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主动向上司争取新的工作,上司很为难:不给,好像不鼓励主动积极的态度,而且,不给主动想做的下属,却一味硬塞给不主动想做的人,是不是有一些反常?会不会引起无谓的猜疑? 如果下属主动争取新的工作,上司立即给他,万一做得很不理想,到底是谁的责任?分派合适的工作,原本就是主管的职责之一,不可以用“他抢着做”的理由来搪塞。 上司不应该鼓励下属主动争取新的工作,否则大家都主动,大家都争取,上司也是苦恼不堪。 主动不好,不主动也实在不理想。中国人兼顾的做法,表现在“以不主动来主动”,亦即“站在不主动的立场来主动”,才不致“主动得过火”,也不会“过分主动”。 上司有一件新的工作,根本没有想到你,或者想来想去,都认为不合适。这两种可能,唯有上司心里明白,你无从猜度,也不需要臆测,这是最好不要主动去争取。 以免“争不到大家都为难”,或者“给了我,上司不放心,我也做不好”,甚至“就算做得好,实在也没有什么价值,因为不是主动想到我,而是我自己要来的”。 上司想到你,到底是真的希望你做,还是客气一番,却不想让你做?你既然弄不清楚,最好推辞一下,让上司可以及时收回去,交给他心目中真正合适的人去做。 推辞之后,上司依然要你做,你看看那情况,便可以决定再推辞或者欣然接受。这种态度,便是我们所说的“兼顾”,不要二选一,而是“二合为一”。 兼顾的精神,其实就是“经权”,有原则地“持经达变”,便能够兼顾各种相关的变数,基于不变的“经”来适当地“权”宜应变,以求其“通”。 本文内容来自曾仕强教授《中国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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