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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10年?这些东西千万不能收藏,亏本无归还犯法!

 睫毛上的风尘 2019-03-03

某天老陈在地里挖到一件铜器

后经专家鉴定后属于商朝文物

当大家都恭喜老陈要发大财的时候

老陈却把这件文物无偿献给了国家

最后荣获有关部门奖励500元和一面锦旗

这故事大家看起来眼熟不?

是不是在各种新闻都见到过类似的

很多人可能会因此而喷有关部门

也会因此同情老陈

为老陈感到不值

但是朋友们

华少在这必须说

老陈这做法是对的

因为他不这么做

而是把他高价出售

那别说锦旗和奖金了

可能还得被罚款并且面临牢狱之灾

做为一个收藏爱好者

看到好东西

都想占有己有

特别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当然是多多都想要

但是

如果你没搞清楚状况

就学人家搞收藏文物,甚至转卖文物

那你可能是在犯法哦

下面我先给大家举两个例子

都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新闻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最近破获了一起涉嫌倒卖宋代文物案,而最初引起警方注意的线索就是嫌疑人一开始高达百万的叫价。

嫌疑人周某和龙某在临潼一无证照的古玩市场长期经营文玩生意,这一天,有人向警方举报嫌疑人准备将一件瓷器以一百余万元的价格进行倒卖。

民警预感:敢这样叫价的一定是行内之人,而且这件瓷器很可能是品相不错的出土文物。警方经过对古玩市场长时间大量的摸排走访,在临潼锁定一名周姓男子。

在掌握了周某涉嫌犯罪的证据和活动轨迹后,警方在周某准备出手倒卖掉这件瓷器时将其抓获。在其家中民警起获了这件文物。

这件瓷器它器型保存完好,造型成型难度较大,是北宋时期耀州窑刻花青瓷的代表性作品,对研究耀州窑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最后经专家鉴定后确定这确实是件出土文物,这件瓷器是一个北宋的二级文物,经专家鉴定它的全称叫做“耀州窑青釉刻花牡丹纹花口尊”。

目前,警方将进一步追查这件瓷器的来源。根据我国《刑法》236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非法经营数额巨大就构成倒卖文物罪,将处以5年以上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0元起家搞收藏,风餐露宿走遍乡里

1993年,赵某兜里揣着50块钱,投入到了收藏的行业中。

几十年来,赵全占走遍十堰境内的村落,只要听说哪儿有一件宝贝,他可以走几十公里赶过去,挨家挨户地探寻古迹,有时一个星期都行走在田间地头。

赵某最满意的陶器收藏是从郧阳区韩家洲淘回来的三个汉代酒坛,是在韩家洲一个农民手里求来的,那本是农民家里供着的,多少钱都不卖,后被赵某的诚意打动,才终于按他的报价出售。

赵某虽然通过古玩谋生,但他有自己的原则。他收藏的陶器一般只卖给本地玩家,对具有本地文化特色和历史渊源的古玩,他视若珍宝,任别人出价再高也不出手,他曾将其中一套陪葬品捐给市博物馆,还计划未来几年开一个私人博物馆,将自己收藏的近千件文物向市民免费展览。

现在,他已拥有一家自己的古玩店,门口摆着形态各异的石雕,一进店就可以看到从汉代到明清时期的各类陶器,汉代的陪葬品(灶具、陶罐)、唐代的胡俑等几百件陶器静静立在那里。但他一有时间还会往乡下跑,一看到好的陶器仍会欣喜若狂,“收藏也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养家糊口尚在其次。”他说

看完是不是会有朋友表示懵圈

为什么同样是开古玩店、

倒卖文物藏品

可两人结局却差这么多呢?

一个不仅被没收了文物

还可能面临罚金和5-10年的有期徒刑

而另一个,却成了正面形象在宣传

他们差别在哪?

搞不懂吧?

那我就再发一下我国文物保护法里面的一小节内容

其实说得非常清楚了

 文物收藏单位(国有博物馆等)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实际上最大的差别

就是文物的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陆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哪怕真的发现了

都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简单来说,就是

从文物商场买来的,合法

从正规拍卖行竟拍,合法

家传的,当然也是合法的

再去就是只要不涉及一、二、三级文物

确认是私人合法的,也可进行转手

除此之外

如偷盗抢的,属于非法

出土出水的,属于非法

明知是脏物,还要入手

统统都属于非法

总之就是你不能收藏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文物 

否则的话,不搞你就没事

搞你的话

那只能叫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所以说

碰到来源不明的文物

再喜欢,也不要碰

万一挖到了出土的文物

也不要贪

献给国家,换面锦旗

至少你还能上新闻,名留青史

怎么着好过唱起铁窗泪

你说是吧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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