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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不还有多严重?董明珠说的判10年完全有可能

 恰恰365 2019-03-13

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手机是很重要的个人物品,可以和银行卡并列,偷盗手机或拾得他人遗失手机拒不归还应由刑法给予更严厉的惩罚。董明珠说:“偷手机判10年,捡到不还判5年,这个社会就稳定了。”

董明珠的提议引出两种完全不同意见:有人认为现在的手机绑定了各种卡、各种账号、个人信息,对于这样身负重任的物品,如果捡到不还不光有违公德,还对个人隐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支持重罚;也有人认为比偷窃还严重的罪也没见判10年那么久,董老板这种提议怕不是一拍脑门随口胡说的?

“捡手机不还到底是个多严重的罪?”,数字之道专门查阅了与此相关的裁判文书,发现董明珠所说的“判5年、10年”完全有可能,结果不光取决于你还没还,还取决于你对手机做了什么。

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不能及时归还失主的,应当妥善保管,或者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不能擅自处理,更不应当丢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一时财迷心窍,对着失主手机里的支付宝或者相册、聊天记录之类的起了歪心思,一曲《铁窗泪》送给你。

董明珠在采访中提到,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在新的时期应该重新定位,手机不能算一般的财物丢失。对于如今很多出门只带手机的人来说,身兼地图通讯录相册钱包银行卡的手机记录了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丢了手机仿佛丢了半条魂。“偷手机”被执行 “严刑厉法”值得商榷,但在如今个人信息只值几毛钱的时代,我们的确需要对包括隐私在内的财产提供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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