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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类  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

 旭日总是东升 2019-03-12

第八类  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按时间顺序排放,但同一份材料要按结果在先排放)

处分决定(含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军籍),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此类材料中的所有红头文件均要存入档案。

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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