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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住房的非农业户口人员拆迁后怎么安置补偿?

 天下闲游 2019-03-20

这个问题涉及非农业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任何人都没有继承权;同时法律还规定宅基地不能私下买卖。非农不能够分配村集体土地,非农在农村能够拥有住房,要么是在将户口从农村迁出前就有了宅基地和房屋,如上学、就业、买房等转为非农的;要么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如农户父辈去世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也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非农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予以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当前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房屋重置补偿两方面,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宅基地异地迁建安置;二是纯货币补偿,包括房屋重置成本价+宅基地地价;三是安置房产权置换。房屋重置成本补偿主要采取综合价补偿或评估价补偿。

对于非农拥有的住房,在农村遇到拆迁时怎么安置补偿的呢?各地方政府采取的具体政策还是有差别的,没有适用所有非农的拆迁政策,笔者以自己熟悉的西安市长安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为例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西安市长安区政府把农民住房拆迁后,将把失地农民转变为非农并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同时给失地农民每人5万元安置补助资金+10平方门面房+1.8万元临时住房过渡费,而非农是不能享受这些拆迁补偿待遇的。

其次,对于房屋重置补偿,非农和农户政策都是一样的,或者委托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残值进行评估确定价格;或者只丈量登记,不再进行评估,根据各片区房屋建设重置成新价格差异,每户统一给予 30-40万元综合补偿。西安高新区托管的兴隆、五星、细柳、秦渡镇、灵沼、草堂和庞光等街镇,3层及3层以上房屋不赔偿;长安区郭杜街道对房屋第3层赔偿5万元,第4层以及4层以上不赔偿;沣东新城托管的马王、斗门等街道,第3层及3层以上房屋进行评估。

再次,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长安区给予非农和农户的补偿政策是不同的,并采取产权置换与按人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同时需要对非农的宅基地和房屋合法性进行重新认定。

1、西安高新区托管的兴隆、五星、秦渡等街镇非农补偿

(1)对全家都是非农,拥有合法住宅,户主参加工作及农转非前曾参与本村集体经济分配,征收公告日以前在本村居住 15 年以上,无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给予每户210 平安置房。非农补偿的安置房可以选货币化,每平安置房的货币化基准价格随区位差别变化,兴隆、细柳街道每平大概9433元/平,五星、灵沼街道每平大概8298元/平,秦渡镇、草堂镇和庞光镇每平6132元/平。这样每户非农可以补偿拆迁款总额在129万-198万元之间。(2)对非农和农户混居的,要求非农户口注册地在本村并拥有合法住宅,其配偶及子女属于被安置集体经济人员,参加工作及农转非前曾参与本村集体经济分配,曾在本村长年居住生活 30 年以上,无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给予非农每人60- 70 平安置房。(3)对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非农,即使拥有房屋(应该是和父母或者亲属共同居住)也不会给予赔偿。(4)对非农在耕地或者宅基地红线外拥有的房屋,按照违建进行处理,不给予任何补偿。

2、沣东新城托管的马王、斗门等街道非农补偿

(1)对全家都是非农,拥有合法住宅并且长期居住的,每户给予130 平安置房;但是可以补差安置到每户260平(另外130平安置房需要购买),根据奖励期间不同,可以分别按照1500元/平、2000元/平或2500元/平购买(2)对非农和农户混居的,要求非农户籍且与持证人系配偶或子女关系,给予1名非农65平安置房;但可以增加1名非农自愿补差安置65平住房,根据不同的奖励期间,分别按照1500元/平、2000元/平或2500元/平购买。(3)给予非农过渡补助费和生活补贴,过渡费每户1200元/月;生活补贴每户1000元/月。(4)对非农在耕地或者宅基地红线外拥有的房屋,按照违建进行处理,不给予任何补偿。

3、长安区郭杜街道的非农拆迁补偿

(1)对全家都是非农,拥有合法住宅并且长期居住的,每户给予400平安置房,但是非农只能选择1套安置房,其余补偿面积必须以5200元进行货币化。(2)由于采用产权置换的安置办法,没有混合户的说法,非农的拆迁补偿属于被征收户家庭内部财产分配;(3)对非农在耕地或者宅基地红线外拥有的房屋,按照违建进行处理,不给予任何补偿。

笔者对长安区全家非农的三种安置方式进行比较,结果如下

全家为非农的补偿差异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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