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野鹤老人 原著 湖南 李文辉觉子 增删 楚江 李我平 鉴定 归宅入火章第一百一十 【原文】 宅之吉凶,已于盖造买宅卦中卜就之矣,今占入火之日。须将父母、兄弟、妻儿各为分占。宜于此日者用之,不宜此日者改之,或改日,或另择一时以入门,皆可化凶为吉。 【今译】 住宅的吉凶,已在建造和买宅卦部分说过了,现在占入火的日期。应当父母、兄弟、妻儿各自分别占问。宜于这一日的就用这一日,不宜用这一日的就改个时间。或者改日,或另择一个时辰入门,都可以化凶为吉。 注:后文卦例都用卦图,不用点叉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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