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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巡察交办事项限期两个月整改到位

 求知881 2019-03-11

  近日,河南省鹿邑县召开第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全县554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首轮对排查出的组织软弱涣散、工作后进无合力、信访问题多的54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全面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本轮巡察于11月30日至12月20日,成立18个巡察组,利用21天时间,采取“一拖三”方式进行,着力对村居“两委”成员“微权力”运行情况进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

  选准“靶向”,精准发力。紧盯村居党组织软弱涣散、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民生“三大问题”,重点查找村居党组织不健全、班子不团结,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等11个方面违纪违法行为。

  深追细究,听谈访查。听取村居“两委”班子近3年以来工作情况,开展座谈党员人数不少于村居党员人数的四分之三,走访户数达到村居总户数的20%,少于50户的全部走访。查阅村居“三资”账目,看村居“两委”成员是否存在挥霍、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等违纪违法行为。

  台账管理,限期办结。建立巡察问题事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注重巡中立行立改、突出巡后全面整改。交办事项限期2个月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在3个月内办理到位。对整改不力者,进行严肃处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震慑效果。

  督查指导,跟踪问效。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抽调人员成立5个巡察指导组,对18个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巡察交办问题事项和移交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河南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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