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阡陌 会计网注册会计师原创首发 大家好~我阡陌,来了! 上回跟大家分享了几个常见的业务的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出差、预付卡、借款、个人抬头。(回顾戳这里:头痛问题有救了!9种税前扣除凭证难题及解决办法!(上))。今天我分享一下接下来的内容。 违约金,就是指签了合同,却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实际履行的情况和合同上的不一样,于是就会产生违约金。这部分是否要什么税?税前扣除凭证又是什么呢? 前一个问题,涉及两个税种,一个是企业所得税,另一个是增值税。先说与税前扣除密切相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对于企业经营中违反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在说这部分的税前扣除凭证是什么之前,先要说说这部分涉及的增值税的问题。 违约金真的要交增值税吗?目前这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提到的价外费用,却有涉足: “…… 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规定了几种情况不在价外费用的范围之内: 因此,违约金要不要交增值税,还要看违约金是否是价外费用。简单总结,判断是否需要交增值税要看是否满足这两点: 1、交易是不是已经发生了? 2、违约金是不是销售方向购买方索取的? 如果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yes ,那就是价外费用,要交增值税。 若两个回答中有一个是no的,或者两个都不是的,那不属于价外费用,不用交增值税。 再返回来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若违约金是属于价外费用,要交增值税,那么就必然产生增值税发票,所以税前扣除的凭证,就是发票和合同本身了。若不属于价外费用,不用交增值税,对方也不会开发票给你,这时候只要有收款凭证、支付凭证、合同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这一部分以往真的让人很头痛,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颁布后,这个问题有了比较明确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分割单!但是根据《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情况下,可以用水电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用水电的主体并不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关系的话,就要凭发票复印件、合同、分摊证明、划款凭证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明明是用来税前扣除的发票,结果却丢失了,那是不是就不能税前扣除了? 不是的,还能补救! 丢失的是普票:用普票复印件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但需要开票方在复印件上进行签字和留有“确认”的字样,另外还需要准备一些证明材料,比如合同、付款凭证等。 丢失的是专票:这时候就麻烦一些,需要销售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以及税务机关开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才可以税前扣除。 需要购买外国的产品或者劳务的时候,如果是可以税前扣除的范围,需要什么样的凭证呢?毕竟外国购买产品是不可能收到增值税发票的。 关于这点,《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就有相关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在外国取得当地的发票等凭证,税务机关审查时候有疑义,这时候就需要提供外国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的证明,才可以入账。 那不是很麻烦?其实不用太担心,若是真实的业务,并且满足合理性的要求,税务机关不会揪着你不放,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发票类的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若没有,那可以凭合同、付款凭证、对方签收证明等税前扣除。 只要符合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的工会费,都可以税前扣除。一般来说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的。税前扣除凭证分两种情况: 1、工会自己收工会费的,凭《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来税前扣除。 2、若是委托当地税务机关代收工会费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可以凭合法有效的代收凭据税前扣除。 今天的分享到这里了~若喜欢,可以在下方点个喜欢作者,也可以分享给好友哦~ 本文为会计网注册会计师原创首发,作者:阡陌。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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