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又有动物泛滥成灾的案例了,这次是野猪。据称,美国境内野猪已经达到600万头的数量,规模庞大,且时常对附近农场造成侵害。
当局每年需要花费70亿美元,花在管控野猪泛滥上。问题来了:他们为什么不用吃的方式解决呢?岂不节约又实惠?答案哭笑不得。
首先,野猪的肉质不佳。因常年在山林中奔走捕猎,且能活二十多年之久,所以是真正的皮糙肉厚,且体内毒素淤积较多,肉质对人体是没有好处的。加上没有像家猪那样早早进行阉割,公猪的味道尤其不忍直视,据说煮熟之后会令人作呕,当然不会有人吃了。
其次,美国对于猪的兴趣不大。他们吃肉为主,但以牛、鸡、羊、鱼为主,基本上很少吃猪肉,很多穷人吃不起牛肉才会选择猪肉。肉质香嫩的家猪都很少吃,对于野猪当然就更没有兴趣了。
另外,美国的法制相当健全,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十分严苛,捕猎是犯法的,而且被抓到后果非常严重。如此重刑之下,偷猎的人也鲜有出现,犯不着为了这么个一点都不好吃的动物,把自己搭进去了,犯罪成本太高。
总之,美国人民对家猪兴趣并不大,对野猪就更不感冒了。加上动物保护条例的保护,野猪就尽情在美国繁衍和玩耍了。这种事情如果放在我们国家,那根本就不是事了,高超的烹饪技艺,肯定会让野猪肉供不应求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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