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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多次遭刑冲者父母不全或异姓孤儿

 如意易学风水 2019-03-19

八字中年柱为祖上 ,月柱为父母,日柱为夫妻,时柱为子女。根据八字命理, 四柱中哪柱受到刑冲代表那一柱的六亲会应灾。应灾的大小,看刑冲的力量而决定。

 在八字中,看父母灾祸或早丧之兆有两个方法。

第一种:在盲派命理学中律令注重胎元看命,因胎元直接代表了尊上父母。四柱内有冲犯胎元者父母必应灾。

胎元,是指受胎之月。三犯胎月,就是指有多处刑克胎月;或者直接理解为四柱中有三处刑克胎月者,亦可。徐子平注中说:“若四柱内犯月胎,再三见者则祖宗尤祸矣。其年月干支,乃为祖宗父母之基。如干支重见,刑克有三者,是为此断”。我们知道婴儿出生有正产、早产、迟产之别,即使是正产,也不定正好十个月三百天,所以不足为凭。

推胎元的方法:俞曲园所著《游艺录》中说:“四柱之外,作以胎元,胎元者,受胎之月也,生月于前一位,支前三位即是。”《渊海子平》也同此推。因为天干正好十个,所以取生于干前一位,如甲子月生,干前一位即取乙。地支十二个,取支前位,即去掉两个地支,也正好十个,取子前三位为卯,以此而推,甲子月生人胎元为乙卯。再如壬午月生人,壬前一位为癸,午前三位酉,胎为癸酉,余可类推。

第二种: 子平命理中只看五行生克制化,以月柱为父母宫。父母宫受到冲克者,父母必应灾。例如三申冲月令寅,三子冲月令午等等,月令为父母宫,祖宗会有祸害,此法多有应验。

有命例一:以胎元看法。

壬寅      癸丑      丁丑      丙午

丁丑日生于癸丑月,癸前一位为甲,丑前三位为辰,所以胎元为里辰。而纳音为火。丁丑纳音为水,丙午纳音也为水,四柱中日时纳音两位为水,刑克胎元八,按原注推断,主父母早丧,家境破败,本人幼年亦主孤贫。

又命例二:以父母宫看法。

庚申      戊寅      丙申      丙申

此造月令寅,为丙火印绶,逢年日时支三申冲克,木嫩金坚。寅木受伤严重,寅为日主印绶又代表母亲,所以命主在幼儿时父母皆亡。寄养在姑姑家里,成了异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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