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作为高句丽历史上时间最久的都城所在,留下了大量的高句丽遗存,是中国境内高句丽陵墓最为集中的区域。时值今日,分布于集安地区的高句丽陵墓仍达一万余座,是学界研究高句丽问题的核心区域。通过相关专家,尤其是考古工作者对集安等地区高句丽陵墓的发掘和研究,已对高句丽人的墓葬结构、相关规制、陪葬习俗等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然而,受历史文献所限,对高句丽民族原始的且独具特色的丧葬习俗,却很难完全通过考古发掘来得以整体解读。因此,尽管有如此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作为研究对象,也有大量考古成果不断问世,但是,高句丽独特的葬俗民风至今尚未破解。高句丽人生前的生活风貌,不能单纯的通过文献记述或仅靠考古发现来做全面立体的审视,希冀更为科学地将文献资料与考古成果相结合,才能更全面地揭示其独特的民族风貌。 近代高句丽问题的研究始于集安地区好太王碑的发现,迄今为止,关于好太王碑的研究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半世纪之久,无论是从历史学、考古学、文献学、艺术文化学等各个方面,好太王碑的相关研究成果斐然,尤其是为学界研究高句丽历史提供了极其珍贵的信息和素材,是高句丽研究中的显学。然而,拥有“海东第一碑”美誉的好太王碑,并没有因为其研究者队伍的庞大或研究时间的持久而竭尽了其研究的价值,反之,随着新世纪以来史学研究手法的多样化与研究视角的转变,使好太王碑身上更多饶有价值的东西呈现在我们面前。它依旧是高句丽史研究的重要宝库,而围绕在其身上仍有许多未解之谜有待我们的深入发掘和继续探讨。笔者试以“好太王碑”(即广开土王碑)中好太王停丧三年方才下葬的记述为切入点,配合《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的载记,对高句丽人独特的葬俗予以分析和阐释,以还原千年之前高句丽人迥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习俗。 一、高句丽葬俗研究的回顾关于高句丽葬俗的研究起步较早,成果亦较多,很多研究高句丽问题的专家都在论著中涉及了与此相关的内容。耿铁华的《高句丽民俗概述》就较早地论及了高句丽男女成年婚嫁以后便开始准备送终衣物,待人死后,依据死者的身份、地位确定下葬日期,实行火葬,并有二次葬的习俗。1张志立的《高句丽风俗研究》通过高句丽墓葬形制、丧葬习俗两方面介绍了高句丽的丧葬习惯。2李殿福的《高句丽民族的社会生活》依旧是在述论高句丽人停尸三年才择日下葬,有厚葬和守丧习俗,及考古学所能反映的墓寝营造问题。3孙进己的《高句丽族的习俗》认为高句丽人接受了汉族的服葬制度,并且注意到了从《三国志》到《隋书》在记述中关于高句丽葬俗的一些变化,4然而,却没有进行展开性论述。上个世纪的研究很明显可以看出,尽管诸多学者对高句丽丧葬习俗做了相关阐述,但都是作为整个高句丽习俗中的一部分来进行论及,鲜有深入性和开拓性的研究,总体呈现出受文献材料的制约,且研究手法及视角滞后等特点。进入新世纪以后,围绕高句丽的丧葬习俗的研究开始呈现出专业性和拓展性,如宋娟、耿铁华探讨了高句丽陪葬制度和殉葬习俗。5此外,李殿福、孙仁杰、苗威等学者以高句丽是否存在“回葬”制度展开学术争鸣,6从而将高句丽葬俗的研究课题引向深入。然而,总体来看,对于高句丽丧葬习俗研究的重点区域,主要还是集中在考古学的相关发掘,而考古学探讨的核心大都是高句丽人死后的墓葬构造、陪葬器物等方面的问题,因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硕,这里不再累述。但当前学界,就高句丽葬俗的独特性和全面性依然呈现研究不深,解读不够到位等特点,高句丽人的葬俗仍是学界尚需着眼关注的学术空白区域。 二、高句丽的停丧习俗据《三国志·高句丽传》记载,高句丽人极为重视死后的生活,所以其“男女已嫁娶,便稍作送终之衣”,且有“厚葬”之习。7该记述很容易使人以为高句丽人在成年之后,即婚嫁之际,便开始挑选自己的墓地,为自己营建墓冢,这样,才足以显示其对死后厚葬的重视。但是,好太王碑中的一则记载,却揭示了高句丽人实则是于死后才开始兴建墓冢。在好太王碑第一面第六行中载记,在好太王三十九岁时,即于在位第二十二年的东晋安帝义熙八年(412年)“晏驾弃国,以甲寅年九月廿九日乙酉迁就山陵”。8显然,这里透露着一个重要的讯息,就是好太王在薨世后并不是马上入葬,而是在死后的第三年,也就是义熙十年(414年)才下葬。如此,反映了高句丽人具有停丧的习俗。对此,亦得到了文献上的印证。晋人鱼豢的《魏略》中便记高句丽人“其死,葬有椁无棺,停丧百日。”9及至唐人李延寿撰《北史》时,记高句丽人“死者,殡在屋内,经三年,择吉日而葬。”1看似高句丽人停丧时间有一个前期为百日,而后期则延长为三年的变化过程,孙进己认为这是因受汉族服葬制度的影响。2笔者认为,停丧习俗,一方面反映了高句丽人厚葬的传统,另一方面则透露出其是死后才修墓的状况。 停丧之俗,汉地的确有之。宋代史学家司马光在其著《家范》中便指出:时人死要择黄道吉日方可下葬,如近期无佳日,则停丧待葬,因此才有“久而不葬”之俗。另外一种情况则是,有的人因为“贫无以办具”,即没有钱备置安葬的各种物品,也不能使先人入土,这恰恰反映了意图厚葬先人的想法,停丧即是为了筹备厚葬之陪葬物品而待葬。宋人庄绰也说:“又信时日,卜葬尝远,且惜殡攒之费,多停柩其家,亦不设涂甓,至顿置百物于棺上,如几案焉”。3这说明,宋代汉人停丧不葬的风俗,究其原因便是:一,迷信风水,希冀葬事吉利,给生人带来富贵兴旺;二,意图厚葬,但眼下经济力量不足,寄希望于日后发达了阔绰地打发先人,多备陪葬之物。显然,相比较汉地直至宋朝时才兴盛起来的停丧习俗,4高句丽人早在东汉时期就有该传统,因此,说该俗受汉族影响没有理论依据。从文献可知,高句丽人停丧的习俗由来已久,甚至早于汉地,其原因,盖源于高句丽人产生之日就有喜“厚葬”的习俗,《三国志》中便言其“金银财币,尽于送死”。5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进行厚葬,所以如宋朝时汉人停丧的后一种情况相似,高句丽亡者后人停丧待葬最大的原因是意图为逝者筹备更多的陪葬财币。 另一种造成高句丽人停丧习俗的原因,可能是人死后才营建墓冢。如同高句丽人对陪葬品数量丰富狂热的追求一样,其对墓冢规格的要求必然如出一辙,与肃慎人“死者其日即葬之于野”不同,6显然最大的区别是高句丽人对墓冢营建的需要。但有别于野葬可以当天下葬,墓冢修建有着时间上的要求,从高句丽人对墓冢之重视程度来看,百日的停丧期正是一个颇具规模的墓冢修造的周期。如果死者是亡于冬季,那么势必要待开春可以破土时放可修墓,这样时间周期将更加漫长。相比之下,一位君主陵墓的修建则更耗费时日,所以,停丧时间越长,则预示着其亡者墓冢规模的愈为宏大。作为高句丽同源民族的夫余人便有着“其俗停丧五月,以久为荣”的传统,7显然,夫余人是以五个月的停丧期为基准,停丧时间愈久愈为家族荣耀,隐含着其坟墓修造工程的浩大。 根据好太王碑中的记载:“国岗上广开土境平安好太王二九登祚(391年)号为永乐大王……卅有九晏驾弃国(412年)以甲寅年(414年)九月廿九日己酉迁就山陵于是立碑铭记功绩以示后世焉”。8《三国史记》亦载,好太王二十二年(414年)“冬十月,王薨。”9好太王义熙八年(412年)十月薨亡,到义熙十年(414年)九月廿九下葬可见,它经历了足足两年时间的陵墓修建期。那么,什么证据又能证明高句丽人是死后才修建陵墓呢?其实,从高句丽闵中王的事迹中,便可得到证实。闵中王四年(47年),其狩猎于闵中原,见到一口石窟,于是吩咐左右大臣:“吾死,必葬于此,不须更作陵墓。”10显然,从闵中王的交代中便能看出他在位四年亦未营建陵墓,而不是在即位伊始便开始为自己修建王陵。闵中王的交代透露出高句丽国王显然是在死后才由后人为其修陵,若生前便择陵地,则与高句丽礼法不合,这一点从其薨亡时的另一则记述便可得到佐证。据载,闵中王于在位第五年(48年)薨逝,“王后及群臣重违遗命,乃葬于石窟。”1此处尤有值得深味的地方,因如前文所述,闵中王生时留有遗命,即死后葬于石窟,不必更作陵墓,那么其死后按照先王遗命即可,可是从字面来看,却是王后与群臣难以违背闵中王生前的遗命,才将其“葬于石窟”之中,那么行文完全不必言“重违遗命”,直接“众唯遗命”即可,“重违”(难以违背)之句似乎透露出王后和群臣的为难之处。从好太王停丧三年方才入葬,得出高句丽人是死后方建墓地,以及《三国史记》中其他关于高句丽人死葬习俗的记述中可以发现,此处“重违遗命”有着更为深层的原因,使王后及群臣所“重违”即为难的不是闵中王生前简单的一个遗命,而是高句丽人的一种独特的风俗传统,即以身亡之地为所葬之地的习俗。 三、早期亡地即葬地的独特习俗与高句丽闵中王记事中王后及群臣“重违遗命”一样,始终困惑着学界的还有关于高句丽慕本王死葬的记述,据《三国史记》载,慕本王六年(53年)时,其因为政暴虐,被慕本人杜鲁所弑杀,“遂葬于慕本原”。2学界对此皆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慕本王本人被慕本人杀害则要葬于慕本原?显然,此举不是出于对慕本人的震慑,因为从文献可以看出,对于慕本人杜鲁之行径当是以义举而记之,况且,后继之王为族弟宫,王位转移成为古邹加再思的脉系,不存在子孙为先人雪恨的意图。从对慕本王死事记载来看可以还原出两种情景:其一,是慕本人杜鲁为慕本王生前侍卫,时刻陪伴王左右,忿其嗜杀成性,而弑之以救黎民,其杀王之处并无交待;其二,则是慕本王到慕本地区巡视,杜鲁作为慕本地区的接待者,陪在慕本王左右,因见慕本王之暴虐,亦从拯救黎民于水火出发,基于义愤而杀慕本王,杀王之地点恰在慕本地区。而从文中之“遂”字可见,当时之情景应该是属于第二种情况,即慕本王被杀之地就在慕本地区。结合前文的分析,高句丽人是死后方建陵墓,而慕本王死时正值冬十一月,显然,此时并非能破土营建陵墓的季节,也就是说,将慕本王顺势葬于被弑之地,不是出于国人恶其行而置其不顾,或继位者不愿拉回国内城地区安葬,而应当是高句丽人特有的一种丧葬习俗所致。对此,参合众多文献可查的高句丽人亡地与葬地的情况,即可发现,高句丽人的确有着以亡地为葬地的特殊习俗。 《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中第一个明确记载亡地与葬地者为琉璃明王之太子解明。史载,高句丽当时刚刚迁都国内城,琉璃明王留太子解明在古都驻守。当时周边的黄龙国王赠解明强弓以示好,而解明错当挑衅之举,将弓折断。显然,此举恶化了高句丽的对外环境,引起了琉璃明王的不满,而解明出于孝道,为解父王之交困和怒气,于砺津东原,触枪而亡。事后,高句丽以太子之礼,将其葬于东原。3显然,解明死于东原,而其葬地亦为东原。如果说解明之死葬可能只是代表了王子待遇的话,那么,紧接着琉璃明王之死,则透露了国王依然是遵照这样死葬同地的习俗。 琉璃明王在位第二十九年(10年),作离宫于豆谷,即豆谷离宫。琉璃明王三十七年(18年),“薨于豆谷离宫,葬于豆谷东原”。4豆谷离宫之所在,有学者做了考证,认为,“豆谷,就是通沟;豆谷离宫,是集安梨树园子南遗址;豆谷东原,是集安通沟河以东、故国川原以西、国内城以北的高阜、台地。”5笔者认为,首先,集安当今之地名与古代没有延续性,集安经历过满清封禁的漫长荒芜期,现今地名都源于封禁解除的清末,用今日地名训诂古代地名音韵并不合适;其次,离宫,当距离都城有相当距离,不应在都城须臾远之内,如此近的距离没有营建离宫的必要。所以,从琉璃明王亡于国都之外,依旧没有回到国都安葬,而是就葬在薨驾之地可见,高句丽人之亡地即葬地的习俗依旧适用于国王。 如果说解明与琉璃明王仅是个案,不足以代表整个高句丽人习俗的话,其后仍有多人之实例可以佐证该习俗的存在。 大武神王时期,北溟人怪由助高句丽击败夫余军队。次年,怪由亡,理当是亡于故里,即葬之于北溟山阳。1新大王时之重臣明临答夫,因击败汉朝军队有功,新大王将坐原和质山两个地方赐予明临答夫为其“食邑”,2从文献记载高句丽王数次赴质山狩猎可见,其地当远离国都,而明临答夫老死于何地未明示,但记其葬于质山,而从坐原地处高句丽与汉的交界之处,是汉多次进兵讨伐高句丽的战场所在,3数次陷于兵燹和战乱之中。由此可见,作为国王时常狩猎之地的质山才更适合于颐养天年,那么明临答夫最有可能便是在食邑之地的质山寿终正寝,亦符合了死葬同地的习俗。 倘若上述两位重臣之死葬因文献载记不够详细,仍不足以有说服力的话,那么,王子发歧和烽上王的事例则进一步证实了高句丽人死葬同地的论断。 高句丽第九代王故国川王与第十代王山上王王位嬗替之际,故国川王男武之弟、山上王延优之兄发歧(一名拔奇)因未能嗣位而愤恨投附公孙氏,意图借公孙氏之力量夺回王位。山上王延优以其幼弟罽须御兵于发歧所领之汉兵,罽须在裴川打败发歧,并以兄弟之情规劝发歧,发歧惭悔,自杀于裴川。后罽须以兄弟之情使山上王延优不仅善待了发歧的后人駮位居,封其为古雏加,4而且山上王又“命有司逢迎发歧之丧,以王礼葬于裴岭。”5显然,裴川与裴岭是高句丽语译成汉语的同一个地方,发歧亡身之地,即为其归葬之处。 高句丽第十四代王烽上王,是高句丽历史上因暴虐而被弑杀的一位国王。然而,正是因为被弑杀,其后的继位者为王室旁系,所以对烽上王在位之事多诋毁之词。烽上王在位记事有“鬼哭于烽山”的谶纬之语,显然是美川王继位后所编造的天象预示烽上王亡于烽山的伪矫材料。6烽上王在位第九年(300年),国相仓助利趁其狩猎于侯山之际,发动政变,另立美川王为新君,烽上王在侯山自杀身亡,死后葬于烽山。7同样,与裴川即裴岭的高句丽语译成汉语实际为同一个意思一样,文献中所谓“侯山”实际就是“烽山”的另一种音译。也就是说,烽上王也是亡身之地,亦即为其归葬之地。 随着高句丽日趋完善的封建制度和文化变革,其风俗礼制也会随之有所变化。自故国壤王之后,文献再无关于高句丽人归葬情况的记载,所以,对于高句丽后期葬俗是否发生变化难以考察。但从前面的相关分析可见,在高句丽前期,高句丽人这种亡地即葬地的习俗一直真实存在。可能在小兽林王颁布律令时起,高句丽文化制度开始有所变化,大量汉化的典章和成文法出台并予以实施,8尤其是到了广开土王和长寿王时期,这种汉化之风已卓见成效,高句丽原有的一些风俗制度势必发生了变化,高句丽国家一些趋近中原的礼法制度日臻成熟,这从广开土王碑及集安高句丽碑中出现守墓烟户的成文性法令可以窥知。 如此,便可理解前文所述,闵中王死后,“王后及群臣重违遗命”所为难之处,不是闵中王死后要葬于石窟的“遗命”,而是高句丽死于何地则葬于何地的文化传统。虽然,国王狩猎之处多在国都附近,但根据往返都城5—7天的路程来判断,1从国内城到这些狩猎区至少应有一天的行程距离,而闵中王不可能临死之际还鞍马劳顿的前赴闵中原石窟待命升天。所以,闵中王是死于国都后,而远葬于非死之地的,这种葬俗显然是有悖于高句丽传统的,但有碍于闵中王生前留有遗训,所以王后及群臣才违背传统,将其葬于非死之地。这才是闵中王死后,“重违遗命,乃葬于石窟”的缘由。 高句丽后期的诸多记事,还能依稀见到一些高句丽人仍有该传统的遗留。如《温达传》中载,平冈王时期(平冈王当为平原王,即平岗上好王)的驸马温达,在与新罗交战的阿旦城中箭,途中身亡,死后柩不肯动,直至公主亲自来扶棺才得以移棺归葬。2剥离传奇的成分来看,灵柩不走,体现了随行之人欲循传统就亡地而葬的想法,而温达亡于丽罗边境,双方属地时有变迁,不利于公主日后祭拜,所以公主到来后依如闵中王一样处理,反传统将其运回国内安葬。此举则被中原人视作对忠贞爱情的理解,其实本质所反映的恰是高句丽人亡地即为葬地的习俗残留。 综上所述,高句丽人前期有着以死亡之地而葬之的传统,这可能与其认为亡地即为灵魂安息之场所的信仰有关,只有这样,灵魂才能得到最好的归宿。这种传统可能随着高句丽文化制度的不断发展有所变化,但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深刻影响高句丽人的丧葬制度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到了长寿王迁都平壤之后的高句丽后期,是否依然保持这样的习俗?因文献所限,还不能得到全面的洞悉。对于高句丽人这种迥异于其他民族传统的发现,可以更好的理解为什么其有停丧习俗的存在,那就是因为生者并不能预测到死亡之所为何地,所以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就择地营建墓冢,如闵中王活着的时候便交代自己死后葬地的情况,在当时高句丽社会来说是违背传统的。同时,这一习俗的发现,可以有助于学界更为合理的去审视如豆谷东原、闵中原、慕本原、烽山原的所在,这些或为离宫、或为国王狩猎之地,理应距离国都有相当的一段空间距离,所以,对这些王陵的认定,当以远离国内城之周边而求之。 *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句丽传世碑碣铭刻、壁画及相关典籍搜集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号:14YJA770005)及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重大委托项目“高句丽王系研究”(项目批号:JG2014W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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