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到手的三分,因为裁判傅明的一个点球判罚而变成了一分,于是,“裁判争议”就这么产生了,只要是本方不受益,那就必然是争议。 而对比江苏苏宁第一轮的联赛,似乎“对比更为强烈”。 施蒂利克作为俱乐部主帅急眼是无可指责的,作为足球领域的伙计显然就不该激动了。 裁判就在面前,球碰大腿反弹手臂,并不完全是能够“逃脱点球”的行为,国际足联的手球规则并没有太普及:一是手臂张开超出“合理范围”,二是本方受益。 而这个“受益”就有很多回旋的空间了,当田归浓的手臂碰到反弹球后,并不会带来攻防形势上的任何变化。 但山东鲁能这个点球就“坑”了。 就这一脚解围的走势,误打误撞是显然的,而这个误打误挡的结局是:这个球的发展方向有利于防守方,而不利于进攻方,如果球没碰的话必然往禁区外走,这对于建业不利而鲁能有利。 裁判判点球的唯一依据,只能在于此。 同样,大巴黎的这个看起来“张开不大”的手臂,改变了射门球的方向,受益结果板上钉钉。这才有了曼联的神奇大逆转。 规则总是相通的。 而并不会潜心研究规则,跟着转发点赞跟风的伙计,未必还会注意到另一场中的手球吹罚。 在天津泰达对阵广州恒大的比赛中,保利尼奥的手球被同样的依据给判罚,进球吹掉。 保利尼奥的这个球打手之后,明显有利于自己射门得分,裁判的第一反应是判罚有效,同样也需要VAR的辅助,最终,和曼联,以及鲁能手球的同样依据作出判罚。 三个手球,三个VAR,三个同样的基准,只是带来不同的结果。 我们的球迷媒体,总是自以为是地脑补,以搜索引擎为真理,以转发排行榜为正确指导,以自我利益满意为核心,无数次地把裁判的正常判罚想像成争议。 其实,这种行为才是最大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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