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与地税的金三系统并库后,为与地税原审批流程同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就针对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流程发生调整。 具体调整流程如下: 企业大厅受理退税申请——>管理分局管理员审核——>管理分局分局长审批——>税政股股长复核——>分管局领导终审。 一、在业务流程环节增加的同时,退税报送材料和报送程序也发生变化: 首先,携带以下材料先前往办税大厅前台受理退税申请: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经办人签字) 2、退税申请报告(含承诺声明)一份(法人签章) 3、入库税单(即银行缴税扣款单)复印件(备注:与原件一致)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二、管理员接到企业退税申请后,通知企业补证材料,递交管理分局(所)管理员审核的材料清单: 1、《软件产品超税负退税审核表》一式一份 2、《软件产品超税负计算表》一式一份 3、《自查情况表》一式一份(法人签章、经办人员签章); 4、《进项抵扣分摊明细表》一式一份(标注分配比率计算说明,签字); 5、《当月纯软或者嵌入式软件销售清单》一式一份;若是嵌入式软件加送《硬件成本构成表》一式一份; 6、当月退税涉及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注意以下材料不再报送: 1、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2、根据上述清单顺序发票复印件,防伪税控系统导出的开票清单; 3、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4、当期纳税申报表。 四、已办过软件产品即征即退资格备案的企业,在取得新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检测报告后无需提前备案,只需申请退税时,提交当期退税涉及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检测报告复印件。 五、《退(抵)税申请审批表》、《软件产品超税负退税计算表》也相应发生变化,如下图所示: 

以上是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流程变化,各纳税人在不影响自己的企业退税情况下,也需做好相应的调整。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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