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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检大观园时的一个细节表明: 宝玉和黛玉做了出格的事

 阳春雪竹轩 2019-03-08

贾宝玉向黛玉诉肺腑,表明心迹,他说为了林妹妹,“也攒了一身的病在这里,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可惜的是,宝玉说出这句话时,林妹妹已经走了,这示爱之言,恰巧被袭人听见了。

袭人听了,心下担忧,宝玉和黛玉将来难免做出不才之事。于是,袭人借机向王夫人进言,要宝玉搬出大观园。当时王夫人听了也是心里一惊,问道:“难道宝玉和谁做怪了不成?”袭人说没有。

其实,袭人不知道,宝玉早已和人做出了不才之事,和谁呢?正是林黛玉!不是小编故意耸人听闻,而是书中有实实在在的证据。当然了,这个不才之事并不是指巫山云雨,而是类似于私订终身之类的事。宝黛二人暗生情愫,在今天看来不算什么,最多只是早恋,而在当时的封建时代,这可是天大的事,足以毁掉二人一生的名节。尤其是林黛玉,大户千金,有了这种不好的声名,以后就会像尤二姐那样,没有正经人家敢娶了。

什么证据呢?第七十一回,王夫人因为绣春囊事件,命令王熙凤与王善保家的去抄检大观园。搜查时,在司棋的箱子里查出了男人的鞋袜,她与表弟潘又安的私情被发现,于是被撵出了大观园。其实,在搜查林黛玉所住的潇湘馆时,也查出了不该有的东西。书中交待得明明白白:

那个王善保家的带了众人到丫鬟房中,也一一开箱倒笼抄检了一番。因从紫鹃房中抄出两副宝玉常换下来的寄名符儿,一副束带上的披带,两个荷包并扇套,套内有扇子。打开看时,皆是宝玉往年往日手内曾拿过的。王善保家的自为得了意,遂忙请凤姐过来验视,又说:“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凤姐笑道:“宝玉和她们从小儿在一处混了几年,这自然是宝玉的旧东西。这也不算什么罕事,撂下再往别处去是正经。”紫鹃笑道:“直到如今,我们两下里的帐也算不清。要问这个,连我也忘了是哪年月日有的了。”王善保家的听凤姐如此说,也只得罢了。

紫鹃房中搜出来的披带、荷包等东西,都是男人的。这里面肯定有鬼,所以王善保家的才会“自为得了意”。但是,王熙凤是坚定的木石姻缘派,自然会为黛玉和宝玉二人袒护。同时,紫鹃也为自己辩解,说她也忘了是哪年哪月有的了。王熙凤和紫鹃的话,虽然能骗得过王善保家的,却骗不过小编。

宝玉和黛玉从小儿在一处混了几年,这没错,但那是在搬进大观园之前。紫鹃从荣国府搬进大观园,还会将儿时的披带、荷包也带进大观园吗?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乎的。可见,宝玉的这些东西明显是搬进大观园之后,才送给黛玉和紫鹃的。

那么众人是在何时搬进大观园的呢?是在第二十三回,元妃怕园子无人居住,就荒废了,于是“遂命太监夏守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读书”。紧接着,就是赵姨娘施魔法,宝玉和凤姐中了邪。癞头和尚来了,对通灵宝玉说:“青埂峰一别,转眼已一十三载矣。”这表明,宝玉已经十三岁了。

十三岁,贾宝玉已经是一个大男孩了,而且早已初试云雨情,说明他早已懂了男女之事。这样的年纪,宝玉又送给黛玉和紫鹃荷包、披带、扇坠等东西,绝不是平白无故,而是有定情之物的意思。关键是,紫鹃和黛玉还接受了,并且藏在箱子里,这就很说明问题了。这就间接表明,黛玉早就接受了宝玉的示爱,这样的事情,已经完全超出了当时礼法道德的禁区,明显属于袭人所说的“不才之事”了。

此外,宝玉的小厮茗烟,还在外面买了《西厢记》和《牡丹亭》等禁书,偷偷带进大观园给宝玉看。小编猜想,或许那个绣春囊也是茗烟买给宝玉的,毕竟,凤姐说过这种香囊做工粗糙,明显是外面的市卖货。更过分的是,宝玉不但偷偷自己看禁书,还和黛玉一起看,我想问,这不是“不才之事”是什么?

所以,黛玉在酒宴上无意间说出《西厢记》里的唱词之后,宝钗私下里就教训了黛玉一番。平时一惯不让人的黛玉,居然爽快地承认了错误,还向宝钗求饶。如果读禁书问题不大,黛玉她会承认错误吗?还是对着一号情敌薛宝钗认错?

当然了,宝玉和黛玉冲破封建礼教,勇敢追求真爱,并不是错,是应该鼓励赞赏的。但是在当时,这可是大逆不道、后果严重的恶劣行为。袭人的担心,绝对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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