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这个规定就是我们常说的一户一宅,所以一户一宅是指应当满足户口在本村,且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城市的房子属于商品房,可以在公开市场自由交易(当然,现在有的城市限购政策),法律并不禁止农村人在城市购房商品房,所以享有宅基地与商品房并不冲突。 但是,若在城里购房并将户籍从农村迁出,这个时候就存在问题!这个时候因户口不在农村,自然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待遇。原则上,村集体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 但是,若已经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子,这种怎么办?一般来说,房产仍然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应当享有居住权。 当然,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村民。若不愿出卖或者没人愿意购买,也可以自行居住,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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