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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责令退赔和登记上交措施的运用

 anyyss 2019-03-15

迎原创稿件,采用就有奖励,邮箱:jcllysw@qq.com作者:中国石化中原油田文卫采油厂纪检监察科   张会强。转自反腐倡廉智库。

《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审查调查中涉案财物如能查明系违纪违法所得,将依纪依法予以收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在审查调查中,涉案财物存在各种不同的情况,收缴、责令退赔和登记上交如何适用,笔者有以下理解:

收缴,针对违纪违法所得的财物以及使用该财物所得孳息应当予以没收追缴。常见的比如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贪污、受贿、滥发津贴补贴、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

责令退赔,针对行为人违规违纪使用、挥霍单位或他人的财物,且已造成财物出现损失或损坏,要求违纪行为人将财物及相应损失或使用收益予以退还或进行赔偿的行为。比如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或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等此类违纪行为中,往往会存在责令退赔的情况。

收缴、责令退赔是经审查调查与审理后认定为财物属违纪所得或违纪行为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了损失,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作出收缴或责令退赔的决定。

登记上交是指行为人违规违纪所得财物来自于他人或其他单位的馈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上交的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的行为,虽违反规定但不构成严重违纪,由其本人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交或者超出时限经批评教育后上交。其依据是1995年颁布的《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笔者认为此规定中的礼品应做广义理解,应当包括礼金、物品、特产、购物卡、健身卡、会员卡等)。在审查调查中发现行为人有收受礼品的行为且未登记上交的,应当予以收缴。登记上交时要区分礼品礼金的来源与性质,即要区别是亲友间的礼尚往来还是工作中上下级的往来,也要区别普通礼品与贵重礼品的价值差别。二是在审查调查中,行为人承认涉案财物系违纪所得,但因证据缺失等原因难以查清的,应由行为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并将财物上交处理,这是一种特殊情况。(见2017年方正出版社《纪律审查程序图解》)

笔者尝试用以下案例说明三种措施的运用区别。

郭某,案发时任某国有企业物资采购部经理,郭某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

一是私设“小金库”。郭某任物资采购部经理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3000万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0年至2014年期间郭某个人从“小金库”中以奉献奖、节日补贴等名义分得500万元。郭某又将所分资金中的300万元私自决定投资给某担保公司本欲获得高额利息,但因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目前本息无归。

二是私分国有资产。物资采购部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处置土地、设备等企业国有资产,并将处置后的资金私分给物资采购部的领导班子成员,造成156万元国有资产损失,郭某本人分得42万元。

三是公车私用。郭某多次使用本单位公车接送自己上下班,看病就医,其家人也多次使用公车,产生台班费、油料费3万元。

四是公款旅游。郭某及家人多次参加单位组织的度假旅游活动,所花费用5.2万全部在单位财务解决。

五是郭某在接受组织审查前,大量收取下属及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及大型商超的购物卡和加油卡,总额达36万元且未登记上交,其中有15万元的礼金和购物卡说不清楚具体送礼人与数量。

六是挪用公款。郭某挪用公款27万元,替他人支付购买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

针对以上郭某违法违纪事实,对涉案财物适用措施分析如下:

一是针对“小金库”涉案金额3000万元,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小金库”,“小金库”通俗地讲就是账外资金。其次要根据“小金库”资金来源、支出情况、性质、金额综合考虑处置措施,能将“小金库”的资金或资产该纳入国家规定的账簿内,就统一登记和核算,也就是所谓的调账;对“小金库”资金以奉献奖、节日补贴等名义分给郭某500万元,分两种情况处置,对其中的200万元进行收缴,对郭某投资给某担保公司的300万元鉴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责令退赔。

二是针对物资采购部私自处置土地、设备等企业国有资产,并将处置后的资金私分给物资采购部的领导班子成员,造成156万元国有资产损失,对郭某本人所分的42万元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所分资金应予以收缴,造成国有资产其他损失的,责令退赔。

三是针对郭某多次使用本单位公车接送自己上下班,看病就医,其家人也多次使用公车,产生台班费、油料费3万元的行为,责令郭某退赔费用。

四是针对郭某和家人多次参加公款旅游的行为,产生的5.2万元费用予以收缴。

五是在组织审查中发现郭某收受下属及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以及大型商超的购物卡和加油卡未登记上交,对其中的21万元予以收缴,记不清楚具体送礼人及数量的15万元财物由某本人写出书面材料并登记上交。

六是挪用公款27万元,替他人支付的购房款予以收缴,如不能收缴,责令退赔或依纪依法将该房屋折价变价或拍卖变卖后收缴等值部分的房款与孳息。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规则(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没收、追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而《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将没收和追缴合并为收缴,在审查调查实践中应当注意。

由于笔者水平有限,认识与理解可能会出现偏差,以上观点以期抛砖引玉。(

由于笔者水平有限,认识与理解可能会出现偏差,以上观点以期抛砖引玉。(本文参考了《钱某案涉案款物如何处理》作者:周岩,本文在撰写时得到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纪委李建江与苗德安两位同志的大力指导,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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