类似to C业务的通用意义上的解决方案,这就意味着to B业务的争夺战必定是一场持续的拉锯战,而不是一场快闪式的路演。

To B业务的商业周期长、行业特点千差万别,尤其是产业发展走到今天,很多行业都遭遇了增长瓶颈,且这种增长瓶颈都存在一个特点,那就是很难用新资源要素或者开发新市场的方式来突破增长边界。

所以to B业务在数字科技的加持下,一方面,产业自身开始不断寻求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路径,另一方面,数字科技企业希望对各种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工具进行整合,为产业提供可输出的解决方案。

所以to C向to B业务的换道首先需要我们对商业模式的逻辑改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需要对to B业务的复杂性、特殊性有足够的预见,需要将数字科技的应用下沉到不同的细分产业,需要利用数字科技对不同行业的决策模式、业务流程、产品服务、用户体验、盈利模式、工作资源等进行深度的创新和优化,这种创新和优化放在做to B业务的态度上,那就是得有足够的耐心,要沉下心来做足够重的事。同样是转道to B业务的互联网巨头,京东数字科技就表现出了不一样的态度和耐心。在初涉养猪业务时除了依靠数字科技来降低养殖成本,更多的是怀着对养殖行业应有的敬畏,也正是出于这种敬畏,使得整个技术团队下沉到猪场,身临其境地感受生猪养殖的过程,在学习行业know how的道路上找到数字科技创新的真正阵地。这也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流量为王”在to B业务的拓展上已不再是灵丹妙药,利用数字科技来解密行业、重构行业,才有可能赶得上to B的蓝海。

二、to C向to B的换道呼唤自我变革与迭代的内部土壤

最近一年的时间,互联网科技的头部企业不约而同地举起了to B的大旗,更是从组织架构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其实组织架构的调整只是形式上更好开展业务的需要,更深层次的是,在产业和数字科技深度融合的新赛道上,企业到底呼唤一个怎样的机制、人才和文化。

在机制上,企业需要建立怎样的机制保证创新、鼓励创新。这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样的创新是“真创新”,“真创新”必须是能帮助行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用户体验和升级商业模式的原始创新,而不再是to C业务所做的流量创新。这实际上也要求企业在拓展新业务时,需要真正思考创新是否能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否则就是“伪创新”、“假创新”。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一方面,使员工在创新时能够明确获得怎样的资源和支持;另一方面,给员工描绘了一个通过创新可以成事的美好蓝图。简单讲,敢于创新的人完全有可能因为创新而实现自己职业生涯的一次“逆袭”。

在人才上,需要“以不变应万变”的创新人才。创新从来不是循规蹈矩出来的,一定是不甘于平庸、敢于自我进化的人才能创新、才敢创新。从企业对人才的要求来讲,需要员工具有自我进化的能力,每个人都有能力的边界和短板,也不可能成为通才,to B业务的“变化莫测”、行业的千差万别,本身就需要员工去学习变化、适应变化,需要在接受新事物的过程中突破定式思维的禁锢,不断地自我否定、自我迭代。从人才自身的发展而言,要秉持踏实苦干的心态、避免浮躁不安的心态,多看职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少关注title和薪水的诱惑。

在文化上,鼓励“创新至上”的氛围。要在企业内部营造“人人皆可创新”甚至是“不创新、毋宁死”的文化氛围。鼓励员工大胆试错、加快创新,这就需要在创新的道路上对失败有足够的包容,完善包括失败团队的退出、人员安排等机制,解除创新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创新变成一种习惯。

企业在组织、机制、人才、文化上创新和突破的真正目的在于,通过这种内生式的自我进化来应对不断变化的to B业务和外部环境,这是换道to B业务能否成功的关键。实际上实现to B的创新和突破绝非来自外部压力或者环境的变化,而一定是由内而外的“破茧成蝶”。

三、to C向to B的换道需要一个容错纠错的监管体制

消费互联网之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不得不承认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为to C业务的迅速壮大打造了一个相对舒适的外部空间,当然,也有人认为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监管一直是相对滞后的。反过来看,在互联网和数字科技高速发展的这段时期,监管部门同样积累了丰富的监管经验,明确了监管的标准,监管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大大提高,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也逐步增强。从这点上讲,to B业务的监管环境和条件更加成熟。

当然不可否认,to B业务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将防范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定作为底线;另一方面,又要给予市场足够的活力和空间,鼓励创新。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前置”的作用将显得尤为突出。所谓“监管前置”就是要求监管机构事先明确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标准,事前明确哪些是红灯不能闯、哪些是黄灯需要等、哪些是绿灯大胆过,合规经营的要求要严格遵守。从某种程度上讲,产业互联网的下半场能否走得远,是对监管提出的巨大的考验。除此之外,监管也需要对创新给予足够的包容,要借鉴境外监管评价机制,对创新业务给予观察期、试错期、纠错期,对被监管对象给予足够的辅导,帮助他们适应监管、拥抱监管。自动配料系统

作者为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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