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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纳税申报表大变!财务人必看,不然没法干活!

 青青河边草603 2019-03-16

财务人注意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发生大变化,不看没法干活!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不再按月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明确了减免政策的同时,也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综合官方解读,5个关键点需要财务人注意!

一、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二、减免政策范围明确!

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方法简化!

1、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2、具体判断方法为: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按截至本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3、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公式: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填表就能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五、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月(季)度预缴申报表也变了

财务人员负担大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也发生了大变化!

划重点!这4点财务一定要留意!

一、设置“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中设置“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

二、相关项目依据小型微利企业减税政策进行调整!

1、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2、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业”的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3、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三、财务计算负担大减!

1、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需要计算的指标细化为“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项目,由企业依据会计核算、人员管理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的数据直接填列,无需再为享受税收优惠而特别计算

2、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A201030,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四、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适用!


最新报表怎么填?

财务人一定要认真看看!

一、查账征收的企业注意了!A200000申报表最新填报说明

1、适用范围

(1)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2)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2、预缴税款计算

(1)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行至第15行;

(2)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9、10、11、12、13、15行;

(3)预缴方式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5行。

(4)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行=第3+4-5-6-7-8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的本年累计金额

(5)第10行“税率(25%)”:填报25%。

(6)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第9×10行,且第11行≥0。

(7)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A201030)填报。

二、核定征收的企业注意了!B100000申报表最新填报说明

1、适用范围

(1)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本表。

2、重点行次说明

(1)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11行。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本行=第10行÷(1-第11行)×第11行。

(2)第13行“税率”:填报25%。

(3)第14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本行=第12×13行。

(4)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表第12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5)第16行“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此前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6)第17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 \ 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①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的纳税人,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14-15-16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若第14-15-16行<0,本行填0。

②核定征收方式选择“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本行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如果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行填报的金额应为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减定额后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大讲堂,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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