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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孩子规则意识的5条建议

 江山携手 2019-03-02

1、设立“三区段”的家庭行为规则

“三区段”行为规则分为绿灯区、黄灯区和红灯区。

“绿灯区”,是人们普遍认可的正确行为,是要鼓励孩子采取的行为。对于孩子所做的这些行为,家长要给予肯定、赞扬和鼓励,使他的规则意识得到强化。

“黄灯区”,是不被认可的不端行为,但由于情况特殊可以被容忍。譬如,你开会时不得不带着你4岁的孩子,他却无法在会场安静地坐着,总是乱说乱动,影响了会场秩序;你5岁的孩子感冒时需要打针,他却乱哭乱闹,拒绝打针。对于孩子的这些行为,你必须表明态度:不能允许,但可以减轻惩罚,表示忍让。不过你必须让孩子知道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你之所以容忍完全是由于情况特殊。

“红灯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的行为。譬如危害到孩子或他人安全的行为、不法行为、邪恶行为、不道德行为以及其他为社会所不容纳的行为。对孩子的这些行为,一开始就要严厉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3至8岁的孩子,惩罚的方式主要是“隔离”。具体的使用办法是:当孩子违犯规则时,孩子被暂时隔离,不得与同辈及照料人正面接触。要知道,孩子最熟悉的环境就是和父母(或照料人)、同辈在一起,这种“隔离”使他暂时离开他最熟悉的环境,就如同“关禁闭”,使他感到孤独,孤独感会引发他的反思,通过反思能提高他的认识。如果正确地运用,这个方法可以很有效地帮助孩子改正不端行为。可惜,有太多的家长不能正确地运用这一方法,他们对孩子的违规行为要么不予重视,轻描淡写地说几句,要么用粗暴的打骂来解决问题,使孩子感到被排斥和被侮辱,这种有损孩子人格的做法并不能使孩子思考认识自己的过错。

对于再大一点的孩子,当然还有其他的惩戒办法。如没收全部玩具,停止全部娱乐活动,取消原定的休闲娱乐活动计划等。在孩子受惩罚期间,家长对孩子的态度与以往要有明显区别,要让孩子感到家长对他的“冷淡”,目的是促使他冷静反思。

2家长对孩子的违规行为一定要令行禁止

面对孩子的无理取闹,家长必须遵循一个原则:态度要平静,原则要坚持。高压线,不能碰就是不能碰!

对于孩子而言,一次的放纵也许不会成为什么问题,而多次的放纵就可能使孩子养成坏习惯。因此,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可以说,许多不遵守社会规则的人,大多是因为小时候家庭教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的。

“小华,睡觉去!睡觉时间到了。”妈妈在催促小华。7岁的小华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玩着积木。“小华,妈妈让你去睡觉,明天还要去上学呢!”小华不玩积木了,却又跑到书房打开电脑,开始玩游戏。不管妈妈说什么,小华仍旧玩自己的,妈妈只好不理他。

很明显,小华肯定是多次受到了“可以不遵守时间”的训练。妈妈虽然说得很多,但并没有强制小华去执行。对于妈妈,小华已得出了一个结论:妈妈的话可听可不听,因为不听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时间一长,使小华养成了不遵守时间的习惯。

出于对孩子身体及学习的关心,并考虑到孩子尚小,需要约束,需要帮助他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妈妈应当坚持贯彻自己的要求,不能让孩子觉得可听可不听,这既是对孩子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权威的不尊重。长此以往,孩子就会渐渐失去对妈妈的尊重。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当小华不理会妈妈的话时,妈妈应当走上去,将正在玩的积木收起来,将正在玩的电脑关掉,并明确地告诉小华:“睡觉时间到了,明天再玩!”然后一直看着小华回到房间,躺下。如果小华反对,妈妈应关上电灯,使他不能继续玩。

父母只有在家中对孩子有令必行,才能使孩子逐渐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因为孩子心中已经对规则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既然定下来了,就必须遵照执行。只要你该坚持原则的时候坚持了,孩子就会明白,有一些事情,好比雷池,是越不得的。当然,家长认定的“雷池”也不能太多。规矩太多,不利于孩子个性的发展。

3、让孩子参与规则的制定

孩子参与制定规则,一方面可以让家长了解孩子的不同视角,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孩子遵守规则的自觉性。因此在制定家庭日常生活规则时,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或者由孩子制定(如作息时间),大人辅导、提修改意见。

让孩子建立起规则意识,是要经过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是孩子自我反思、自我认识,从而达到自我控制的“内化过程”。有许多家长动不动就训斥打骂孩子,他们解释说这是为了让孩子服从命令,马上改邪归正。其实,有许多孩子是为了避免皮肉之苦而服从命令的。当然,打骂的办法可以使孩子在短时间内马上见效,但是,这种办法使孩子失去了一个自我教育的机会,它中间省略了孩子由自我反思而达到自我控制的心理活动过程。从长远来说,打骂孩子的教育方法效果甚微,而且副作用明显。因为它使孩子感到无奈、不公平,从而怨恨父母。被打骂训斥之后,羞辱的感觉可能使他们不能静下心来认真思考,或者因为“气愤”使他们根本不承认做错了事,他们可能计划着如何避免在下一次违规时“被逮到”。

4、先订规矩后惩罚

对于很多孩子来说,他有时候并不知道做某类事情需要遵守什么规矩,因此,在孩子规则意识形成的初期,家长往往要事先为孩子订个规则,当孩子违反规则时,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对他进行相应的处罚。就是应先让孩子“知法”,然后才能对他“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并且也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譬如,一个6岁的孩子用蜡笔在纸上画画,画着画着他把画画在了桌子上,妈妈看见了,心想,画就画吧,把桌子弄脏了,擦一擦就可以了。也就没有制止孩子。这时孩子就以为可以随便到处乱画了。妈妈在厨房忙了一个小时,等妈妈出来,孩子已经把刚粉刷过的白色墙壁画得乱七八糟了。妈妈发了火,把孩子打了一顿。

本来孩子们用蜡笔在家里画画,是只能在纸上画的,不能画到桌子上、墙壁上、地毯上。妈妈应事先告诉孩子:如果你们把画画到别处,我就收回蜡笔。得到孩子认同后,再让孩子开始画。只要发现他们画到桌子上,就要坚决收回蜡笔,不需要任何解释。在实施规定的时候,我们必须尊重孩子的权利,要坚定而又不专制。只有当孩子明知不对却非要做时,才可以对他进行处罚。该让孩子决定的事情一定要让他们自己决定,但对决定好的原则则决不能让步!

5、让孩子体验遵守规则的必要性

孩子遵守社会规则的意识形成过程,往往是一个由他律到自律的过程,父母必须把对孩子的严格要求转化为孩子的一种内在需要。这种需要的形成要求孩子有亲身体验,比如,你带孩子去买火车票时,让孩子去亲自看看排队买票的情景,再让孩子想想,买车票为什么要排队?如果不排队会造成什么后果?通过这些体验和思考,使孩子懂得:要想获得自己的权益必须尊重他人的权益,树立一种对等的权利义务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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