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拙为美和以妍为美是书法两大主要风格,哪种为好姑先不论,以妍为美更传统。晋书、唐书都是以妍美的,以宋四家为代表的“宋意”使拙书声名大噪,到了明代,以拙为美几乎成为主流。如今以妍为美被看成俗作,而王董二人被奉为神。但究其历史,以妍为美更古老、也更传统。 以前我是坚信书法要以妍为美的,初混书法圈,认识的朋友逐渐多了起来,有的朋友看了我的字,几次三番的好意相劝:这个字你写得太妍了,不能这样子,要往拙了写。开始我还认为他在瞎扯,后来好几个书友都这么说,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字是不可以写得太端庄秀气,要写丑一点才好! 即便到现在我还是不承认“拙”比“妍”好,但“拙”的确是非常流行吃香。尽管我认为赵孟頫文征明的字翻过来、倒过去、360度比王铎董其昌的字好看,但其实很多的书法朋友并不这么认为。或许,带点瑕疵、有点缺陷、粗糙一点才是最好吧。 书法从宋人尚意开始,就一直从美向丑在蜕变,书卷气好过江湖气我承认,但妍书不如拙书我表示难以接受。书法有人文因素、情怀细胞没错,但有文化、有思想、有性情反映在书法之上,就一定必须要向丑向拙吗?这个不科学,这只是一种独特的审美观或者说意识流,就好像比较吴艺凡和孙红雷哪个漂亮,有的说吴艺凡,也有的会说孙红雷,谁对谁错? “乱石铺街”的板桥书法的确有一种稚拙之美,董其昌王铎也确实能写出周正漂亮的字,但今天的书法圈可能就不是这么回事,装神弄鬼的、旁门左道的、投机取巧的、欺世盗名的,恐怕还为数不少呢。抱庸个见,写正书,才是正道。以历史的眼光看,以妍为美比以拙为美,应更具有群众性、生命力。 抱庸浅见,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附图为本人硬笔习作摘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