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金日十二月令论时间吉凶
庚日主生
,故喜干支有土相生,或见金为助,如见阴火,则官杀混杂,见水则木愈盛,庚金愈弱矣,甲戊两透,威福絶伦。
,丑虽属土,却是丁火,庚金之墓库,故最好见未冲之,或透己土相生,忌水灭火,见木无妨。
?甲木透干,以伤戊土之母体,水亦不喜,因资旺木,且泄衰金也,金纵夺财,财旺而多,不足患也。
坚,是须年月有火,以生己土,但总财旺,更能参杂一点比刼之金,则胜见水百倍。
,所以年月之上,得以甲丙两透为最纯粹,万里扶摇,非凡命焉。
絶处逢生,但愿柱中再有木火,定可飞黄腾达,见水不畏,逢金不喜。
上有壬,足以驾驭,不致燎原,况初春犹寒,固宜有火温暖,惟庚金之弱,非有土金生扶不可耳。
似乎疣赘,但癸坐于未为自墓,纵盗气而弗重,苟再年月,火以暖之,及土金生扶之,则大佳矣。
际木盛金衰,终喜土来相生,不喜比刼夺财,见火则庚金更弱,见水亦所宜。
衰木盛,有土生金,则力能任财,不宜见水,以免衰金被泄,旺木被生,仍成财多身弱,富屋贫人之象。
火,生当寅月絶气之庚金,大可弃命而从杀,如柱有水土,便不作弃命论,而杀重身轻,以印比为宜矣。
之征,必须岁月之上,土生金助,或则日坐辰戌申之地乃济。
愈钝矣,是必有土相生,乃成上选,柱中不可再有木火或水,若逢比刼,自收扶助之功。
印相生之佳格,岁月逢七,金弱不忌,但若土多,反恐金埋,必须木以疏之矣。
有木以救之,苟无土金,则木火断不可用,以犯财官旺处则身倾之弊,水亦不喜。
火生土,庶己土有根,然火不宜多,木更可虑,最好得比刼之金,方能中和。
不过分,亦是富格,如木火重重,则此时之庚辰,原不强盛,仍作身弱论也。
地,何能相扶,巳火之长生,究为克气,焉得有情,所以仍须见土方妙。
必须印绶之土生之,比刧之金助之,不可再见水与木火。
财,辛而自墓,水不为忌,但敎余柱之中,杂以土金,终为富造,倘庚坐辰申戌三支,虽木火亦不妨矣。
较量重轻,犹是金不及木,宁可生扶,不喜财官,水神泄身生财尤忌。
相就,乙禄于卯,财更通根,三春之草,刬尽还生,最好水土并见,则水润已刈之根,土殖不强之金。
丙火势炽,庚力较衰,苟年月无土,祇可弃命从杀。
若五行无土,则有火而无炉,冶而难成,土为必要之神,若柱有比刼,不过略分财力,无大效也,木火大忌,水亦无益。 之嫌,时逢子水伤官,与辰土会成半局,似可遥制丙火,苏息庚金,虽然丙火稍敛炎威,而庚金终被泄弱力量,故须木土并透,俾庚丙互有
所秉。
暖其土,冶其金,乃其丰城利器,还须有财以生官,透印以生身,财印两全,富贵可操左券。
天后,更其土旺金相,有得天独厚之象,遂尔不妨见财,但财不可多,如见火则生旺土,亦所弗畏,金与水可敝屣视之。
已然宜年月有火,则母体更健,良以己坐于卯,正印自临受克之地,非得火之泄木生土不可,再有水木便成下格。
妙,如无木火,干头透水,可作金水伤官论,以辰为水库故也,倘木火水全无,年月重见土金,则是身旺无依,孤寒之造。
生,终属身旺,可以时上七杀为用,如能丙火透干,则丙禄于巳,杀通于根,丙与辛合,合杀为贵之命也。
火煅之,壬临午上,火力不强,是宜再见财星,以生午火之官,而泄壬水之气,见土亦佳,但必一生劳碌矣。
则癸水不起作用,必要干头见木,则木赖癸生而力足,始可疏其旺土,而庚金以显,大忌再见土,火与金亦不喜。
甲又自絶于申,不知五阳絶处,卽是生机,借曰不然,终在春令,卽使土旺,而木气未衰,况复申辰会而生甲乎,独忌见金。
可用,乙与庚合,财来相就,因非秋月,不能化金,柱中不可再见土金,见火财减,见水财增。
戌之资,不算身轻杀重,如有伤官食神以制之,定必独权独断,一世光荣,见木宜少,土金不忌。
生甲木以生丁,不致官星受伤,最宜干透木土,木则泄水生火,土则生金斵木,成大富贵,亦寿考之命矣。
?不镕庚,终嫌克制,最宜有土相生,有水制杀,必掌政权,大忌木来泄水资火,则为贫夭之命矣。
丑时,丁纳于炉灶之中,己丑半局助金,如见水则曲突无烟,如得木土两透,则丁火官星,与金庚日主,无不生气勃如矣。
,然寅木财星,亦是火之长生,以至燥土不生,必须得水润之,方有活气,柱中无水,便为下格。
各行其是,喜再有壬癸以济之淬之,所谓群金生于夏,妙用玄武是也,倘见甲乙,则印绶受制,生气索然矣。
富人,见火当为贵客,木火皆全,辅以一位之水,则必立业建功,荣华絶顶。
助綦微,终不能作生旺看也,故必水土并透,庶太剥之火,有制有晦,不旺之金,有生有救矣。
足,盖壬水絶于巳,气秉不强,弱庚又不能使壬水发育健全,故以见比刼为上。
火土,惟若见土而又有木,癸水可以保全,则亦无害,盖此条之关键,全寄托于癸之一水耳,最宜者,或比或刼也。
月支之杀,加以巳与申合,合杀胜于制杀,故可用取财杀,且身杀两强,财权并盛必矣,祇可见水生木,不宜以金伐木,此着不可忽。
些木火,则是化金之格,而作名公巨子,若再见木火,总是身强喜财官,亦非薄命。
丙火高透,虽阳火不能镕金,但终嫌炽烈矣,须得玄武之水以相解,大怕木透,不啻助桀为虐。
中藏甲,又在暗中泄水资火,大有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庚被镕解矣,欲其凝而不流,端非火土之力不为功。
,但犹水不扺火,必须伤食高透,辅以比刼,则庶几耳,或见己土生庚,杀印相生,更有权可振。
,然须年月食伤印绶之并见,方为优秀之命,大怕木生旺火。
不足以生金,反有埋金之虑,最好柱中有木疏土,有水济火,有金比助。
,而财被火泄,必须有水透干,则财既有根,火亦稍杀,而为尊荣安富之命矣。
金无身弱之嫌,转觉火候不克纯青,故以年月逢木为佳,有木不畏水,但不喜再多印劫耳。
食之制火者为妙,不合见财,死长官杀之焰也。
夺其秀气,而己土则反为所喜,因己为阴土,得禄于午,晦火生金故也,木不宜,金则喜。
财官,因而火旺为忌,则癸水在所必需,是宜再有金,以扶投墓之癸,而以木之泄水生火为大戒也。
,庚金遂尔弱而弗弱,甲絶于申,死于午,朽木难雕,非有癸水,未免财星无根,畏比肩之夺财,宜伤食以解之。
临酉位,羊刃刧财,最喜壬水生木,又与午合,乃巨富之格。
成局,夏日生炉,究属可畏,见阴水尚不能济,非阳水不为功,此格最怕有财,然若满盘木火而无水土,则当以从杀论矣。
太甚,最好年月有阴土生庚,与比刼生亥,定必学优则仕,而致高官厚禄也。
金。遂能全其中和柱中见金帮身,见土生身,见水制火,皆为所喜,独不宜再有木火,如己土王用事,则财官非所忌惮矣。
成分为多,原喜冲动,俾地气活而生金,因而时上丁火,一官独秀,确是命中瓌宝,略有一点水以润之,木以生火,名利双辉之人。 不生,印绶有名无实,所以必须水以濡之,木以疏之,时上之寅,虽本质为木,但系火土之长生,故尚宜别见水木耳,倘再见官印,埋没终
身矣。
,以疏旺土,不忝富命,切忌官印之透,惟喜伤食之生财。
过之嫌,乃水与木火,最所企求,然虽得火炼金,未能禁火不去生土,故弗及水之泄金,木之制土,为更有益耳。
在太过,然见官杀之克,则恶其燥烈,宜乎得水相涵,而木透干头,庶几五行抒配,八稳四平耳。
新发于铏,壬午时元,原少可訾,但犹须金木之互见,成大名立伟业矣。
而生气显,如能柱逢乙卯,虽不能成杂气财星格,亦是财得根深印得华之造,名利过人,切勿有火,恐生土而碍水,致有轩轾不均之弊。
因甲木自絶于申,休囚而不生旺,非有伤食之水以生之,则一点财星,真有名而无实矣。
其时上乙木,透自未土提纲,财星可为我用,岁月之间,有水或火,均属喜而不忌,祇怕印与比刧耳。
为难,是以杀重火多为病,惟有柱逢阳水,始为对症之良药,阴水力犹不逮,木火则为大戒。
庚得未生亥润,亦属有气,此乃火炼庚金,必成大器之命,四柱比势弗忌,木火无妨,大喜得水,水及湿土。 杀,可谓抒配得当,但时值金旺水相,子申会局,不免制杀太过,必须有木,泄水而生火,方是有为之命,如见土而成杀印相生,便减色釆
,因土能晦弱火,又生当旺之金也。 火自墓于丑,虽成官印相生,究以火衰易晦,必须岁月见木,则丁火有根,且土被抑矣,尤喜透甲合建禄财官之旨,更以庚劈甲,甲生丁,
丁炼庚,三物俱备,相制相成,为第一等命造。
如寅申交冲,根株受伤,故必年月干头,申中之壬,寅中之甲,水木并显,方妙,苟无水木,而见官杀,便非上选,大忌见金,定为贫命。
独木难支大厦,必也年月干支,水木配合,乃能财星有根,而为富命,倘木火两全,富贵絶顶。
金,终有太过之虑,必须岁月透壬,则为金清水秀,再能以木配之,定以艺术文学,自由职业,而至巨富也。
露,可许必发,苟见一火,而辅之以木,亦名成利就,此盖金多为病,以火为药,有病有药为可贵也。
壬水涵潄,不患比刧之再见,然因与午中之丁相合有情,火力式微,总须干支之间,有木以生其火,方显妙用,大忌阴水,卽不成器矣。
今得时上癸水伤官,以泄方盛之阳金,应不忌而甚喜,祇因癸水自墓于未,水力微薄,所以忌火土之多,多则虽英雄而用武无地矣。 壬癸,庶几泄旺金以生弱木,为白手兴家之造,至于以火制金,削弱比刦之力,使财得苏息,但财弱不胜火泄,又低乎见水一格矣,土金大
忌,犯之必一世赤贫,而尝假富之痛苦。
,低首下心而相从,如能不见火,乃化金之真,飞黄腾达无疑矣,见火仍喜财官或伤食。
中未尝无克,得丙火之显露,乃身杀停匀之格,柱中祇可见水与木,则七杀旣有所制,复有所生,见火则杂,见土金则杀弱而无用矣。 属水,却有生起丁火之效用,况丁亥干支五合,原属有情乎,苟年月有木,尤为尽善,如见阳土阴水,必其劳碌无成,金之忌见,固尽人知
之矣。 固所需要,时元之子,虽属于水,而不致伤及丙火,似亦无碍,但时令金旺水相,火势退化,还当见木以辅之,不可有金之帮身,土之生金
与水之克火。
以销镕顽强之金,但丁火助丑,未见有力,酉丑又会半金局,殊嫌太过,则柱中大喜木火之扶植,阴水最忌,土金不宜。 为对症之药,时支寅木,应作喜神矣,不知地支之质不纯,寅为戊之长生,克中有生,必也甲木透露,则身旺任财,财通于根之富格,比刼
大忌,见火,则当以官杀为官。 支在酉,将卯冲破,区区之财,刼夺殆尽,而当旺之金,又有己土以资之,庚金愈旺,是必余柱有火制金,有水生木,再透甲乙,始是金刚
木弱,商贾致富之造。
火,则应从其旺气为断,切忌火之逆折,见木火仍以财官为用,辰中藏癸,但敎透壬或癸,必是秀发之士,或见亥子亦佳。
与上条从旺相等,不知子平之理,有杀终以杀论,故宜丙丁透出,辅以甲乙之木,不必水来制杀,始是有作有为,杀刃相济之好命。
镕,水火两不相碍,而并可喜,但若柱中无木,则火候不纯,故尤以有木与否,为评论价值之低昂也,大忌有土,则火被泄而水被塞矣。
藏,而癸水可生乙木,倘得财官再透,富贵无疑,印绶比刼,仍以回避为良。
已甚乎,所以卽有火以克金,亦有权无利,惟得水生财,或财多,则短中之长,先贫后富。 ,不能独立,故是乙庚化金格也,但若再见甲乙寅卯,则为财弱身强,有火则化金格破,而以官杀为断,欲其化格之成,端须仅有土金两者
。
戌土火库助之,纵不能镕解坚刚当旺之庚金,究已合于强者抑之之义矣,是宜年月再见财星,或则官来助杀,皆有一番作为。
之不牣,必须年月有木,使丁火不熄,或则有火,以扩张其焰,乃成优秀之命,大怕癸水,戊土亦非相宜。 其土,生其火,庶七杀可用,按丙火原坐子水之上,不宜再有壬水透干,以剥夺其力量,所以土金水三者,均非所宜,而木火之相需甚殷,
不言可喩矣。
,丁火之力极薄,是宜木透干头,方能死灰复燃,而显财官之妙用矣,大忌癸水,以伤官星,壬虽合丁,亦非宜也。 尚何疑义,所以寅戌虽会火局,或再有丙丁透出,亦非上格,良以火生当旺之土,徒增埋金之病,是必阳木为救,则斩关直入,旺土亦为辟
易矣。
长生,故己虽忌,而为患较轻,不致土厚埋金,最好乙木出干,或支逢亥卯,则为身旺任财之格矣。
丁,则生土忘克,如此配合,未免用神莫属,故祇有顺其生旺之气势,作从旺之格,再喜土金生扶之,倘柱中得有一点之水,骏发可俟矣。
七杀,但敎年月有丙或丁,则官杀通根于禄旺,辅之以木,生火制土,自亦不凡也。
际之壬水,易为旺土所掩,而午戌又会局生土,并非尽善,故宜干头木透,壬子生之,使秋木以树疏土之功,亦上格也。
,如能引出天干。定致巨富,或他柱多水亦佳,惟此时之阴木,亦值休囚,切忌见金以损伤。
木财星,洵命中之精华也,还须见水以灌漑,或得木而扶助,否则仍是金刚木强,至多小康,贵更无望矣。
,又是庚之旺乡,切忌有火克金,或见木而被金克,皆非化气之真矣,土金本所弗畏,尽量生扶可也,见一点木火,便尔破格下贱之命。
而埋其金也,年月如得有木,固为上选,惟不可再见土金,以对抗火势耳。
必成矣,若地支再得寅卯,天干则露甲木,乃伟大之格,必大富贵亦寿考矣,印生刼助,卽是庸命
,金有生气,丙火太阳,虽能解冻,尚不足有益于病地之金,所以有印绶之土为最要,盖不但生金,且可抑制旺水也,金木并不为忌。 需要,然丑虽属土,位在北方,而有寒土不生之虑,虽丁火可以生起丑土,但丑为丁墓,亦为庚墓,必得干头土透,辅以甲乙木生丁,乃为
上格。
土亦非无力,洵为身喜印之标准,岁月干头,再能有火,则金木水土,无不生气活泼矣。
之水,亦可威胁寒凝之土,故必见火,则己土有所恃,而金水木所束之寒气皆除矣,不但缓冲于土木之间而已也。
但此时令节,阳气闭塞而成冬,孤阴不生,全仗年月见火为之斡旋,如无火而有木,仍难焕发。
被旺火所克,非得年月透出戊己不为功,再能辅之以木,使时上七杀,能发挥其天赋之本能,则必光华一世矣,透丙亦佳。 不知古人此说,非所以论冬令庚金之食神,良以寒金而无火,必致金水寒冷为虑,一点午火,洵足温其金水,惟年月之间,祇可见金,不可
再见火耳,戊土大忌。
,犹嫌水强土薄,故以天干再见一位印绶方妙,比刼亦喜,木火不忌。
谓四平八稳,然亥水究在旺令,申中又藏壬水,较量重轻,犹是水强,所以宜见一位印绶之土以和之,或有火透出亦佳。
于酉,但值水旺木相,仍可用财,倘能支逢卯未,则尤身财俱茂矣,若见丙丁主贵,金与土不妨。
戌为火库,丁火暗藏,生气尤其有力也,其余干支,祇要五行分配停匀,不重复,多见,便佳。
暖而流动,金以火焰而光显,然以一庚而与二水一火相衡,絶不势均力敌,还须金助土生,始臻上选。
透,固足稍解寒流,但总觉太阳之火力,不能与金水之寒冷相抵消,所以必得土透干头,一面抑其水,一面生其金,乃克和谐耳。
则不足,庚金墓于丑,盖卽此理,还当年月见土生庚,见木生丁,而旺水被遏被泄,方全中和。
厚,足以生金掩水,而寅木更有泄水之功,所不足者,缺一火耳,苟再火明干头,则生生不息矣。
矣,无如己坐于卯,印临病地,虽卯木能吸收当旺之水,己土究嫌力薄,是应年月有火,始克呵成一气。
知辰为水库,子辰会局,纵有比肩帮扶,终觉水盛于金,所以柱中还须火土,盖有土而无火,则土少活力,反恐埋金耳。
,不及天干有力,如巳火之中,藏丙戊庚,苟再见丙戊出干,则杀印无不通根,伤官假之为权,必成大器矣。
不免倒灶之危,不能援金水伤官喜见官之例,良以子午究属相冲也,除非年月透火,益之以土,方无可訾。
不强,所以未土印绶,足为补天之五色石也,最好未中所藏之丁火,能显露于年月干头,尤合金水伤官喜见官星之旨矣。
子会局,仍生木,惟是大地凝冰,金寒水冷,如得余柱有火庶藉阳和之暖气,则工善其事,且利其器矣。
虽水旺泄气,尚能任财,是须木火并透,方用财官,有木无火,伤官生财,此外再来金土,亦所不忌矣。
库以生金,则庚金虽死于子,而亦生气勃如矣,其余干支有甲戊寅午辅之,乃身杀并强,权操一世。 ,庶仍可致利用,则丁火一官独秀尚已,惟亥虽木之长生,究不直接生丁,故干头要有木,庚金究少生气,更柱中要有土,备此二者,为上
格无疑矣。
丙火七杀透时,足以生土散寒,应取为用,惟尚宜木以辅之,或者支有寅木,方为尽善,不可见土以晦火见金以生水,须细参之。
势趋埋金,好在丁火高透,俾土金温暖,惟丁亦墓于丑,犹如炉中余烬,年月有木,则为贵格,土金水三者,切忌重见。
生,而寅中藏丙,暗中生戊暖庚,亦非无补,然与其弥补于暗中,终不及天干火透之为更佳耳,若用取印绶,甲木忌见,火不怕重。
非有用,至于卯木之财,等于疣赘,唯有干上见火,乃木以生火,而火则生土炼金,犹奕者只争一子,使满盘死局,变成节节相生矣。 土金,不杂财官,似可从旺,不知丑辰之土,其性阴湿,皆不足以生金,而入墓之金,何能从旺,是须木火并见,使寒冷之土金,顿呈活气
,始为佳耳。
之,长生资之,尤妙巳为七杀,火土相生相克,综合一体之中矣,如能丙再透干,而点缀一些之木,更无间言矣。
,以增进寒水之气,致土金愈形确磊可憎,尚幸时临午火,差补造化之功,但火力微而无根,不得木终为下格矣。
冲开,且土冲而动,动则变化而能生金矣,尚嫌霜雪之癸水增寒,故以未中所藏之乙丁能透为上。
所以金木皆无力量,而木尤弱,若以水生木,则金水愈其寒冷,必须干头有火,而地支益以寅卯通甲之根,始是上命。 充分以养命,故须支见寅卯,干头有火,庶乙木财星通根,而春回寒谷矣,如有未土尤妙,盖未中藏乙以帮财,藏丁以温暖木,藏己以植乙
生庚也。 殊献曝负暄之妙,若已土旺用事,则火晦其火,制土生火之财星,为四柱所不可少,惟天干阳木胜于阴木,而地支则寅卯皆宜,因寅戌会局
,卯戌互合故耳。 不足与水相济,最妙亥中甲木财透,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而其作用,则庚劈甲,甲生丁,丁炼庚,成为十足高贵之命矣,不透甲,亦
要木火相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