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辽宁庄河的已婚女子徐丽(化名)在家中和男子张军(化名)约会,两人准备发生不当关系时,被徐丽的丈夫王飞(化名)堵在家中。徐丽随后从厨房跳楼,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王飞将张军起诉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46万余元。经过庄河市法院、大连市中院两级法院审理,2019年3月这起案件终审宣判,王飞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徐丽和王飞都是外地人,居住在庄河某小区5楼一处房屋内,两人还有个女儿。 但是徐丽和当地男子张军有来往。她趁丈夫王飞不在家,和张军联系,两人约在徐丽家中见面。在两人准备发生不当关系时,王飞回家发现了此事。双方协商此事无果,徐丽给张军的哥哥打电话,称“我俩让我对象堵在屋里了,要解决这事拿10万元。”之后张军的哥哥报了警。此后徐丽从自家厨房跳楼。在其跳楼之前,她还对丈夫说:你把孩子照顾好。而王飞回答:孩子不用你管。 资料图 跳楼的徐丽被送往庄河中心医院抢救,伤重无效死亡。王飞随后将张军起诉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46万余元。 庄河法院一审认为,张军与徐丽通过微信联系,在知晓徐丽已婚的情况下,到徐丽家中欲发生不当关系,有违社会公德,违背公序良俗,二人行为具有违法性且双方均有过错。两人的行为被王飞发现后,徐丽跳楼自杀,其跳楼的原因系其与张军欲发生不当关系被发现,存在因果关系。张军应对徐丽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确定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0元。法院一审判决:张军赔偿王飞165454.25元,并给付精神抚慰金20000元,共计185454.25元。 张军不服上诉。他称,自己并未和死者发生不正当关系,自己与徐丽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但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此外,徐丽王飞向自己所要10万元,自己哥哥报警后徐丽发现敲诈不成,违法行为败露,才跳楼自杀。徐丽跳楼时自己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 而王飞则称,案发当天张军被堵在自家屋内是不争事实,徐丽死亡和张军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徐丽也不可能为了10万元以生命为赌注。只不过是因为张军导致其精神崩溃而跳楼。张军应当意识到徐丽有轻生想法,其应该保护好徐丽阻止其跳楼自杀。 资料图 大连市中院二审此案认为,徐丽系自杀,其自杀行为的发生,并非因张军对其实施了侵权行为;在王飞回家后至其跳楼前,张军亦一直处于被王飞控制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亦是徐丽为摆平事态一直在向张军或其哥哥索要钱财,张军无从知晓徐丽会跳楼自杀;而徐丽实施自杀行为时,并未和张军在一起,而且徐丽是向其丈夫交代了照顾好孩子的事后才跳楼自杀,张军也无从采取措施加以阻止。法院认为,徐丽自杀身亡的后果无法认定和张军有关。且其到底为何会产生轻生自杀的念头,是王飞所称的因事情败露,还是张军所称的因敲诈勒索10万元钱财被报警,均属徐丽自己的主观意识,其自杀应由徐丽自行负责。原判决由张军承担20%责任不当。 2019年3月,大连市中院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王飞诉讼请求,张军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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