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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语法框架下的be动词研究

 杨子威 2019-03-04

 

时间:2009年06月23日

地点: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术报告厅——博雅厅

主题:普遍语法框架下的be动词研究

主讲人:叶友珍

主持人:西南大学外语学院刘承宇副院长

参与者:西南大学外语学院刘承宇教授、杨炳钧教授、罗益民教授及部分研究生;川外赵彦春赵授、李龙泉博士、姜孟博士、易曾权老师和川外学坛成员

 

第一部分:陈述

本次讨论的主题是普遍语法框架下的be动词研究,由叶友珍同学主讲。

她首先对be的分类和be 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进行了总结;然后对be动词研究进行了历史回顾,包括传统生成语法对be动词的分析、Milsark 的理论、Stowell的研究、Moro的理论、Radford的研究;最后她自己提出了对be的重新思考,也就是说她指出了现有解释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be 重新定位。具体内容如下:

传统语法中,be被称为系词(copular)。从功能角度出发, be被分为三类:连系动词、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作为连系动词,be后的成分可以是NP/DP, AP, AdvP, PP,或IP, CP,如(1a) – (1c);作为助动词,be只用于进行时态和被动语态,如(1e);作为不及物动词,be主要用在there-be存现句,如(1d) 。

(1)a. That man is Harry.

b. John is happy.

c. A fly is in my swill.

d. There is a fly in my swill.

e. A fly is swimming in my swill.

从be连接的主谓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1a)是等值句(equative sentence),be 表等同(identity); (1b)和(1c)是述谓句,be表述谓,be后接一个XP(包括NP/DP, AP, AdvP, PP,或IP, CP);(1d)是存现句,be被称为存现动词;(1e)是时态句,be相当于一个助动词。

对于be 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根据X阶标理论,句子的一般结构应该如(2):[CP C [ IP NP [ I’I [VP (NP) [V’V [NP …] ] ] ] ] ]Be 在这一结构中的位置有两种可能: I或者V。归结起来,系词大致有三种句法定位: ① I,后接VP作补语; ② V,后接SC (小句); ③ V,后接NP/DP、AP、PP等作补语。

我们知道,传统生成语法把be划分为助动词(auxiliary),属功能语类。Be在句法结构中不具有题元结构,是不能分配题元角色的。Be结构中的题元角色分配是由be后的名词,形容词,或动词分配的。

(3)Mary is ill.

(4)John believes Mary ill.

在(4)中,Mary ill是一个小句,Mary的题元角色是由ill分配的,由此进一步证明,在(3)中名词短语Mary得到的题元角色应该是形容词ill分配的。(参见温宾利《当代句法学导论》)

Milsark(1974,1977)试图给be结构一个统一的解释。他认为(1a) – (1c) 和(1d)有着共同的深层结构(D-structure)[S NP[VP BE XP]],也就是说句子S由一个原位生成(base-generated)的主语和一个动词短语VP构成,这个VP包含中心语BE和补足成分XP。根据这样的分析,句子(1a) – (1c)的深层结构是(5a) – (5c)

(5)a. [S That man [VP BE [NP Harry]]]

b. [S John [VP BE [AP happy]]]

c. [S A fly [VP BE [PP in my swill]]]

在此基础上,一个新的转换规则there-insertion在第一个NP移位后和后面的句子合并,形成了(1d)这样的表层结构。

Stowell(1978) 意识到了对be动词的传统分析中存在的问题,他对be动词和存现句提出了一个新的解释方案,即“提升假说”(raising hypothesis)。他认为be是一类特殊的提升动词,次语类选择一个小句做补语。比如John is happy, 因为be不论旨标记(theta-mark)主语,即不能给主语指派论旨角色(或称题元角色),其原始生成的主语位置为一个空位。John 和happy之间存在直接的语义选择关系:John为happy 的逻辑主体和感受者,happy为John的逻辑谓词。作为一元谓词,happy可以为逻辑主语John指派一个感受者的题元角色。它们彼此构成一个核心小句,充当系动词be的补语。为了满足自身的格特征核查,同时也为了满足扩充投射条件(EPP/Extended Projection Principle),小句的主语John经过句法提升移位成为句子的主语,并在小句中的基础生成位置留下一个语迹t, John 和t之间形成语链。

Stowell的提升分析法得到了很多语言学家的支持。Moro(1997)同样主张用提升分析法来解释be结构。他还进一步区分了“常规系动词句”(canonical copular sentence)与“倒装系动词句”(inverse copular sentence)。他认为对于(7)中的两个句子是源于同一个深层结构,(7a)是提升小句逻辑主语的结果,(7b)是提升小句逻辑谓语的结果。

(7) a.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i [VP was[SC [DP ti]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

b.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i [VP was[SC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 [DP ti]]]

Moro这样的分析遭到了很多质疑。比如,凭什么说 (7a)和(7b)源于同一个深层结构;凭什么认定其中的a picture of the wall为小句的逻辑主语,而the cause of the riot 为其逻辑谓语?因为它们的语类一样,同样为DP, 而且语义上都可以表指称意义。Moro运用consider句式对上面的质疑做出了回应。

(8) a. John [VP considers [SC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 ]]]

b. *John [VP considers [SC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

上面(8b)不成立正好说明了在小句中a picture of the wall 为逻辑主语,the cause of the riot为逻辑谓语。

在最简方案框架下,Radford 对be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根据中心语移位做了如下的解释:Under the traditional be-raising account, is originates in the head V position of VP, and then raises up to adjoin to T 一旦be到达了T的位置,它还可以继续提升至COMP,比如形成(12)这样的问句。

(12)Is he in the army?

为什么be要提升到T而不是保持在VP的中心语位置? Radford认为是因为时态语缀(tense affix)在现代英语里表现出弱特征。“In order to account for why be raises to T we have to suppose that the tense/ agreement-features of finite forms like is are strong, ie. they are strongly bound to the phonetic of is, so that movement of one triggers pied-piping of the other, so that the whole item is has to adjoin to T.” 后来,Radford 进一步对上述方案进行简化,提出了一个新的最简方案。他认为the form is is directly merged with the tense affix T in INFL. T is a weak verbal affix, and so must either be merged with an auxiliary (like is), or associated with a set of verbal features which are attracted to T and thereby percolate up from the head V in VP: but since there is no VP (and hence no V) in (12), the only possibility is to merge the affix with an auxiliary. 在这种方案中,be 只是一个虚助词(dummy auxiliary),它的移动或提升只是为了满足T的特征核查,即T必须附加于一个动词的词干上。(On this account, be is a dummy auxiliary used only as a last resort (to satisfy the categorical requirements of the tense affix T --- i.e. the requirement that it be attached to a verbal stem ): it is used in structures with a nonverbal predicate)

对于以上的解释方案,叶友珍都一一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Milsark 理论存在三点不足:

1) Milsark的理论是所有对be结构的解释方案中最简单的,而且他考虑到了存现结构这样一种特殊的be结构,但是there-insertion是缺乏解释力的,比如there-insertion的动因是什么?为什么是there-insertion而不是其它?

2) Milsark的分析是线性的思考,仍然受着传统语法和结构主义的影响,是一种线性描写。

3) Milsark试图给be结构一个统一的解释,但是他并没有考虑到传统语法中所提到的be作为助动词的结构,如(1e)的结构分析。难道真的有两个be吗?

提升动词说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提升动词说在生成语法中是一种相当有影响力的解释方案,甚至有很多心理语言学家试图从心理学的角度证明be动词的提升分析法是具有心理现实性的(美国的心理学家Vincent J. Samar & Gerald P. Berent就曾通过心理学实验证明be 是一个提升动词(参见Be Is a Raising Verbs: Psycholinguistic Evidence,1991))。然而be 结构的提升分析在语料分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1) 提升动词说只是针对传统分类中be作为连系动词和存现动词来分析的,并未涉及be作为助动词的结构。2) 根据Moro对be结构的区分,“常规系动词句”(canonical copular sentence)和“倒装系动词句”(inverse copular sentence)。句子是否倒装是一种语义判断,其结构应与语义无关,因此这样的区分在句法分析中是否必要?科学研究,理论追求都是遵循经济原则的。上文提到的(7)中的两个句子是一种语篇关系,而非派生关系。这种倒装系动词句完全可以用“常规系动词句”进行分析。根据奥卡姆剃刀原则,“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我认为,“常规系动词句”和倒装系动词句”的区分是没有必要的,倒装系动词句是否存在值得怀疑。3) 倒装分析不能解释为什么系动词结构只允许部分倒装,而不允许AP、无定性质的DP之类的谓词倒装。

(13)a. John is the best candidate for the job.

b. John is a fool.

c. John is proud of his daughters.

(14)a. The best candidate for the job is John.

b. *A fool is John.

c. *Proud of his daughters is John.

Radford 理论中的问题在于他试图给be在句法结构中一个新的定位, 但是be的移动并不是be本身的原因,而是为了满足T的特征核查,这和Chomsky 在最简方案中提出的 “自利原则”(Principle of Greed)(即任何成分的移位都完全是出于自身的要求)相矛盾。Radford 的理论符合最简方案的理念,符合经济原则,在他的“新的最简方案”中,没有了VP投射,也没有了移位。但是他把be只是当做了一个为了满足T特征核查的虚助词(dummy auxiliary)。把be完全当做一个没有语义概念的助词(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符号),这一点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也是违反人们的心理现实性的。

基于此,叶友珍对Be 动词进行了重新定位。传统语法研究中把be分为连系动词、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be被当作连系动词时,后接的成分大致有两类:名词性的NP /DP、IP、CP与形容词性的AP、PP、AdvP,两类成分都具有语义属性“时间稳定性”或表示“持续性状态”。当be被当作助动词用于进行时态或被动语态时,其后动词的现在分词或过去分词也往往表示“持续的状态”,具有语义属性“时间稳定性”,而且可以用表示“持续”的不及物动词代替,如(15)和(16):

(15) a. The horse was running.

b. The horse kept running.

(16) a. The problem was not solved.

b. The problem remained unsolved.

此外,英语中有大量由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转换而来的形容词,使得进行时态结构和被动结构与“be + AP”结构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此,语言学家Kratzer将进行时态和被动结构也当作系词结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假设:系词be是一个表示状态的不及物动词。而且be 是一个完整的VP,理由如下:传统句法研究中对be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有两种分析,一种认为be的位置在Infl上,一种认为be的位置在V上。我们认为这两种分析都不合理。

首先,如果be的位置在Infl上(正如前面Radford的分析),那么对于(17)这样的句子该如何分析:(17)You should be careful.在这个句子中,如果be在I 的位置,那么should的位置又在哪儿呢?很显然占据I的位置的是should,而不是be。那么有没有可能be和should都在I位置呢?如果be和should可以同时出现在I的位置,那么should 和can 也可以一起出现在I的位置,但是,很显然(18)的句子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be和can一样不能同时出现在I 的位置,即be只能在I之外。(18)*You should can careful.在生成语法中,Infl是一个功能语类,表示动词的tense和agreement。Be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意义的功能符号,而是一个不及物动词,因此be不在Infl上,只能在Infl的后面。还有一种观点认为be在句法结构中的起始位置是VP的中心语位置V。结合我们在3.2.1中得出的假设:be是一个表示状态的不及物动词。这一假设和be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看似吻合。但是,我们认为be不是在VP的中心语位置V上,而是be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VP,它的complement为零。

为了证明上述假说的正确,我们需要看一下什么是VP?在生成语法中一个XP就是一个Phrase,是可以参与句法运算的独立的最小运算单元。也就是说VP是一个完整的动词短语,是可以独立进行句法运算的。不及物动词由于其语义的完整性,可以独立参与句法运算,因此一个不及物动词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VP,谓词部分的其它成分作为附加语,和VP一起向上投射成一个VP+(此处可参见学坛对X-bar的取消的论证)。我们可以从具体的语料分析来证明上述假说的合理性。

对比下面几个句子:

(19)I think, therefore I am. (Descartes)

a. I think.

b. I am.

(20)God is.

在上面的句子中,它们的结构是一样的,根据结构一致性原则,它们在句法层面上应该得到相同的解释。Think在(19a)中是一个完整的VP,由此可以推出(19b)中的am 和(20)中的is也应该是一个完整的VP。把be当做一个完整的VP,V-ing和V-ed 作为Non-IP和PP, AP, AdvP,以及IP,CP一样,附加在VP上,和VP一起向上投射为一个VP+。这样,在句法操作中,述谓句,等值句,存现句以及时态句都能得到统一的解释。

最后,叶友珍总结说以上的结论还只是假说,还需要更详细的论证。我们对be动词的重新定位,试图给be结构一个统一的解释。把be作为完整的VP,谓词部分的其他成分作为附加语。她认为这样的处理势必会使附加语的范围扩大,由于附加语的位置在句法结构中相当灵活,因此是否应该给附加语找到一套有规律的运作原则是后续研究中应予以重视的另外一个问题。

 

第二部分:讨论

在叶友珍对动词be陈述完之后,大家开始展开激烈的讨论,以下是讨论的主要内容:

同学(西南大学):在你的陈述中,你提到了Moro的理论。2008年我刚好看到他写的一本新书,在此书中,他涉及到了普遍语法当中的树形图,其树形图的一般结构是标志语、中心语和补足语。如果把这个树形图三维地转一下,就可以得到它的一个镜像结构(mirror structure):补足语、中心语和标志语。根据这个理论和你在陈述中引用他的这两句话(a.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i [VP was[SC [DP ti]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b.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i [VP was[SC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 [DP ti]]]),Moro是想证明第四种结构(标志语、中心语和补足语)是第一个结构的(补足语、中心语和标志语)的镜像结构。实际上他这个重点并不是来强调系词(copular),所以你用Moro的理论来理解be结构,这不是太恰当。

 

叶友珍(四川外语学院):非常谢谢。刚才在前面我也提到过关于系动词be的问题,当时我选这个话题,很多人都说这个话题太难了,因为的确没有人对be进行专门的系统研究。Moro理论中树形图结构,我们把它称为一种逻辑结果,那么逻辑上面是没有先后的,所以说他认为在前也好,在后也好,不影响它的树形图。我们当然可以把树形图倒过来看,但其结构是不变的。而在这里为什么会用到Moro的理论呢?这的确是我在一本有关系动词的书的参考文献中看到的,他非常支持Moro提出的提升分析法,并对这个分析法进行了一个补充,他还进一步区分了“常规系动词句”(canonical copular sentence)与“倒装系动词句”(inverse copular sentence)。这可能跟你说的将系统倒转一下有关系。我想说的是,将此进行区分是没有必要的。

 

同学(西南大学):你刚刚说的那个结构,它选择的句序改变了,它的结构也会变,并不是说这个结构倒过来以后,它不变。这是根据前一个树形图衍生出来的树形图。前面三个树形图通过日语、意大利语,英语都得到了印证,惟独这第四个树形图没有得到印证,变换这个模式实际上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叶友珍(四川外语学院):这可能跟我们为什么要找到句子背后的逻辑架构这个目的有关系,因为我们要找到这个逻辑架构,它并不是从句子本身的线性顺序排列的。从线性顺序,我们可以看到英语是属于head-first类型的,而日语是head-last类型。那么这种情况,难道我们要逐个给一个句子、一个语法进行描写吗?这样的话,就只能是个体语法PG,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普遍语法。我们说它的顺序变换是一种参数,是可以进行重新设置的。逻辑上的前后顺序不影响它的大小,比如说2+3=5,3+2=5,最后的值是一样的,逻辑是没有先后的,我不知道这样解释可不可以。

 

杨炳钧(西南大学教授):你举例子(a. John [VP considers [SC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 ]]] b. *John [VP considers [SC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为什么你在对be动词研究,要考虑consider这样的词?

 

叶友珍(四川外语学院):这是Moro提出的倒装系统的时候提到的,但这也遭到很多质疑。Moro试图用consider这个句子来证明consider后面的成分是有主谓,是有前后的,因为consider这个词后面是可以接小句的,而小句有其固定的位置,主语在前,谓语在后,所以你如果把谓语放前,主语放后,就会导致*John [VP considers [SC [DP the cause of the riot] [DP a picture of the wall]]]这样不合法的句子。这进一步证明了a picture of the wall是主语,而the cause of the riot就是它的谓语。

 

杨炳钧(西南大学教授):他这个例子正好说明一个现象。你在讨论动词be的时候,可能有一些动词,一些小句既不属于be动词,也不属于其他动词,刚好是处于一个中间环节,也就是普遍语法当中的界面。我本人对转换生成语法了解不多,但据我所知,Moro提出这个理论,他是试图将动词分得非常清楚,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很多东西都有中间界面的那种关系,所以他用consider这个句子本身就刚好反驳了自己对清晰与不清晰之间的区别。

 

叶友珍(四川外语学院):我非常同意杨老师的看法,这就是我在后面说他这种分析其实真的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我们不能根据一个句式就找出一个规则来,很多句式我们要找出它们背后共同的东西,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普遍语法,普遍规则,所以consider这个句子虽符合句子的基本结构,但只是说它是一种个体差异,一种变化,那么如果把这种差异提出来,给它一种规则的描写,一个解释,其实这会使句法太过复杂而且有些冗余。

 

刘承宇(西南大学教授):我继续接着提问题,你刚才是从转换生成语法角度说的,我现在从功能语法的角度来说。你前面提到(1)a. John is the best candidate for the job. b. John is a fool. (2)a. The best candidate for the job is John. b. *A fool is John.这样的句子。我们在功能语法当中,它是将这两种句子进行了区分,一个是等值句,另外一个是述谓句(后面是表示前面的属性)。表示属性的句子当然不能够进行倒装,而表示等值关系的句子是可以进行倒装的。像这样的话,用be对它进行统一的解释能否成立?

 

叶友珍(四川外语学院):在刚开始的时候,我对be动词的区分就有个介绍,(1a)是等值句(equative sentence),be 表等同(identity); (1b)和(1c)是述谓句,be表述谓,be后接一个XP(包括NP/DP, AP, AdvP, PP,或IP, CP);(1d)是存现句,be被称为存现动词;(1e)是时态句,be相当于一个助动词。我认为它们的结构基本上是一致的,您刚才提到的所谓描述句当然是不能倒装,这个是肯定的。因为我们提到后面的成分是对它进行描述,这个描述的对象应该是放在前面的,对此进行倒装,从结构上讲是根本没有必要的。为什么要对这四个句子进行统一的解释呢?在对它们进行分析时,我发现了它们的共通之处,也就是说不管它们后面接什么成分(比如NP/DP, AP, AdvP, PP),这都表示一种存在状态,表示时间上的稳定性,基于这种考虑,我们把be动词称为一种不及物动词。传统语法把它看承是动词的中心语,后面接补足语,而我认为它是没有补足语,它的补足语为零,be动词起着连接作用,它并没有补足的成分。

 

王明璨(四川外语学院):叶友珍跟我是好朋友,但对于动词be的研究,我要提出我自己的看法。我承认在她自己的框架下,她的陈述是可以自洽的,因此我不对推导过程作任何阐述,但我要说的是推导的前提。在一开始,你说的这个等值句和述谓句都是特殊句式。你把它们当作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来探讨be,这是不是有问题?这是我要提出的第一点。第二点,对于God is这样的句子,如果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看,就涉及到存在是不是谓词的观点。而我一直认为存在不是谓词。例如John is kind and John is. If John exists, we can do a lot of things with John and John can help us, but for John is kind or John is a kind person, John has nothing to do with me and it is just a description. 对于John的描述与John的存在是有很大的区别。存在是不是谓词,这是你推导一个前提,你应该考虑一下。第三点,你说到你将be看成是VP这在你的理论框架下是自洽的。对于如下例子:

1. John is handsome.

Is John handsome?

2.John went home.

Did John go home?

句1中我们提取的是is,按照你的说法,这应该提取的是一个完整的VP。但在句2中,我们提取的是助动词。根据结构一致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你必须做出一个统一的解释。在疑问句中我们提取的到底是一个助动词还是一个完整的VP?你不可能将疑问句做两种类型来看待,即含be的一般疑问句和不含be的一般疑问句,那么这会造成不一致。最后一点,你说到V-ing 和V-ed都变成V后面的附加成分,Chomsky明显表明句法是基于短语结构的。如果你将V-ing和V-ed作为附加语,这会涉及到两个问题,你怎么区分morpheme structure 和phrase structure?

 

叶友珍(四川外语学院):对be动词在哲学当中的定位,我有一定的思考,同时也有相关的论文进行过论述,以后我们可以对此进行交流。对于含be的句子,我们是提前be,对于其它,我们提取助动词,我们称之为do-support句。这两个句子我们怎么满足结构的一致性原则?我把一般疑问句,特殊疑问句和陈述句作为不同的句子,而不把它们体现为一个派生关系,这样就能很好解释这个问题。比如John is happy. Is John happy我们完全可以把它作为一种语篇关系,而不是派生关系。

 

赵彦春(四川外语学院教授):这个话题应该是相当有意义,达到了理论的高度简化,高度统一。刚才几位老师和同学的提问到目前为止,丝毫撼动不了这个体系。对be动词,叶友珍对它表示状态的不及物动词的定位不明确,我认为它就是一个存现动词。确定了动词的次语类特征之后,很多东西就能够解释得相当清楚。比如说my heart hurts中的hurt同样也是静态动词,也是一个不及物动词,那么它的结构特征显然与be是不一样的。前面Moro, Stowell和 Radford的理论是对be论证的一个铺垫,并不需要我们解释。动词be是一个完整的VP,当考虑到次语类特征,它又是动词的一类。存现动词的句法表现与其他类动词是不一样的。另外一点,我对你的附加语论证不太满意。无论附加语的数量是多少,它是按照逻辑架构放在这里,丝毫不构成对动词be的任何影响。动词be本身不是助动词,要定位清楚。动词be涉及到很多理论,以此为切入点,很多理论都将简化,或由此而得以证伪。我想,以动词be作为突破口,能使得我们各派的理论得以解释,同时也使得句法解释朝前大大地推进一步。

(吴圣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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