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修城隍庙碑》 《新修城隍庙碑记》是郑板桥于请乾隆十七年(1752)任潍县知县时撰文并书写的,现存潍坊十笏园。此碑被称为“三绝碑”,郑板桥不信鬼神,在碑文中直道神为人所造,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称一绝;书法为是郑板桥书法中的精品,郑板桥尝自称其书法作中品‘潍县城隍庙碑最佳,惜其拓本少尔’,称二绝;由其高徒司徒文膏刻石,与真迹无异,此三绝。 碑文虽叙述了潍县城隍庙重新修葺的缘起,但毫无谀神迷信内容,而是充满了一种求实精神。郑板桥认为‘苍然者天’和‘块然者地’本是无所谓人格的,是人赋予了其人格;城隍本是各府州县邑都有的无生命的建筑实体,也是人赋予了其人形、乌纱、袍笏,并‘子之以祸福人权,授之以死生之柄’的。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神道设教’的需要,是统治者为了进行教化所采取的宣传手段。值得注意的是,文中郑板桥借修城隍庙的机会,竭力主张在庙前修建一座演剧之楼,即建立平民百姓的娱乐场所。为了回答乡绅们认为‘多事’的责难,郑板桥不厌其详地阐述了戏楼既有娱神的功能,又有娱人的功能,因此不能不修的原因。从他对修城隍庙的消极的从俗态度和对修戏楼的积极赞助态度的对比中,我们看到郑板做为潍县县令的清醒头脑和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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