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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考评结果运用

 晴晴竹语 2019-03-12

本报都昌讯 (通讯员 占灯辉)近日,江西都昌县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注重强化党建述职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明确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个人档案。

该县要求组织部门根据述职评议、领导点评、现场测评情况,结合平时调研督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党(工)委书记本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任务落实情况,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评价等次要有所区分,防止好人主义。综合评价意见经县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归入个人档案。对评价为“一般”“差”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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