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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的几个关键时间节点

 L罗乐 2019-03-1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有几个时间节点一定要注意。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条可以解释为,不管公司与员工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开始时间,是从正式入职的那天开始算起。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合同的,要按月支付2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工满1年不订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一年,公司需要支付双倍薪酬,也就是要多支付11个月工资。不过,员工对于未签订合同的诉讼有效期也是1年。

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合同时,条件和补偿都是一样,所以不管是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要太在意,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公司可以到期给予补偿不续签合同。

6.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是正式的劳动关系,包含在正式的劳动合同内,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7.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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